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 夢的證詞(第2/31頁)

“接下來的是島崎藤村的詩碑,站在旁邊的就是宇月,這是光畫堂的老板說的......”

詩碑是一個巨大的天然石塊。宇月悠一手插在口袋裏,一手夾著煙靠立在石頭邊。詩文的部分大概是嵌進去的吧,有一個裏黑色的長方形框。宇月的側面背著陽光,形成了一道陰影,因而無法辨讀詩碑上的文字。

“接下來的照片,據說也是懷古園裏的藤村會館。光畫堂老板很得意地跟我說明,這個古城遺跡裏有十一個山丘和十二個山谷,藤村會館就建在這其中的紅葉丘上面。旁邊的那棵大樹,他說是櫸樹。”

老樹發新芽的枝幹在地上形成陰影,建築物前面蹲著一只不知從哪跑來的狗。三張懷古園的風景照中,就屬這張比較稱得上是構圖完整的。

“剩下的兩張是宇月到了光畫堂之後拍的。靠在店裏的櫃台、一臉笑容的是光畫堂老板,旁邊只拍到半張臉的是店員松森。總之拍得很爛。最後一張是夜景,拍的是迎面而來的汽車,不論是對焦還是快門都是亂抓一通的。反正就是為了用掉底片,隨便亂拍的耶種照片。”

“還有,”檢察官將視線從照片擡起來問道。“確認過宇月到光畫堂的時間嗎?”

“關於這一點,”野本刑警從一旁插嘴。“我昨天到光畫堂確認過了,宇月到店裏的時間是晚上八點二十分左右。”

“哦,記得還真清楚嘛!”

“因為N電視轉播拳擊賽,外國選手和日本人對打,到了第六回合,日本選手就被擊昏了,光畫堂老板不忍再看便將電視關了,這時宇月剛好來店裏。轉播從八點開始,打到第五回台大約是過了二十分鐘,所以宇月進到店裏的時間應該是八點二十分剛過沒多久。”

“嗯......”

“宇月說他剛從信川回來,接著要去電視台看一下,要求老板讓他將相機寄放在店裏並幫他沖洗照片,之後便離開了。”

“結果,”大川警部用粗大的手指發出“嗶剝”的聲響。“宇月是清白的。剛剛趁刑警到小諸出差時,我查了一下火車時刻表......”說這話時警部拿出手邊的時刻表翻著說明。“也就是說,宇月如果搭這兩班車,做案後可以往返東京和小諸,並在晚上八點二十分左右出現在銀座的光畫堂。可是這種情況下,宇月在小諸的時間就只有四分鐘,這樣根本不可能拍三張照片。而且懷古園位於車站後面,走到懷古園門口大約有五六分鐘的距離,往返至少要十分鐘,加上拍照的時間,至少也要三十分鐘才夠。他是如何生出這些時間的呢?如果沒有辦法解釋他如何將四分鐘擴張成三十分鐘,宇月的不在場證明就算成立 ......”

12:40(上野發車)快車“丸池”→16:04(抵達小諸)16:08(小諸發車)快車“白山”→19:44(抵達上野)然後從上野搭計程車前往銀座的光畫堂。

“四分鐘嗎?”檢察官表情憂郁。

“如果是搭飛機或直升機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年輕技官如此隨意輕聲低喃,檢察官卻聽了進去。為了將四分鐘擴張成三十分鐘,除了縮短往返的時間外別無他法。“陸奧”的照片其實是為了讓偵查小組朝火車思考的計謀。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會選擇最快的交通工具,不是嗎?

“大川,”檢察官說。“你馬上去安排。”

“去哪裏?”

“報社和民間的航空公司。”

“你是說宇月搭的是飛機嗎?”

“很有可能。那家夥是寫電視劇的,也許有機會順便搭上報社的直升機。”

“說得也是。”

“立刻跟總廳聯絡,好讓我們著手調查。”

“那就試試看吧。”

雖然警部這麽回答,卻不代表他十分贊同檢察官的想法。畢竟這個意見聽起來是很電影手法,有點脫離現實。看來警部的心中還是回到了當初的直覺,兇手應該是女人。

(我們是不是盡往錯誤的方向努力呢?)警部動作緩慢地拿起手邊的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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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些調查結果大約在一個小時後出爐。

長野縣目前並沒有地方航線,因此調查對象主要鎖定在報社相關同業。此外地方上有時會使用直升機噴灑農藥,基於宇月和藥品公司的關系,檢察官也希望能調查這些業者旗下所有的飛機。

剛目飛機的部分,從四班的航機到一般滑翔翼在運輸省航空局裏都有立案。不過這種情況是不需要調查飛機的,因為主要調查目標是直升機。這是基於方便在小諸市和附近起降的考量,而這也是想當然耳的事。

回報的結果完全顛覆了檢察官的期待。案發當天,也就是四月六日,在小諸市同邊確定沒有任何直升機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