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湖濱案 第七章(第2/2頁)

狄公嘆道:“婆娘不賢,往往殃及丈夫,自古如此。”

馬榮又道:“可恨這婆娘知道我是官府來人,還一味廝纏住,叫要賠償銀子。我道毛福死因尚未偵破,真兇在逃,如何來銀子賠你。她竟破口罵人。我怕這婆娘叫嚷聲揚,驚動鄰裏,便匆匆告辭。

“誰知左鄰右舍一打聽,人人都道毛福忠厚,脾氣溫良,勤樸十分。只是悶來灌幾口黃湯,從不出尖攬事,與人仇隙,幾時有口皆碑。討了這等夜叉,還有不氣悶的?也難為毛福。不過鄰裏都知道他的大弟毛祿是個沒行止的歪貨。吃喝嫖賭,偷雞摸狗,沒一般不會,見是個無賴潑皮。又無人拘管,恣意曠蕩,隨處寄生混騙飯吃。——除他之外,毛家再沒別的男子。”

狄公笑道:“這一番收獲,有何不順調?毛福那紙上寫的字也弄明白了。你此刻速去江宅,會同喬泰查問明白毛福三日前去那裏後的一應細跡,並留意窺察江宅的後菜園和廚房。倘見有生人可疑,也須盤問腳色,不要疏漏。”說罷,吸幹了茶,命備轎去韓詠南宅府。

韓詠南早在家中恭候。這時聽小童稟報狄老爺官轎已到門首,慌忙出來拜揖,迎狄公入花廳敘坐。

狄公見那花廳,畫棟雕梁,古色斑爛。字畫書卷,珍奇玩器各極攸宜。不愧為百年縉紳世家,自有一種深沉的氣象格局。

(縉:讀‘晉’,古代官宦的代稱。——華生工作室注)

小童敬茶罷,狄公笑問:“韓員外有幾位公子?”

韓詠南面露戚容:“回狄老爺問,在下並無子嗣,膝下只有一女,名喚垂柳。”

原來韓詠南府上雖群雌粥粥,卻並未為韓門傳下一脈香煙。如今已年過半百,韓詠南也漸漸認了命中不孝。故爾對府內一堆軟玉溫香一並冷眼了,徑自做起楊柳塢的常客,遊冶市門,花陣圖歡。家中妻妾自知有愧,哪個還敢管他。——其實這一層機關狄公何嘗不知,只是今日來想套套他與杏花情分上的深淺。

“韓員外對昨夜花艇的事作如何觀?杏花小姐聰明伶俐,一時香消玉殞,他父母得知兇耗,又如何將息。聽說杏花與令媛垂柳同年。”

韓詠南不防狄公冷生生端出杏花人命來,又與垂柳比附,心中不樂。便道:“杏花的事,在下也覺突兀,如天外飛來之禍。竟不知狄老爺勘查有了什麽眉目?”

狄公道:“今日正是來就教韓員外的,官府目下一籌莫展。你也知道南門湖中死人,是從來不露端跡的。”

韓詠南瞥一眼狄公,小聲道:“依在下之見,狄老爺不如草草具結,這事何需張揚?杏花究竟是個煙花女子,老爺似不必過於認真。”

“依韓員外高見,官府如何斷治此案?”狄公仍不形聲色。

“只道是應局時不慎失足落水,再無蹤影。必不至有人恁不知趣前來衙門追問。”

狄公作色道:“韓員外豈可如此草菅人命!煙花女子固然低賤,究竟也是一條人命,怎可胡亂昧心斷治?——明日告我到陰間,恐閻王爺前鼎鑊刀鋸不得消受。下官說句戲言,倘若是令媛被害屈死,韓員外必不肯甘休,草草了事。”

(鑊:讀‘或’原指煮食物的鐵器,又指烹人的刑具。——華生工作室注)

韓詠南慍怒,又不便徵色發聲,不知狄老爺如何一味比附垂柳。

“垂柳,閨閣名媛,世家千金,豈可與杏花比附?狄老爺怎的輕易抹了貴賤親疏之分。”

“正不知韓員外與杏花親疏如何?”狄公雙瞳直逼韓詠南一對發毛的眸子。

韓詠南臉上又是一搭兒紅,一搭兒白,口中辯道:杏花只是楊柳塢傳來的一名歌舞妓,我與她何來親疏之辨。”

狄公笑道:“下官只問昨夜席間的親疏。我見韓員外唯好與杏花、白蓮花周旋,並不搭理余兩名姑娘。故爾隨意問問。其實,即便與杏花親昵,何足責怪?——下官與杏花一面之緣,尚且親昵哩。她這一死恰似收了我的三魂六魄一般,豈止痛惜她的薄命?乃一心一意欲與她申冤。”

韓詠南唯唯,心中稍解。

狄公又道;“杏花事且不理論。不知韓員外對王玉玨、蘇義成兩位掌櫃有何高見?”

“他兩個均是品行端正的君子,與在下交誼甚篤。——老爺莫非又疑心是他兩個害了杏花性命?”

狄公又岔開話頭:“你可知道江文璋緣何早早辭了縣學官職?”

韓詠南道:“江文璋酒後時常菲薄周禮,屢出妖論。此等敗物,如何可執教黌宮,誤人子弟。去了是他自己知趣。不過江文璋操行尚可,不是外間傳聞那樣不識廉恥。”

狄公謝過,乃告辭而出。——今番與韓詠南昌雖言語不甚投機,但多少探出了些人情糾葛間的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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