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鬧市驚變 13.第三次拜訪

俗話說,過一過二不過三。劉備三顧茅廬,表示出了足夠的誠意,終於把諸葛亮給打動了。現在蕭雲天三次拜訪證人,也終於把證人給打動了。

按照法律,證人應當陳述他所知道的事實,如果證人說假話,應當按作偽證處理,但如果證人不說話,那就沒辦法了。

對於證人,公安機關不能強制其作證,還是要以心換心,用耐心和誠心減少證人的顧慮。

蕭雲天第三次去找證人王艷的時候,王艷已經從深圳回來了。她表示願意配合辨認,說這個事已經困擾她家很長時間了,希望快點結束。

既然配合,那就最好了。蕭雲天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辨認照片,一共是十二個人的頭像。

王艷反反復復地看著,一會兒看看這個,一會兒又看看那個,覺得都像,又覺得都不像,她抱歉地對蕭雲天說:“對不住了,警官,我視力不好,當時害怕也沒敢多看,現在又隔了這麽多天,我真認不出來了。”

結果令蕭雲天很失望,但也沒辦法。沒辨認出來就是沒辨認出來,再把這個結果原原本本地寫在辨認筆錄上,客觀地記錄下辨認的過程。

再去找李正和喬雲這兩個證人。兩人都在當地做生意,為了不影響他們的生意,也最大限度地減少證人的顧慮,蕭雲天第三次去的時候,都是將警車遠遠地停在一邊,身著便裝走過去。

證人忙的時候,蕭雲天就站在一邊靜靜地等候,證人閑的時候,蕭雲天就不厭其煩地和他們拉家常,講道理。

比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是華夏民族的美德,懲惡揚善、弘揚正氣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假如出了兇殺案,你不出來作證,他不出來作證,大家都不出來作證,兇手就會因此逃脫了法律的懲罰。如果他們再次作案,到時候可能受害的人還會更多呢。

幫助他人也是幫助自己,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面對社會上的醜惡現象,你不管,我不管,大家都不管,任由黑暗勢力在那裏猖狂,最終受害的還是社會大眾。

今天發生在被害人身上的事情,明天就可能發生在其他人身上。今天你不出來作證,明天就沒人替你作證。

蕭雲天相信,完全沒有一點良知的人是極少數的,公平正義自在人心,只是暫時被黑暗勢力嚇倒,導致正義得不到伸張。

面對著蕭雲天的循循善誘,李正和喬雲也說出了心中的顧慮。他們的確是害怕報復。楊子向曾經在這裏住過,他們當然認識他,也認識楊子向的爺爺楊建明。所以作證的事情,他們總覺得不是一件十分厚道的事情。原來都認識,如果指認了楊子向,那麽碰到楊子向的爺爺楊建明該如何搭訕?再說,要是楊子向最後判不了死刑,他出來後還不得變本加厲地報復他們?這家夥非常兇殘,得罪了他,以後的日子怕是不好過了。

經過長時間推心置腹地交談,李正和喬雲也終於同意做辨認。遺憾的是,這兩個人的辨認結果竟然和王艷一樣,也是沒有辨認出來。

這就奇怪了,不應該啊!

無奈之下,蕭雲天只好先返回了警局,反思一下為什麽。

經過思考,他覺得問題出在了辨認照片上。辨認犯罪嫌疑人可以辨認照片,也可以辨認真人。因為第三次拜訪的時候,並不知道三位證人能不能同意辨認,就沒有做辨認真人的準備,只是準備了照片。

但楊子向的照片不是近照,而是當年他辦理身份證的存档照片。照片與本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

下一步還是應該把證人拉到看守所裏,辨認真人,看看能不能辨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