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季 狼狽為奸 05.栽贓的可能性

眾人的這一番專業分析,充滿了天馬行空的想象。

但不可否認的是,破案,應當具有想象力。

在當下,刑偵人員成功破案的因素無非有以下幾點:一是細致入微的現場勘查;二是精確無比的微量物證鑒定;三是信息化手段的定位技術;四是無所不在的天網監控探頭;五是具有正義感的目擊市民;六是辦案人員的不懈努力;七是刑偵推理時的豐富想象力;八嘛,就是一點點偶然因素。

所以,在討論案情時,大家都暢所欲言,這樣的思想交流對於破案絕對有好處。一個人一個想法,一個人一個觀點,但互相交換後,一個人就有了很多個想法了。有的時候,甚至提出觀點的人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觀點的重要性,但自己的觀點卻間接啟發了另外的人,從而開闊了新的思路。我就愛電子書網592book.com

在法醫陳敏德沒來之前,重案偵緝隊的四位精英已經討論了很多種案發的可能,有點亂,需要梳理一下。

先把眾人預計的可能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就是一個人作案,第二大類就是兩個人作案。

在一個人作案的情況下,又有以下幾種可能:

一,嫌犯與死者麗紅不認識,純屬於流竄作案。

二,嫌犯與死者麗紅認識,在取得麗紅信任後,出其不意地控制住了麗紅,然後再實施強奸、搶劫和殺人。

三,嫌犯因為嫖資問題與麗紅發生了糾紛,爭執之下將麗紅勒死,並偽造了搶劫的現場。

四,嫌犯可能是女性,本來就是麗紅認識的,結果實施突襲,控制住麗紅,實施了搶劫和殺人行為。至於麗紅下體的精斑,可能是以前性交易的時候留存的。

在第二大類,也就是兩人作案的可能性下,也有以下幾種可能:

一,作案的兩人是犯罪搭档,二人共同實施了搶劫殺人。

二,作案的兩人是情人關系,甚至是夫妻關系,為了尋求刺激,男的將被害人強奸,然後再一起殺人滅口。

三,兩個男人作案,只不過一個男人心細一點,把繩子打了個花結,又把煙插到了死者的鼻孔中。

四,兩個女人作案,女人無法對死者實施強奸,更不可能留下精斑。被害人體內的精斑是以前留下來的。

以上是眾人分析出的八種可能,當然,如果將其中的條件互相交叉組合一下,還可能有另外的可能,在此不一一贅述了。

在法醫陳敏德進來之後,他又提供了一個讓人震驚的觀點,這又平添了許多可能。

按陳敏德所說,不是判斷死者與他人是生前還是死後發生性關系的問題,而是有沒有人與死者發生過性關系的問題!

這無疑是一個影響偵查方向的關鍵問題,假如死者生前沒有與其他人發生過性關系的話,嫌犯就相當於偽造了死者麗紅被人強奸的假象。那麽嫌犯為什麽要這樣做呢?他(她)的目的何在呢?

但是,法醫陳敏德所假設的情況是否可信呢?因為這畢竟只是法醫憑借經驗推斷出來的,無法得到同一性認定。

假如陳敏德的推斷是正確的,那麽嫌犯為什麽要偽造作案現場,這是值得考慮的一個問題。

像前面所分析的,如果是女性作案的話,由於女性作案者的身體不可能留下精斑,那麽就會偽造被強奸的現場。如果作案者是(或有)男性,但是作案時只實施了搶劫和殺人,並沒有實施強奸,卻用他人的精液偽造強奸現場,那麽作案者到底要掩蓋什麽?

大家對於陳敏德的這個推斷又進行了充分細致的討論,最後一致認為,如果陳敏德的推斷屬實的話,那麽嫌犯這樣做不會毫無目的。客觀地說,作案者偽造強奸現場非常有可能,因為嫌犯的作案過程比較細致,細致到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鞋印之類的物證,不可能在這種明顯會留下鐵證的環節上大意。

那麽,作案者需要掩蓋的到底是什麽呢?

強奸,有發生在熟人之間的,也有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的。在麗紅被殺一案中,如果是陌生人作案,大可不必偽造強奸現場。如果是熟人作案,雖然已經殺了麗紅,但仍舊怕公安機關查出些什麽,所以故意把公安機關的偵查方向向被人強奸滅口的方向上引。要不然,嫌犯費了這麽大的勁,精心偽造這樣的一個被強奸現場,意義何在?

偽造案發現場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掩飾自己,混淆偵查視線,把偵查機關的視線引向其他人,從而栽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