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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開始不怎麽喜歡這個主意。”我說。

“他裝作不喜歡——可他還是妥協了。所以,最後他接了個電話,然後你們就出發去了他說的這個地方。這一切都是從馬裏奧特嘴裏說出來的。這當中沒有一件事是你單獨得知的。你們到了那兒以後,發現四周好像一個人也沒有。你本應該把車開進那個坑的,可那裏的空間似乎不夠一輛大轎車通過。事實也確實如此,因為車子的左側後來被嚴重刮傷了。所以你就下了車,步行下到那個坑裏,什麽也沒看見,什麽也沒聽見;你等了幾分鐘,又回到了車子邊上,這時車裏的某個人照著你的後腦來了一下。現在,假設馬裏奧特想要這筆錢,想要讓你當替死鬼——他實際的行事方式難道不正應了這樣的假設嗎?”

“這理論真不錯,”我說,“馬裏奧特一棒子打悶了我,拿了錢,然後他後悔了,就把自己的腦子砸了出來,在此之前還先把錢埋在了一叢灌木下面。”

蘭德爾木然地看著我。“他當然有一個同夥。你們倆本該都挨一悶棍的,然後這個同夥可以卷錢跑路。只是,他出賣了馬裏奧特,把他殺了。他不需要殺你,因為你不認識他。”

我用欽佩的眼神望著他,把我手裏的煙屁股在一只木煙灰缸裏掐滅——這只煙灰缸曾經有一層玻璃襯裏,可如今玻璃已經不見了。

“這假設符合事實——就我們掌握的事實而言,”蘭德爾說,“它不比我們目前能夠想出的任何理論傻。”

“它不符合一個事實——我被人從車裏打了悶棍,對不對?這就會讓我懷疑是馬裏奧特打昏了我——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盡管我後來沒有懷疑他,因為他被殺了。”

“你被人打悶棍的方式是最符合這理論的,”蘭德爾說,“你沒有告訴馬裏奧特你帶著槍,但他也許看出了你腋下鼓出了一塊兒,或者至少他懷疑你有槍。那樣的話,他就會在你沒有疑心的時候對你下手。而你是不會懷疑汽車後排的任何情況的。”

“好吧,”我說,“你贏了。這是個很好的理論,你總是假定那錢不是馬裏奧特的,而且他打算偷走這筆錢,而且他還有一個同夥。所以,他的計劃就是:我倆醒來後,頂著一頭的包,發現錢不見了,我倆說聲真糟糕,然後我打道回府,把整件事忘個一幹二凈。這就是結局對嗎?我是說,他預計這件事會如何收場?這結局必須在他看來也還不錯,對不對?”

蘭德爾苦笑了一下。“我自己也不喜歡這個假設。我只是在對它進行測試。但它與事實吻合——就我們掌握的事實而言,而我們掌握的並不是很多。”

“我們掌握的東西根本就不足以用來進行理論假設,”我說,“為什麽不假定他說的實話呢?他也許認出了其中一個劫匪。”

“你說你沒有聽見打鬥聲和叫喊聲?”

“沒有。但他也許當即就被抓住了喉嚨。或者說,他們襲擊他的時候,他也許嚇得叫不出聲來。假設他們躲在灌木叢裏觀察我們,看見我走下坡去。我走了有一段距離,你知道的。一百多步呢。於是他們走上前來,朝車裏張望,看見了馬裏奧特。有人拿槍指著他的臉,讓他出來——悄無聲息地。然後他就被人用棒子砸倒了。可他說的某句話——或者是他的某種姿態——讓他們覺得他認出了某個人。”

“在黑暗中?”

“是的,”我說,“一定是發生了類似的情況。有些人的聲音會停留在你的腦海裏。即使是在黑暗中,你也能認出有些人。”

蘭德爾搖搖頭。“如果這是一個有組織的珠寶盜竊團夥,他們不會在沒有受到嚴重挑釁的情況下殺人。”他說到一半忽然停住了,目光像是凝滯了一般。他非常緩慢,非常用力地抿緊了嘴巴。他有了一個新思路。“劫持。”他說。

我點點頭。“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思路。”

“還有一件事,”他說,“你是怎麽來這兒的?”

“我開自己的車來的。”

“你的車當時停在哪兒?”

“在蒙特馬爾維斯塔,停在路邊咖啡店的停車場裏。”

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他身後的那兩個條子也用狐疑的眼光看著我。牢房裏的那個醉漢想要唱嶽得爾山歌,但他的嗓子啞了,這下他泄了氣。他開始大哭。

“我走回到公路邊,”我說,“攔下了一輛車。一個姑娘獨自駕車。她停下車,把我帶上了。”

“了不起的姑娘,”蘭德爾說,“深更半夜的,又是在一條偏僻的路上,她居然停車了。”

“沒錯。有些人會這麽做的。我沒能認識上她,不過她看上去挺不錯的。”我盯著他們,心裏知道他們不相信我的話,同時我自己也在納悶:我究竟為什麽要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