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九章(第2/3頁)

眾皆愕然。丁秀才放下手臂,看著屍體,驚恐萬狀。

仵作將包裹小匕首的油紙包打開,將兇刀輕輕放在公案之上。“老爺請看,這利刃上除幹血之外,尚有異物相附,這便是劇毒。”

狄公捏小匕首木柄在手,舉起細看,見刀尖之上確有褐色斑漬,乃問仵作:“此系何毒?”

仵作搖頭,苦苦一笑道:“啟稟老爺,這窮山惡水之地,小可苦於器械不全,實無法鑒定此種外用毒藥性質。若是內服毒劑,小可倒是一一知曉,服後症狀亦了如指掌。小可只能說,從死者四肢斑痕顏色和形狀看,此毒似從毒蟲口中毒液提煉而成。”

狄公聽罷未再追問,親將仵作相驗結果填入傷單,又命仵作當場宣讀,壓了指印。

狄公命將屍身重新穿戴整齊,好生收後,一面命將丁宅管家帶上堂問話。

堂役將丁虎國屍身用壽衣裹了,擡出大廳。須臾管家進來,跪於案前。

狄公道:“你身為管家,顧名思義,丁宅一切家務均由你主管操持。本縣問你,昨夜丁宅都有何事,你須從晚宴開始如實講來。”

管家道:“老爺的垂問,且容小人細細稟來。昨日乃丁大人六十千秋,晚間,就在這間大廳中擺下壽宴,丁大人居中坐了上席,同桌圍坐了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少爺夫婦倆,還有十年前已亡故的大夫人的兩名表親。廳外平台之上有應聘樂工一隊,吹吹打打,直至亥牌時分方散。

“樂工去後,壽宴繼續進行,自是觥籌交錯,合家歡顏。席至午夜,少爺引全家向老大人敬了最後一盅長壽酒,至此,歡盡席散。老大人起座,言稱欲去書房,少爺隨即送他前往,小人秉燭緊隨在後。丁大人開了門鎖,小人走進房內,用手中蠟燭將書案上兩支蠟燭點燃。小人可以作證,其時房內空無一人。小人走出書房,見少爺正跪於老大人面前叩頭請安,老大人則將鑰匙納入左袖之中。少爺請安畢站起,丁大人走進房中,關門上閂,閂門聲少爺與小人在門外均聽得明明白自。小人所言句句是實,不敢有半句虛假,請大老爺明鑒!”

狄公命書辦將管家供詞念讀一遍,管家確認筆錄無誤,在供單上畫了押。

狄公遣走管家,問丁禕道:“丁秀才,你此後又作得何事?”

丁秀才見問,有些局促不安,欲言又止。

狄公疾首蹙額,提高嗓門說道:“回本縣問話!”

丁秀才勉強答道:“老爺,非是小生不答,怎奈這閨閫中事,實難於張口。老爺定要追問,小生只得以實相告。小生向家父請了晚安,徑直回到內宅上房,不期拙荊卻撒嬌放潑,與小生吵鬧一場,進而不讓小生上床將息。她責怪小生壽宴上對她缺少尊重,讓她在眾女眷面前出乖露醜。小生宴會後已十分疲乏,又思女流之輩頭發長見識短,與她爭論無益,更念家父大慶剛過,若鬧得全家不寧,非但沖了喜氣,也有違孝道二字,故也未認真回敬於她。趁侍婢為她解帶寬衣之時,小生坐在床邊喝了一盅濃茶。爾後,拙荊又喚頭痛,命一婢女為她捶背捏肩。半個時辰過後,終於風平浪靜,各自安息。”

(閫:讀‘捆’,婦女居住的地方。)

狄公將案卷卷起,從容道:“丁秀才,此案與吳峰有何關聯,本縣實查不出證據。”

丁秀才一聽著了慌,忙叫道:“青天大老爺,家父死得淒苦,身為人子,這殺父之仇,豈能不報!務求老爺開恩格外,對兇身動刑拷問,這殺人之罪,何愁他不招!”

狄公未言可否,只宣稱初審完結,起身默默走日前院,打轎回衙。丁秀才站立轎旁,稽首長揖,送別縣主。

回得縣衙,狄公徑直去了大牢,牢頭口稟錢牟仍昏迷不醒。狄公聞言,即命遣人去請大夫來行診治,務使錢牟蘇醒過來。吩咐完畢,與陶甘和洪參軍一同回到內衙書齋。

狄公於書案後坐定,從衣袖中取出那殺人的物,放於書案之上。一侍役進來,獻上一壺熱茶。三人各喝一盅。狄公慢捋美髯,開言道:“這件命案非同一般,且不說作案動機及兇身何人無法知曉,就是眼下這兩道難題又如何解答?第一,那書齋與外界隔絕,惟一的房門又是緊閉閂死的,兇手如何能夠進出?第二,這把兇刀既小又奇,又如何刺進死者咽喉?”

洪參軍大為不解,只是搖頭。陶甘兩眼盯著利刃,一只手撚弄一陣左頰上的三根黡毛,慢言慢語道:“老爺,一時間我曾以為解開了此謎。昔年我浪跡嶺南各州縣時,聽人講過不少有關深山老林生番野人的故事,據說他們慣用長竿吹管行獵。我尋思這小小管狀短把匕首乃從此類吹管中射出也未可知,故推測兇手有可能從外面通過風道將它射向目標。但後來我卻發現此兇刀刺進受害者喉部的角度與我的這一設想全然不符,除非兇手早先坐等書案之下,方能刺中現在這個部位。再者,我見書齋後墻對面尚有一堵無窗高墻,誰也無法在那裏架起雲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