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無人證明的空白時間(第3/3頁)

平賀一閉上嘴,小林得到他的聲援便開始搖頭晃腦地說道:

“我認為,橋本在十一個半小時內往返福岡是肯定的,所以我想用與剛才同樣的要領分析一下橋本去的路線。首先,到達新東京旅館是上午11點20分,這沒錯。看來是進了房間,用什麽方法,多半是利用備用樓梯吧,總之逃離賓館趕往機場。正好有日本航空公司正午起飛的311航班和12點30分起飛的361航班去福岡。361航班後起飛,但因為這個航班直飛福岡,在大阪趕上先起飛的311航班,到達福岡的時間是14點零5分,比311班機早到十分鐘。兇手非常珍惜時間,哪怕早一分鐘也好,所以乘坐366航班的可能性很大。倘若趕不上這兩趟班機,後面是365航班,到福岡是15點45分,一到賓館就必須同時讓被害人服毒,怎麽也不可能有時間在被害人的身上留下情交的痕跡。不管怎麽說,15點30分(這時有個兇手般的男子打電話給被害人)到17點左右這段時間內,在與被害人見面、做愛、騙她服毒後逃走。這些事要在一個半小時內做完,所以兇手是相當緊張的。倘若他看準22點50分(橋本離開飯店的時間)以前可以返回東京的旅館,那麽在時間上來說,他可以在被害人的房間裏待得寬松一些。我們再看看日本航空公司的飛機時刻表。370航班是直達班機,19點從福岡起飛,20點20分到達東京。330航班20點15分起飛經大阪到達東京時是22點20分。此後是376航班,到達東京時是22點40分,要在22點55分出現在品川的旅館裏是很難的,兇手不會乘坐。330航班對兇手來說是‘最後’一班飛機。而且倘若乘坐330航班,即便將趕到機場的時間和剪票時間合起來算一個小時,倘若19點離開旅館就來得及。就是說,兇手在後兩個小時裏可以在被害人的房間裏悠閑自得。即便沒有必要纏得那麽久,也應該在17點左右看著被害者斷氣,但兇手卻沒有那麽做。他竟然挑選了最危險的路,被害者還沒有咽氣就逃走。

而且,他是在哪裏浪費了冒著如此大的危險才賺下的兩個小時,這恐怕是不合情理的。作案的不是流竄或沖動,而是像計算機那樣計算周密的兇手。也許是因為看她氣息奄奄沒救了吧。倘若那樣就更不合理了,他為什麽連這麽些時間都沒有留下?兇手是17點以前就逃走了。但是,倘若他就是橋本,那麽在被害人的房間裏可以呆到19點,而且可以看著被害人斷氣後不慌不忙地逃走。”

“不過嘛,這種推測始終是在乘坐飛機這一假設上才成立的。因為他沒有乘坐聯結東京一福岡這條航線的形跡,所以即便依據那份飛機時刻表分析那個家夥的行動時間,也是毫無意義的。”村川說道。

“是的。他沒有乘坐飛機的形跡。但是,他在十一個半小時內往返了東京一福岡。不是飛機,也不是火車,既要往返於東京一福岡,還要殺人,這樣的交通工具還有嗎?解開這個謎的關鍵,我覺得就在這兩個小時即‘空白中的空白’裏。”

大家都抱著手臂陷入了沉思。會議籠罩著沉悶的空氣。

這天夜裏,平賀給福岡縣警的上松刑警寫了一封長信。首先對10月份出差時受到的關照表示感謝,然後詳細寫了案件的調查過程,最後這樣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