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十六章(第2/3頁)

馬榮袖中取出銅錢一串,松結解緡,於櫃台之上不多不少數了五十。掌班伸手就要來取,馬榮卻一把將他手腕抓住,壓在櫃上,說道:“慢!我且問你,可有好酒解渴?”

(緡:讀‘民’,古代穿銅錢的繩子。)

掌班道:“按成規,卻是沒有。”

馬榮松開手,將掌班向後一推,邊揀銅錢邊說道:“你既不仁,我亦不義,死了你這張屠夫,我也不吃生毛豬!”

掌班見到手的銅錢又要易手,忙說道:“罷!罷!算你是個慣家,就破例饒你好酒一壺。”

馬榮轉怒為喜:“這還象話,下次仍來照顧你的買賣。”說完將五十銅錢交了櫃台,轉身於火盆旁尋了張小凳坐了下來,也學著三嫖客的樣子脫下長袖系於腰間,又去火盆上取了一串羊肉咬嚼起來。

一嫖客已有三分醉意,一只胳膀摟了身邊的女子,搖搖晃晃輕聲哼起了下流小曲。另二人則清醒如常,以番語說著話兒。二人不算高大,卻一身緊肉,不可小看。

掌班將一小壺酒放在馬榮面前,自回櫃台。一女子起身,琴架上取了琵琶,依墻自彈自唱起來,雖不成宮調,嗓音卻佳,倒也別有風趣。

後門處走進一名女子,粗俗中卻也顯幾分姿色。她在馬榮身邊坐下,一副圓臉上微露笑容。馬榮捧起酒壺喝了一口,也照著風月場中一套斯文問身邊女子道:“不知大姐芳名?青春幾何?”

女子莞爾一笑,只是搖頭,原來她不懂漢話。

馬榮沖對面二嫖客說道:“幸好我與這妮子的勾當並非是談天說笑,若如此,豈不晦氣!”

一嫖客聞言大笑,問道:“朋友,你尊姓大名?”

“不敢,我姓榮,單名一個保字。你叫何名字?何處學得一口好漢話?”

“此間人都喚我獵戶。我在蘭坊多年,漢書都厚厚讀過幾本,豈能不會漢話?你那小妮名喚吐爾貝。不知朋友到此有何貴幹?”

馬榮心中不快,沒有理他,只默默捧起酒壺,自飲了一口,又遞於吐爾貝。

獵戶嗤一下鼻子,冷冷說道:“若只為這事,何須遠道專程來此!”

馬榮怒目相視,忽地立起,走向獵戶。吐爾貝阻攔不住,馬榮早到獵戶身後,抓住獵戶胳膀一擰,疾言厲色道:“你這廝好不仗義,爺與你往日無冤,近日無仇,今日爺初登門檻,須不曾冒犯於你,你卻疑神疑鬼,如此盤詰是何意?”

獵戶環視眾人,另一嫖客只顧撕咬烤肉,並不理他,掌班依櫃台而立,悠然剔牙,也假裝不見。獵戶一見眾人無意助他,只得軟了下來,哀求道:“榮大哥莫要見怪,只因你們漢人除官府權門偶或遣人來向我們裏甲催要課銀外,平素是極少有人到此地來的,故隨便問問,並無他意。”

馬榮松開手,回原位坐下,一口將酒壺飲幹,手背擦了嘴唇,說道:“有道是不打不相識,今日有緣相會於此,又何須瞞你。我本在鄰縣一兵卡戍邊值巡,那兵卡到此地來也有三日路程。只因一日與一同營守卒爭辯逗趣,無意中在他腦後輕輕一拍,不期他卻頭破腦裂,頓時斃命。我雖屬失手商人,究竟人命關天,上峰不知就裏,豈能不問罪償命?到時,我縱然滿身是口,也難分辯,與其束手待斃,不如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故披星戴月,一路逃到此。如今我是有家難奔,有國難投,處處有害死米珠薪桂,出逃時所攜一點盤纏也所剩無多,很想著點差事,也好賺得幾文,聊解饑渴。若是你不嫌棄,有心提攜於我,我定效犬馬,雖死不辭。”

另一嫖客不懂漢話,獵戶充作通事,將馬榮所言以番語—一講了。二人均目視馬榮,將信將疑。

獵戶早存戒心,答道:“榮大哥,你我既成朋友,豈有不關顧之理!只因目下無差缺可委,一時實難從命,容日後再作計較。”

馬榮道:“依我愚見,尋件差使倒也不難,比如選中一人黃花嬌娃,將她擄來,再賣於煙花行院,何愁銀子不來?”

“榮大哥有所不知,昔年官道驛路均通蘭坊,王侯將相,掮客遊旅,才子文人,多會於此,這尋歡作樂的勾當自不必說。其時美女一名,搖錢寶樹一棵,家有十女,可日進鬥金。如今卻是人少客稀,百業不旺,這花街柳巷的買賣也自是日漸凋敝。目下大小行院均人多客少,哪裏還會再去做這蝕本的交易!此可謂今非昔比,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馬榮第一次試探不成,又單刀直入,二次探問:“人道這北寮亦有漢家歌伎舞姬,不知此話可真?”

獵戶搖頭:“這話從何說起!我在此多年,也不曾見著一個,你休小看了我們異族姑娘。不是自誇,我們的姑娘體魄雄健,文能歌舞彈唱,武能騎馬射箭,你們漢家女子自不能與她們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