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防大蟆 (第4/21頁)

野蠻勾當……

這回需要幹一樁野蠻勾當,去將山崎先生請來——大總管是這麽說的。至於這野蠻勾當究竟是什麽,又市就不得而知了。

就字面上推敲,應該是需要氣力或打鬥的差事。但山崎怎麽看都不像是幹這種事的。雖然說起話來滔滔不絕,但看不出有幾兩身手。怎麽看都是個絕不佩刀的古怪武士,哪適合幹什麽野蠻的差事?

不出多久,一個繪有閻羅王的招牌映入兩人眼簾。兩人終於抵達位於根岸町的損料屋——閻魔屋。

鎮坐於上座的,是閻魔屋店主阿甲。

又市總是猜不透這女人的年紀。想必早已超過三十,甚至可能超過四十。但就一身威嚴看來,或許還要更年長也說不定。只不過,她的眼神頗為年輕,有時甚至像個小姑娘般熠熠生輝。即便如此,若是被她那銳利眼神一瞪,論誰都得退縮三分。

女人真是難解。尤其在昏暗的房中,更是教人難解。

這裏是閻魔屋內廳後的一處不為外人所知的密室。室內幾無日照,是個密談的絕佳場所。

約十疊大的木造地板上,坐著山崎以及一個剃發長耳的巨漢——經營玩具鋪的仲藏。又市與搭档林藏則屈居於下座。

一絲微弱陽光自暗門的縫隙射入,在阿甲的脖子與衣襟上映出一道細細的光影。

說吧,這回要取什麽人的命?山崎開門見山地問了這麽個駭人的問題。“都將在下給喚來了,想必有哪兒又能多賣一具棺材。雖是大過年的,也沒什麽好忌諱,就把話給說清楚吧。”

“先生何須心急?”阿甲語帶一絲困擾,但並未否定山崎的推測。

這回得取人性命?又市不由得雙肩緊繃,偷偷朝林藏瞄了一眼。

其實沒什麽好大驚小怪。兩人在京都一帶幹過的差事裏,也取過幾條人命。雖從未親自下手,但有幾回也算得上是害命幫兇。

“這回是山崎先生最擅長的復仇差事。”阿甲說道。

“復仇差事……”山崎手摸著下巴說道。

長耳察覺又市正出神凝望山崎,便開口說道:“阿又,這位大爺可是個復仇家哪。”

“復仇家?”代當事人復仇的行業?

“在下絕不代人復仇。”

“有時不也幹這種勾當?”長耳回道。

“極少。且那絕不似你所想。”

“那麽,可是助人打群架?”

“阿又,打群架的是另一行。咱們是損料屋,圖的不是增,而是減。”

“減……此言何意?”

“我說阿又呀,為弱方助陣是打群架的差事,咱們損料屋求的正好相反,乃是以減損為基準衡量雙方實力差距。因此,謀的是減少強方實力。這位先生不打群架,而是在仇人或仇家實力過強時,或某方請來多名幫手時,在隱秘裏動些手腳,以使雙方實力相當。這位大爺可厲害了,”長耳繼續說道,“猶記一年前,他曾助十二名毫無幫手的孩子,與一師承新陰流劍法的仇人公平決勝,靠的是在前一夜斷此仇人手腳之筋,廢了其右手右足。”

總之,就是布置得雙方實力相當,林藏說道。

“讓雙方公平決勝不就行了?何須如此大費周章?若有足以使強敵癱瘓的實力,代客官殺了仇人不就得了?”

如此一來,便失去復仇的意義。山崎說道:“事前委托他人暗殺仇人,只會使復仇者顏面盡失。復仇的目的,絕非單純為一逞心中之快而挾怨報復。不少是武家為保體面,而被迫行之——”總之,不就是個愚昧野蠻的風習?山崎語帶不屑地說道。“那麽,這回要封的,是復仇者之手,還是仇人之手?”

“都不是。”阿甲回答道。

“都不是?”

“沒錯。或許算得上助仇人一臂之力,但委托人實為復仇者。”

“不懂。”山崎納悶道,“既然是助仇人一臂之力,委托人理應是這仇人才是。難道是復仇者委托咱們助其自戕?這未免離奇。”山崎將雙手揣入懷中,繼續問道,“難不成你們這損料屋,就連自戕的忙也幫?”

絕無此事,阿甲回答:“我們除了代人承接損失,什麽忙也不幫。雖無權幹涉他人自戕,但助人成全此行,並非損料差事。丟失性命終究是損,若是讓客官有所損失,我們這招牌必得卸下。”

這道理在下也懂,山崎說道:“看來大總管是打算阻止這客官自戕,是不是?”

大過年的,大爺為何滿口怪話?長耳說道。

滿口怪話的,是你們大總管吧?山崎回嘴道:“復仇者欲委他人助仇人一臂之力——若要推論,無非是此人認為自己實力過強,仇人實力太弱。這回難道是因仇人實力太弱,復仇者主動要求封自己五分功力?聽來是個公平的考慮,但復仇哪有人計較公平與否?這豈不是主動削減自己成功復仇的幾率?眼見自己占上風,便委人助對手一臂之力,有哪個傻子是這麽算減法的?如此一來,不就等同於請人來打群架了?這……是哪門子的減損?”山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