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7頁)

“原來如此!這麽說,二十六日拍的底片,就是吉男不在場證明的關鍵嘍!”

“不錯!吉男不是由於津輕下雪,才去東北的,這點倒很容易查證。換句話說,吉男到達津輕時,是初冬的景象,所以如果他所拍的底片不是當時的景色,那就是去年拍的。”

“確實是他自己拍的嗎?”

“嗯,他好像沒有朋友可以先在東北幫他拍照,再把底片拿給他。而且,這麽做就等於是幫助他殺人。假設對方不明就裏地幫他這個忙,萬一警方偵訊時,也難保事情不會敗露。應該沒有人會幫吉男這個忙!所以,如果吉男想在這個事情上玩花樣,就得自己動手。有意思的是:後來查了那卷底片,竟然是前一年秋天,亦即昭和十年十月在新宅拍攝的。這是一大關鍵。很戲劇化吧?這是這本書的高潮之一!”

“哼,即使如此,也只能說他的不在場證明不夠明確,並不表示兄弟掉包的說法就可以成立了。”

“我就知道你會這麽說。為了想早點看到你傷腦筋的表情,我就繼續說下一個命案吧!可以嗎?”

“當然。”

“第二個命案,就是平吉之妻昌子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兒一枝,在上野毛的自宅被殺了。這件案子發生在距平吉命案約一個月後的三月二十三日,死亡時間距推斷為晚上七時到九時之間。兇器是一枝家裏的玻璃花瓶。這件命案倒是留下了兇器。一枝好像是被這個花瓶打死的,我之所以說好像,是因為這是本案唯一令人不解的地方。這個被視為兇器的花瓶上雖然沾著血跡,卻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和平吉的密室比起來,一枝命案的謎團較少。我這麽說也許太輕率,不過,從外表看來,這確實只是一件極普通的命案,動機是竊盜。命案的兇宅裏一片淩亂,衣櫃被翻得亂七八糟,抽屜裏的財物和貴重物品也都不見了,誰都能一眼看出兇器就是那只被擦拭過的花瓶,根本沒有擦去血跡的必要呀!花瓶上的血跡雖然被擦拭過,卻不是用水洗幹凈,只是用布或紙擦拭,因此很快就驗出上面有一枝的血。如果兇手要湮滅證據,應該把花瓶丟掉才對。奇怪的是,他不但不這麽做,反而還特地擦去血跡,再放在隔了一扇紙門的鄰房,仿佛有意告訴別人:這個就是兇器!”

“警方和戰後的業余偵探,對這個花瓶有何看法?”

“他們說可能是花瓶上留下很清楚的指紋。”

“原來如此。也許花瓶並非兇器,只是不小心沾了少許的血液吧。”

“那到不是。一枝的傷口和花瓶的形狀完全一致,這是毫無疑問的。”

“哦?莫非兇手是個女的?兇手下意識地擦幹花瓶上的血跡,再放回原處。這種習慣很容易令人聯想到女性。”

“兇手一定是男人,我有確實的證據,足以證明你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一枝的屍體有被強暴過的跡象。”

“啊……”

“死後才被強暴的可能性比較大。但總之,一枝的下體內留有男人的精液。根據精液的判斷,那個男人的血型是O型。警方對現在可能涉案人物逐一調查,結果發現除了平吉以外,只有吉男和平太郎有嫌疑。但是,吉男的血型為A型,平太郎雖為O型,三月二十三日晚上七點到九點之間,他卻有不在場證明。因此,這件命案和平吉、阿索德被殺之事,或許完全無關。只是湊巧發生在這兩者之間的不幸事件。即使不是這個命案,一般人還是會把梅澤一家說成是遭到報應‘受詛咒的家庭’。但其實,一枝根本沒有梅澤家的血統。如果這件命案沒有發生,似乎還好一點,卻在這時候發生了這案子,正因為一枝的命案發生的時機非常敏感,就讓人覺得整個事情愈發錯綜復雜了!”

“平吉的小說式手記裏,並沒有提到殺害一枝的計劃吧。”

“不錯!”

“一枝的屍體是何時發現的?”

“大約是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晚上八點多。是附近的婦人送傳閱板到她家,才發現的。雖說是鄰居,可是因為當時的上野毛是個人煙稀少的鄉村,這個鄰居住在距離很遠的多摩川堤防邊,才會那麽晚發現。其實說得正確一點,應該可以更早發現的。因為那個婦人拿傳閱板到金本家,也就是一枝的婆家時,是二十四日中午時分。當時大門沒有鎖,她進到玄關處叫了幾聲,裏面都沒有回應,她以為一枝出去買東西,於是把傳閱板放在木屐櫃上就走了。到了傍晚,這位婦人發現傳閱板沒有傳到下一個人,所以又到金本家去看,當時天色已晚,屋內卻未開燈,打開玄關一看,傳閱板依然擺在原地,她才覺得事有蹊蹺。卻又不敢到裏面看個究竟。只好先回家,等丈夫下班回來,再一起去看到底發生了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