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行了,”那個大個子說,“你現在可以挪挪身子了。”

我睜開眼睛,坐了起來。

“到外面那間房裏去,哥們兒。”

我站了起來,依然感覺在夢中。我們走進了什麽地方,穿過了一扇門。然後我看清了這是哪裏——這就是那間四周全是窗戶的接待室。窗外現在已是一片漆黑。

那個女人還戴著那幾只不太對勁兒的戒指坐在桌子後面。一個男人站在她身邊。

“坐這兒,哥們兒。”

他一把將我按了下去。那是一把好椅子,靠背很直,但很舒服,只是我這時沒心情去體驗它。桌子後面的女人拿著一本攤開的筆記本,這時正大聲地讀著上面的內容。一個留著一撮灰色的小胡子,面無表情的矮個子老人正聽著她念。

亞姆瑟站在一扇窗邊,背對房間,看著窗外大海那寧靜的線條——遠處,越過碼頭燈光,越過天邊。他看它的眼神仿佛是愛上了它。他稍稍轉過頭來,看了我一眼,我能看清他臉上的血已經洗掉了,可他的鼻子不再是我初次見到他時的樣子了,前後的尺寸差了不止兩碼。這讓我咧嘴一笑,嘴唇什麽的都跟著劈啪裂開了。

“碰著什麽好笑的了,哥們兒?”

我看著這聲音的來源——那個站在我前方,幫著我走到座位上的人。他是朵風摧的鮮花,體重約兩百磅,一嘴黃斑牙,嗓音圓潤如馬戲團門前拉客的活喇叭。他狠勇,他迅捷,他愛吃紅肉。沒人能擺布得了他。他是那種每天晚上不做晚禱,而是朝大頭棒上啐唾沫的條子。可他有一雙幽默的眼睛。

他站在我面前,撇著一雙內八字腿,手裏拿著我敞開的錢包,右手的拇指指甲在皮革上刻著劃痕,一副他就是喜歡毀壞東西的模樣。毀壞小東西,比方說——如果他手頭只有小東西的話。但人臉也許會給他帶來更多的樂趣。

“愛偷窺的私家偵探,是吧,哥們兒?從滿是大壞蛋的城裏頭來的,是吧?玩兒了兩下敲詐勒索,是吧?”

他的帽子扣在後腦勺上。他長著淺棕色的頭發,額頭上的汗水讓發色顯得更暗。他那雙幽默的眼睛裏滿是斑斑點點的紅血絲。

我的喉嚨有一種剛被碾壓機碾過的感覺。我擡起手,摸了摸那裏。那個印第安人。他的手指就像工具鋼。

那個膚色淺黑的女人停止了朗讀,合上了筆記本。那個留著灰八字須的小老頭兒點點頭,走過來站在跟我說話的這個人身後。

“警察?”我邊搓著下巴邊問他。

“你說呢,哥們兒?”

警察的幽默。那小個子的一只眼睛有點兒斜視,像是半瞎了。

“不是洛城的,”我看著他說,“要是在洛城,那只眼睛就得讓他退休了。”

大個子把我的錢包遞給我。我仔細檢查了一遍。裏面的錢都還在。所有的名片也都在。每一樣原本屬於那裏的東西都在裏面。我很吃驚。

“說點什麽,哥們兒,”大個子說,“說點什麽能讓我們喜歡上你的東西。”

“把我的槍還給我。”

他身子向前微微一探,大腦思考了一下。我能看出他腦子在轉。這讓他腳上的雞眼生疼。“哦,你想要回你的槍,哥們兒?”他斜眼瞅著那個留著灰八字須的人。“他想要回他的槍,”他對他說。然後他又看著我。“你要用你的槍做什麽,哥們兒?”

“我要用它打死一個印第安人。”

“哦,你要用它打死一個印第安人,哥們兒。”

“是的——就一個印第安人,大叔。”

他又看了看那個留胡子的家夥。“這夥計挺狠的,”他對他說,“他想要打死一個印第安人。”

“聽著,海明威,不要重復我說的每一句話。”我說。

“我覺得這家夥是個神經病,”大個子說,“他剛剛叫我海明威。你覺得他是神經病嗎?”

那個留小胡子的家夥咬著一支雪茄,一言不發。站在窗邊的那個美麗高挑的男人緩緩地轉過身來,輕聲說:“我想他可能有一點情緒不穩。”

“我一點兒也想不明白他為什麽要叫我海明威,”大個子說,“我的名字不是海明威。”

那個年紀較大的男人說:“我看不到哪裏有槍。”

他們看著亞姆瑟。亞姆瑟說:“在裏面。我那兒有。我這就給你,布蘭先生。”

大個子俯下腰,膝蓋稍稍彎曲,呼出的氣噴在我臉上。“你剛才為什麽要叫我海明威,哥們兒?”

“這裏有女士在場。”

他直起身子。“你看到了。”他看著小胡子。小胡子點點頭,然後轉身離開,穿過房間。滑門開了。他走了進去,亞姆瑟緊隨其後。

一片沉寂。那個膚色黝黑的女人低頭看著桌面,皺了皺眉。大個子看著我的右眉毛,緩緩地搖了搖頭,一副困惑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