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季 人間悲劇 03.失蹤的妻子

蕭雲天接著講述了這起案件的後續發展。

這起案件中,男的叫康正勇,女的叫鄭燕潔。

康正勇報案稱,妻子鄭燕潔原來說要跟幾個驢友出去旅遊,自己也沒管,因為妻子平時在家裏很好強,很有主見,也很有脾氣,自己管不了她。尤其是經過上次出軌事件以後,他和妻子的關系也維持在不冷不熱的狀態。

一般來說,鄭燕潔出去旅遊,最多不會超過半個月,但是現在都已經快二十天了,中間也沒有來什麽電話。因為鄭燕潔平時經常去爬野山,山裏面沒有信號,經常電話不通也是正常的,他也就沒放在心上。

後來鄭燕潔的姐姐鄭燕清因為有事來找,發現鄭燕潔好長時間不在家裏了,妹夫康正勇又說不出鄭燕潔在什麽地方,心中起疑,這才報了警。當時康正勇對此不是很感冒,認為鄭燕潔本來就好旅行,說不定哪天就回來了,至於興師動眾地去報警嗎?

因此,鄭燕清去報警的時候,康正勇就沒有跟著去。再後來慢慢覺得不對了,這麽長時間也該有個音信了。於是他打鄭燕清的手機,但打不通,妻子的驢友他也沒聯系方式,只好也來報警了。

因為康正勇覺得,如果自己再不來派出所報警,別人也會懷疑自己的。既使夫妻關系再差,也應當到公安局來了解一下情況。

那時候的蕭雲天正在區刑警隊健身館鍛煉,正好處理了鄭燕清和康正勇兩個人的報案。因為一開始就是報的失蹤人口,經派出所處理後,再經過一段時間再提交刑警隊處理。因為每年失蹤的人太多了,警力有限,無法一一查證。

失蹤的時間長了,會引起一定的法律後果。人的自然失蹤和法律上的宣告失蹤不是一個概念的。我國《民法通則》有明確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為管理。下落不明滿四年的,利害關系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其死亡了。這只是一種法律行為。因為一般認為“死要見屍”,法律上的宣告死亡不需要見到屍體,只需要下落不明滿一定時間就可以了。這個時候,或許失蹤人已經死了,或許在其他地方仍然繼續活著,但在法律層面上已經被宣告死亡。

鄭燕清在報案的時候偷偷地跟蕭雲天說,她懷疑妹妹鄭燕潔被妹夫康正勇殺害了,康正勇是想掩蓋真相,才說鄭燕潔是出去旅行失蹤的。因為妹妹捅破了他出軌的秘密,並當場將二人捉奸在床,康正勇雖然沒再和情人聯系,但是覺得很丟面子,會不會是他報復殺人呢?

客觀地說,確實存在著這樣的可能性。在案情沒有徹底查清之前,各種可能性都有。為什麽鄭燕清說的就一定是真的呢?或許她只是主觀上的偏見,認為妹夫康正勇懷恨在心,有報復的可能。又或許鄭燕清就是兇手,想要洗清自己,栽贓給康正勇呢?據了解,鄭燕清與妹妹鄭燕潔之間的關系也並不是像表面上的那麽好,兩人也為了爭奪老輩的遺產而明爭暗鬥了很久。

只聽他們的一面之詞不會有什麽新的收獲,於是蕭雲天決定去康正勇的家裏看一看,看看有沒有什麽發現。

進了康正勇家,蕭雲天發現康家的房子挺新的,好像是重新裝修過的。他就問康正勇為什麽要重新裝修。康正勇回答,原來早就想重新裝飾一下了,一直忙,沒有時間。這不,鄭燕潔正好出去旅行去了,近期自己的業務也不是很忙,正好騰出了時間,他可以一個人清靜一下,想重新裝修一下房子,換換心情。要不然等鄭燕潔回來了就裝不了了。

是這樣的嗎?蕭雲天不禁又有了疑問。因為康正勇的妻子鄭燕潔在家裏比較強勢,什麽事情都是鄭燕潔說了算,沒有鄭燕潔的許可,裝修房子這麽大的事情,他康正勇一個人敢擅自作主嗎?

康正勇家主要是將墻壁重新粉刷了一遍,其他的也沒有什麽大的變動。他解釋說主要是先刷一刷墻,其他的準備等鄭燕潔回來後再一起商量怎麽裝。

看著看著,蕭雲天無意中問了一句,這墻是誰刷的,刷得質量不怎麽樣啊,有的地方塗料厚,有的地方塗料薄,顏色深淺也不是很一致。康正勇聽了,似乎有點難堪,說是他自己買了漆自己刷的,所以刷得肯定沒有專業人員刷得好。他後來又解釋道,自己覺得刷墻挺好玩的,所以就自己刷了。

後來蕭雲天檢查了鄭燕潔使用的電腦,看看裏面有沒有和什麽人聯絡的信息。經過查看QQ聊天記錄,確定她確實和別的驢友約定準備去爬野山,還要在山裏露營,也約定了時間、地點。不過後來,驢友還在QQ上問有沒有到家,從那以後鄭燕潔再沒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