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篇 攝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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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山總要隨身攜帶一部照相機,否則就會感到心神不定。外出旅遊時就不用說了,連每天上下班、外出散步、上街購物、到住房拐角處的小賣店買點小東西時,也要帶著照相機,如果不帶,就會心中不踏實。

他希望能有一部小型照相機,能裝在衣袋內。目前他所用的是一部廉價照相機,價值約二萬日元。這部照相機除了是雙倍可變焦距之外,各項機能完備,性能良好。

朝山對攝影並沒有什麽奢望。例如,拍些藝術照投送給攝影雜志刊登等。對他來說,只要能把想拍的景物拍下來,就會感到心滿意足。

他相信親眼看到的景物,更相信親自用照相機拍下的景物。他所要拍的景物五花八門,包羅萬象,有人物、動物、建築物、物件等等。

他還給自己的照相機起了個名字,叫治亂。它取自古代典故中“居治而不忘亂”。

在他們夫婦的臥室裏,在家人團聚時,他也要身帶照相機。對此,他的妻子一直都很不滿意。家人不滿意也就罷了。若是外人的話,就會招人反感。

不過,照相機絕非只會招人反感,有時候也會招人喜歡。例如:攜帶照相機去參加親友的結婚宴會、各種聚會、校友會、運動會,以及町內舉行的各種會議時,順便照張相,過後再把照片送給被照人,對方一定會很高興。

有什麽大事時,很多人都帶著照相機前往拍照,但很少有照相人日後將照片送給被照人的。朝山卻不同,他堅守禮儀,因此人們都很感謝他。

有一次開會,他不知道其中有一位名藝人便裝參加,結果是一舉起照相機,他的膠卷便被沒收了。

“你這樣稀裏糊塗地亂照,有一天你被人殺害,我也無咒可念啊!”妻子憂心忡忡地對他說。

“拍照和親眼看到都同樣危險。對我來說,照相機和我的眼睛是一樣的,沒有了照相機就等於沒有了眼睛,什麽也不能看啦。”

“眼睛和照相機可是兩回事啊,照相機它可以把證據保存很長很長時間。”

“照相機和眼睛完全是一回事,目擊殺人現場的人不是也有遭毒手的嗎?”

“目擊殺人現場的人極罕見。”

“照相機也很少能拍到那樣的場面。”不管妻子如何提出忠告,朝山就是不願意放下他隨身攜帶的照相機。

眼睛看到的情景很快便會淡忘,通過照相機鏡頭定影到膠卷上的映像,則可以半永久性地保存下去。朝山打算通過保存自己所見到的那些情景,給後人留下自己曾經來到過這個世界的證據。

朝山把他洗出的照片按拍攝日期逐一插放在影集裏。在他20歲那年,作為成人節留念,他買了第一部照相機。現在他所用的照相機已經是第四代了。與此同時,影集的冊數也在逐漸增加。

這些影集既是朝山的生活史,又是朝山的交遊記錄,同時也是朝山所處那個時代的寶貴歷史資料。不過,朝山並不是為了保留歷史資料而拍攝那些照片的。

攝影不是他的個人興趣,而是代替自己的眼睛。不,應該說是照相機代替了眼睛。

不管是在欣賞天下美景,是在目睹佳人裸體,是在花前月下,還是在平淡無奇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離開了照相機,朝山的生活將是難以想像的。

即使偶爾借口給家人拍外景,陪妻子外出旅遊,在沿途當中,他也不是直接用眼睛觀賞旅途中的大好風光和各種景物,往往是通過照相機的取景鏡進行觀察。

“像你這樣完全通過照相機鏡頭看東西,那不就看不清事物的本來面目了嗎?”妻子開玩笑似的說。

“眼睛看到的東西會轉瞬即逝,而拍下來的照片可以永久性保存。對我這個人來說,轉瞬即逝的東西統統都是虛幻之物,能長期留存下來的才是貨真價實的。”朝山辯解著,眼睛仍貼在照相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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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朝山而言,與其說照相機是他生活必需品的一種,倒不如說照相機已經成了他身體的一個組成部分。只有身上帶著照相機,他才會感到自己是一個完整之身。

朝山和那些專業攝影人員完全不同。他沒有力求拍攝出藝術性作品及精彩瞬間照片的奢望,他只是想通過照相機鏡頭觀看世間萬象。一旦有了奢望,照相機將不再是眼睛,就又變成了一部機器。

他根本就沒有那種豁出性命也要拍攝出一張嘔心瀝血的精美照片和搶一個關鍵性瞬間鏡頭的氣概。他拍照時,只是機械地按一下快門,就像日常生活中人們眨巴眼睛一樣。

有一天,他去參加大學時期的一個校友會。會一直開到深夜,他只好坐出租車回家。不巧的是,由於司機疏忽大意,車在離他家不遠的地方,突然斷油熄火,無法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