第十二部 黃金案 第三章(第2/3頁)

唐主簿—一報唱了全數衙員的姓名、籍貫、年甲,衙員們又向狄公—一稟述了各自的職司及薪俸數額。狄公照例勉勵一番,明言他今番來蓬萊與前任多有更張改革,隨即發下新訂立之衙司條例,無論巨細,務必熟記。吏員但有犯禁違例,玩忽自瀆的懲罰不怠;黽勉職守、榮立功勛者必有獎賞晉擢最後宣布任命洪亮為錄事參軍,協理衙門日常公務,喬泰、馬榮為衙司緝捕,督領全縣軍丁武役,協辦地方靖安,勘拿奸宄,收捕盜賊。其余箱帳、傳驛、倉庫、堤道,專官分司,—一落實。命唐禎祥仍領主簿,佐貳全縣刑政,分判眾曹。縣學春秋祀典則由狄公親領,又每月去縣學講授一次詩書儒典。

堂下四十來人耳目一新。個個敬畏。知道新縣令不同凡響,誰敢瀆職自汙,招惹沒趣?

散衙後狄公留下唐禎祥及縣城五個坊區的裏甲,有話吩咐。

狄公先問了五個坊區的民情商務,官司訴訟的詳情,又囑咐他們各自維護好坊區的靖安,遇有盜情、匪情和人命兇案立即報告衙門,不許怠忽延誤。又特意向河東灣番仁裏的裏甲宣明朝廷開禁通商之國策,各國商賈僑客只要遵守我大唐明文法令,利益均受保護。然而凡涉違法走私、販運金銀等觸犯國家海禁條例的也追究不貸。

五個裏甲告辭後,狄公將唐主簿叫到內衙書齋。“適才點卯時為何不見錄事範仲?——我剛從這花名冊上見到這個名字。”

唐主簿答日;“範先生月初去登州府城探視其高堂,按倒是昨日一早便應回蓬萊銷假。昨日午後老爺來到時,我便派人去西門外他田莊問詢。——範仲回蓬萊照例都得在他的田莊住上一二日,攜帶些新鮮果蔬回縣治。——他的佃戶說,範仲昨日早上才趕到田莊。匆匆吃了一頓午膳便趕來縣城了。只不知為何至今尚未來衙。範先生可是個拘謹老成、一板一眼的人,從不曾貽誤過職守。”

狄公點點頭,轉過話題:“唐主簿詳細談談王縣令遇害的經過吧。本官今番到蓬萊第一件事就是要勘破此案,捉拿真兇。”

唐主簿慢慢呷了一口茶,乃開口道:“王縣令雖已五十開外年紀,卻仍是風度翩翩,氣宇不凡,衙裏上下沒有不敬愛他的。這蓬萊的百姓也都仰作父母,十分畏服。”

狄公道:“這個我已略有所聞。如今你就說說他當時遇害的情景。”

“算來王縣令遇害也近一個月了。記得那一日早衙眼看要升堂,王縣令尚未起身,房門兀自鎖著,並無一點動靜。我敲了敲他臥房的門,也不見回答,心中不由起疑。急命衙役將房門撞開,見王縣令已經倒斃在房中,早沒了脈息。仵作沈陀說,王縣今約莫死在半夜,查驗後乃知道茶盅茶壺全有劇毒。”

“王縣令系中毒致死,當無異詞,當時你見他房中有什麽可疑之處。”狄公問。

“下官最覺觸目的便是那茶爐上的紫銅鍋和屍身旁的茶壺茶盅。——王縣令一向是用那口紫銅鍋烹茶的,水煮沸了,才沖入茶壺。茶壺裏先放了茶葉,泡開了才斟在茶盅裏慢慢飲啜。當時紫銅鍋已經洗刷幹凈,茶爐也早已熄滅。茶葉也驗了,並無毒藥。故下官疑心是有人在王縣令的茶壺裏投了毒。”

“王縣令烹茶用的水是誰提入房中的?”狄公又問。

“正是王縣令自己提的水。他每日一早汲井,先備下終日烹茶的水。早衙升堂前都已飲過早茶了。——王縣令於這吃茶之道,最有講究,也最存細心。從茶爐生火,提水注人紫銅鍋到茶壺泡開,斟人茶盅,事事躬親,從不許下人插手。吃起茶來,他獨個兒自斟自啜,也自有他獨個的雅趣,樂在其中,旁若無人。——衙裏上下見慣了的,誰也不去敗他的興,也從沒人敢討他的茶喝。——誰又想到到頭來竟還是死在這吃茶裏。唉……”

“刑部汪堂官來蓬萊時如何查辦這個案子的?”

“汪老爺來這裏第一夜便遇見了王縣令的鬼魂,嚇得神智無主,胡亂問了些案情本末,簽畫了案牘便匆匆回去京師交差。臨行又將王縣令內宅房中和書齋細細搜查了一遍,將他的所有信劄和筆錄文字全數捆了,運去京師刑部細查。”

狄公道:“他簽畫的案牘我已閱讀了。真所謂敷衍了事,潦草塞責。那些要緊的信劄筆錄運到刑部後又無緣無故丟失了,汪堂官本人又匆匆去了南方,遺下一個無頭案讓我們來查辦。好了,此刻你自回去將王縣令被害的前後情形細想一遍,有什麽可疑之處即來告我。”

唐主簿答應退出。狄公又喚喬泰、馬榮進來書齋,命他兩人喬裝一番去縣城茶樓、酒肆、賭場、妓館各處走走,務必將這蓬萊縣三教九流的各種情況了如指掌,以便因勢利導。祛邪扶正。喬泰、馬榮高高興興領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