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親信可疑(第3/4頁)

“就是說他自己打算意寂改變人生的方向,對方卻不能改變。”

通過搜查會議,打開了新的視野,制定了以下的搜查方針:

一、徹底搜查每一個與被害者有關系的重要人物的親信;

二、追尋留在狗嘴裏的纖維斷片;

三、調查以癡情怨恨為主體的殺人動機;

四、再次探尋和調查現場進出者。

隅野剛士有一種感覺,好象家田幹朗獲釋的消息救了他,同時,又被僅僅觸及到一條漂起的大魚又讓它跑掉了這樣一種復雜的感情壓抑著。

家田身邊有極其腐臭的東西,警察也疑惑不解,他們似乎希望檢察插手。關於搜查對象檢察擁有指揮警察官的一切權力。可是只規定警察在極個別的事件中有配合的義務。所謂一般的指揮權,是一個相對抽象的概念,雙方未必能夠友好地合作。而且,如果雙方追查問一事件,免不了明爭暗鬥。

況且一不起訴,警察的心裏就蒙上了一層灰,好不容易抓來的嫌疑犯,因為檢察不起訴、搜查工作就前功盡棄了。在警察看來,對不相信自己搜查結果的檢察,如同是嫌疑犯的同夥一般,常怒目而對。檢察沒有直接參與搜查部門的實地工作,不習慣也不能去一個一個地調查核實。檢察受理案件一個月平均五六十件,自然而然地以警察的搜查為依據,決定其起訴或是不起訴。在這種情況下,不加分析地完全以警察的搜查為依據,是很危險的。檢察首先要嚴格地查對警察的搜查記錄,雙方的合作關系,容易終止法律上的空文,變成實際工作中的對立關系。自從開始搜查殺人案件以來,搜查二科就有插手的嫌疑。達也許因為殺人動機與財、政界有關系吧。但是,面對這不封閉的結構,很難說警察會有什麽真正的遠見卓識。

被害者是現任財政大臣沒有公開的情人,包括她的公寓都是企業方面配備的,因此,從這裏就能找到企業與財政界之間的曖昧聯系。

但是,感覺告訴隅野,“封閉的結構”決不是如此簡單,吉野染子及其公寓是樹枝的頂端,在它下面隱藏著巨大而腐朽的根須。如果追查家田幹朗,一定能從樹葉追到樹根,這種預感一個勁地在他腦海中盤亙。

大裏在隅野的指導下,悄悄地對睦陵美會的周圍展開了偵察,雖然大體摸清了睦美會的主體是鹿谷建築派的賄賂代理機關,但是沒有得到任何具體的證據。

“巧妙地加以偽裝,表面上經營由共同利益結合起來的福利事業,給各政治家安上顧問或者講師的頭銜、賄賂則以顧問費、講師費等名目支出。”大裏作了報告。

“僅這些項目應付不了龐大的賄賂需求吧?應該有賄賠本身的沒能表露出來的肮臟交易,我們要查明的正是這方面。”

“對賄賂現場作了謹慎的選擇,使人無可乘之隙。”大裏根據偵察的經驗提醒說。

賄賂的證據,取決於當時的記錄和可疑者的供詞,以及關系者或第三者的證詞,這些只存通過強制性的搜查,扣押證據、拘留可疑者、審問可順藤摸瓜地追下去,方可獲得。

但是,以強制見長的檢察,在決心進行強制性搜查之前,要積累犯罪證據,任意搜查,但不能靠行使權力來收集證據。所以,需要毅力和時間,從案件的周圍去沉著細心地發掘展開工作。正因為賄賂被稱為“秘室犯罪”,所以收集證據是極為困難的。

任意搜查過程中,倘對方有所覺察就會銷毀證據資料。所以,必須絕對保密和不走漏風聲。

特別是“檢察承認”的事件,最初多半依據檢察掌握的有價值的資料而定,搜集證據也非常辛苦。

“說起睦美會,主要人員只有家田一個人,如果他是傀儡的話,從他的接觸的同夥中會露出賄賂金的去向和範圍吧,希望緊緊盯住這個人。”

學生時代的好友,現在倒成了他們的獵物,不過在腐爛的地方,不能選擇獵物,這是特別搜查檢察的習慣。告別學校十一年來,這種習慣隅野已銘心刻骨了。

隅野剛士從東都大學法律系一畢業,通過司法考試,經過兩年的實習,就走上了檢察的道路。在赴任浦和地方檢察院之前,在前橋和京都任過職,八年後被提拔到東京地檢特搜部。特搜部也可以說是搜查貪汙腐化的前敵指揮部,做的是揭露在權力和財力中樞作惡的營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那些蚊蟲寄生在財政界,有許多人本身就是權力、財力的象征,他們集聚在財政界,圖謀進行智能武裝起來的徹頭徹尾的犯罪活動。僅以單純的正義感和使命感去和他們鬥爭,不僅逮不住他們,反而會自投羅網。對他們來說,有效的只獸事實。只要記錄了完全的事實,就能夠相他們相抗衡,從而一舉把財、政、官三位一體狼狽為奸的不法大臣們擊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