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 (第4/23頁)

“這話真是越來越險惡啦。”仁藏笑道,“恕我孤陋寡聞,殺人還標價的事情我的確不清楚。不同身份的性命定不同的價格更是可笑。那不成刺客了嗎?究竟有沒有這樣的事還不知道,而且就算您說的是真的,那麽您直接去找那邊的人不就好了嗎?”

“你這邊無法接受。是這個意思嗎?”

仁藏搖頭。“那就錯了。”

“哪裏錯了?”

“接受還是拒絕,那還得看您。”

“你是說看我的意願,以及事情的內容?”

“當然,具體情況請說來聽聽。”

“也就是說,到底還是要講大道理,不是嗎?”阿榮問,“比如說如果我是為了一己私欲便拒絕……”

“那倒不是。就像我從一開始就一直重復的,這是買賣。這裏頭私利和公利、私欲和公益的界限十分模糊。不是能夠簡單分清楚的。規矩無法改變,正邪善惡這種東西倒是根據立場的不同便可以輕易地轉換。”

“那麽……”

“想辦法把辦不到的事情辦成功,首先必須將事情的原委和細節都細致入微地了解透徹。您看,這就是我們的工作。工作不允許失敗。越重大的工作,就越不能允許哪怕萬分之一的誤差。所以……”仁藏眯起了眼睛,“這是買賣,不是賭博。搞不清楚是好是壞、是輸是贏的,算不上買賣。風險越少越好。如果一座橋很危險,那麽能不過就盡量不過,這才是生意。”仁藏說,“如您所說,想取人性命的事我們這裏也常有。可一旦詳細詢問,有時候也會發現,或許並不需要取人性命,問題就能得到解決。想要斷絕關系的,只要讓對方從自己眼前消失就可以;想要奪取地位、想羞辱、想讓人賠罪、想報仇的,只要奪取對方的勢力和權利就可以。方法是多種多樣,並不只局限於殺人。殺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反而更簡單。”

“你竟說殺人簡單……”

“人之所以不輕易殺人,是因為殺人的罪過重大。不是因為困難,而是因為一旦殺人便要受到懲罰。更主要的,是因為不願動手,即便心裏想讓對方死。”也不一定想親自殺人。“即便是能力弱小的人,只要得到幫助,或者依仗他人,要殺人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可就算做到了,付出的代價也是巨大的。殺人是重罪,所以代價也就更大。”

“代價?”

“是。不管是我們,還是提出要求的人,付出的代價都非常大。即便從重罪下僥幸逃脫,但今後背負在身上的也無比沉重。取人性命就是這麽一回事。詛咒他人時等於挖了兩個洞,自己也將隨之墮入地獄。所以,能不殺人就解決的,還是不殺才好。如果有相應的方式可行,一文字屋推薦使用那種方式。”仁藏說,“不殺人的方式比殺人要費事得多。不殺人的方式,工作量要遠遠大過殺人的方式。而根據程序多少和規模大小,金額也會相應變動。也就是說,我們並不給人命標價。我們只給工作量標價。我們沒有殺一個人多少錢的價格表。只是……”說到這裏,仁藏看了一眼阿榮,“被仇恨之類的強烈情緒囚禁的客人除外。”

“強烈的情緒是指?”

“非要用自己這雙手去解決對方的性命不可這樣的強烈情緒。如何?若是妨礙到了自己的生意,那麽只要讓對方做不成生意即可。讓人傷心哭泣的就讓對方再也做不出類似的事來便可。作惡的只要讓他作不成惡就行。但是,想報仇雪恨,為此非取人性命不可的,這樣的要求沒有替代方式。”

“所以,你是想搞清楚這一點。”

“正是。我們這裏都是老手,卻也無法憑空感知客人的真實想法。這些還請您主動告訴我們。”

是這樣,我想讓你們替我殺了他。阿榮毫不猶豫地說。

為什麽?仁藏問。“替妹妹報仇,是為這個嗎?”

“報仇……”終於說了句中聽的。“我不是武士,沒有家族也沒有主子,所以並不想著什麽報仇雪恥。我這是怨氣。深不見底的怨氣。我只覺得妹妹太可憐了,卻毫無辦法。我希望你們替我除掉這無可奈何的情緒。我的要求就是這樣。”阿榮道。

“目標是林藏嗎?”仁藏問。

是的,若我這樣回答,你又會如何應對呢?林藏是這個人的手下。他裝出一無所知的樣子,可那件事他不可能不知道。妹妹無辜死去,若真要追究起來,不就是你仁藏所為嗎?

不是林藏。阿榮回答。

“不是?”

“妹妹的死是怪林藏,可下殺手的並不是他。是林藏將阿妙卷入了他的奸計之中。他將阿妙卷了進去,卻又犯下錯誤,結果阿妙被殺了。所以我恨林藏。我恨他,但還不想殺了他。我要他活著贖罪。阿妙死後,林藏就從大坂銷聲匿跡,只要他還活著,就要賠罪。我是這樣想的。而另一方面,還有一個人,我無論如何無法原諒,甚至想親手殺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