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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遠的那條船叫什麽名字?”我用鼻尖指著遠處問道。

“蒙特西托。”他用冷靜鎮定的目光看著我。

“一個人要是兜裏有兩個錢的話,能不能上那兒去逍遙一陣子?”

“怎麽個逍遙法?”

我哈哈一笑,面帶譏諷,一副很不好惹的模樣。

“熱狗,”他一遍又一遍地吆喝著,“上好的熱狗,夥計們。”然後他壓低了嗓子。“女人?”

“不是。我想要一個房間,舒舒服服地吹著海風,有好吃好喝的,還沒有人來煩我。就像度假一樣。”

他挪開了。“你說的我一個字也聽不見。”說完他又吆喝開了。

他又做了幾筆買賣。我不知道我為什麽要在他身上費工夫。可他的那張臉看上去就像幹這一行的。一對穿著短褲的年輕情侶走上前來,買了兩個熱狗,溜達著走遠了,小夥的胳膊摟著姑娘的奶罩,兩人都拿自己的熱狗喂給對方吃。

熱狗販子不聲不響地朝我這兒挪過來一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現在我該吹一首口哨曲了:《皮卡第的玫瑰》,”說完他頓了一下,“你得掏錢。”

“多少錢?”

“五十。不能再少了。除非他們有什麽事要找你。”

“這裏曾經是一座美好的小鎮,”我說,“一個休閑放松的地方。”

“我還以為它現在還是呢,”他拖著長腔說,“可你幹嗎要問我呢?”

“我不知道。”我說。我把一張一美元鈔票扔在櫃台上。“把它放進小朋友的儲蓄罐吧,或者吹一首《皮卡第的玫瑰》。”

他一把抓起鈔票,先豎著疊,再橫著疊,然後又豎著疊。他把鈔票放在櫃台上,中指蜷在拇指後面,然後啪地一彈。折疊起來的鈔票輕輕地打中了我的胸口,無聲無息地落在地上。我彎下腰,撿起鈔票,飛快地回頭一瞥。可我身後沒有一個人看起來像是警察。

我靠在櫃台上,再次把一美元鈔票放在上面。“別人一般不朝我扔錢,”我說,“他們朝我遞錢。麻煩你也這樣好嗎?”

他拿起鈔票,展開,鋪平,用圍裙擦了擦。他按下按鈕打開收銀機,把鈔票放進抽屜。

“他們說錢不會發臭。我有時候可吃不太準。”

我一言不發。又有幾個顧客和他做了買賣,轉身離去。夜晚的氣溫降得飛快。

“要我是你,我就不會上‘王冠’,”他說,“那條船適合規規矩矩的小松鼠,他們只吃自己的松果。我看你像個條子,不過你心裏頭打的什麽鬼主意不幹我的事。我只希望你的水性還不錯。”

我撇下他走開了,一邊琢磨著自己一開始究竟為什麽會去找他。相信直覺。相信直覺,你就等著挨蜇吧。要不了多久,等你一覺醒來,你就會含著滿滿一嘴的直覺。就算是點一杯咖啡,你都要閉上眼睛,拿手指頭往酒水單上一戳。相信直覺。

我四處溜達了一會兒,留意著身後是不是跟著什麽形跡可疑的人。然後我開始四處尋覓一家沒有油炸味兒的餐廳,結果找到一塊紫色的霓虹燈招牌和蘆葦簾後面的一家雞尾酒吧。一個頭發染成紅褐色的嫵媚男性正伏在一架“大平房”式三角鋼琴上,充滿挑逗地撫弄著琴鍵,一邊用弄丟了半數音階的嗓子唱著《通往星辰的階梯》。

我將一杯幹馬提尼一飲而盡,然後快步穿過蘆葦簾,走進餐廳。

這頓八十五美分的晚餐味道就像一只被丟棄的郵袋,為我上餐的侍者模樣就像是只收二十五美分就願意請我吃槍子兒,只收七毛五就願意割斷我的喉管,只收一個半美元就願意把我塞在一桶混凝土裏沉屍大海(包含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