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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式舉行的地點是一個光禿禿的小教堂,室內點著燭光,墻粉刷成了白色,看起來非常簡陋,只有東側山墻上擺放著一個華麗壯觀的聖壇。看見那個聖壇的外觀,格蘭特感到極為詫異。這些修士也許貧窮,但另有財物來源。白色天鵝絨布上陳放的容器和耶穌受難像可能是海盜從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個天主大教堂掠奪過來的。格蘭特原本覺得這裏的生活與世隔絕、窮困潦倒,很難將他所知道的赫伯特·哥特貝德的形象和這種生活方式聯系在一起。要知道戲劇化的表現沒有觀眾只能展示給自己看,很快會使人厭倦。但是一看到那個聖壇,他又遲疑了。赫伯特也許找到了一個真正的組織。

儀式的內容格蘭特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他坐在側窗旁一個昏暗的隱蔽處,從那裏他可以看見所有參與者的臉孔,約莫二十個人以上。他發現研究這些人非常有趣。有些是怪人(臉上的表情一看就不想開會,只想復興土風舞);有些是狂熱的宗教徒[尋找現代剛毛襯衫(苦行者或懺悔者貼身穿著,以進行自我磨煉或自我懲罰的工具——譯者注)的受虐狂];有些人頭腦簡單;有些人自我矛盾,尋求內心的平靜;有些人與世界矛盾,尋求聖潔的殿堂。格蘭特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他們,當看到最後一張臉的時候,他的眼神不由得停住了。究竟是什麽讓那張臉的主人選擇這與世隔絕自我否定的生活?那是一張蠟黃的圓臉,圓圓的腦袋形狀古怪,眼睛細小,鼻子臃腫,下唇松垮,當他反復念著儀式的禱詞時,下唇總是垂下來包不住牙齒。小教堂裏其他人都能輕易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合適的位置;負責人屬於神職人員,這一個屬於神經科的候診室,這一個屬於下崗人員輔助處。但最後一個人適合哪裏呢?

答案只有一個,法庭的被告席上。

“所以那個人,”格蘭特對心中另一個自我說,“就是赫伯特·哥特貝德。”當然,等看到這個人走路的樣子之後他才能確定,他只見過那人的走路方式。不過他準備根據自己的判斷賭一把。最優秀的法官有時也會犯錯——說不定哥特貝德是前排那個看起來一臉無辜的瘦子——但如果哥特貝德不是那個下唇松垮的油滑家夥,他會非常驚訝。

午夜過後,這些人魚貫而出時,他一點疑問也沒有了。哥特貝德的走路方式十分獨特,走起路僵硬笨拙,肩膀來回晃動,這種姿勢非他莫屬。

格蘭特跟著他們走了出去,然後找到了神父。最後一個離開小教堂的叫什麽名字?

那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格蘭特勸說了神父一陣之後,他才派人去叫阿洛伊修斯修士。

等待的時候,格蘭特照例談論了修道會以及修會的規章制度,他得知會員不得擁有任何世俗的財物,也不能為了世俗的目的與人交流。像報紙這樣微不足道的世俗之物當然想都不會想。他還得知負責人打算一個月後去墨西哥接管一個新的布道所,那是他們自己用經費擴建的教會。而他對於挑選接班人擁有全部的決定權。

格蘭特腦中閃過一個念頭。

“我無意冒犯——請不要以為我問這話是出於無聊的好奇心——能否請你告訴我,在你心中是不是已經決定人選了?”

“我差不多已經決定了。”

“我可以知道是誰嗎?”

“我真的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把還沒準備告訴修會修士的事告訴一個外人,但是如果我相信你能保密,也沒有理由隱瞞。”格蘭特向他保證不會泄密。“我的接班人很有可能是你要求見的人。”

“但他是新來的!”格蘭特想都沒想就脫口而出。

“我不知道你是怎麽知道的。”神父厲聲說道,“的確,阿洛伊修斯修士只和我們相處了幾個月,但是當會長所需的資質與入會時間長短無關。”(所以他是會長!)

格蘭特低聲表示贊同,隨後詢問今晚去街上辦理差事的是誰。

沒有誰,院長堅定地說。此時格蘭特想見的人進來了,談話到此結束。

他順從地站在那裏,他穿著一件深棕色袍子,雙手交叉疊放在寬大的袖子裏。格蘭特注意到他光著腳沒有穿草鞋,想到他出現在報刊亭時一點腳步聲的預兆也沒有。看著旁邊這個人,格蘭特心想,赫伯特這麽喜歡光著腳到底是為了表現謙遜,還是為了方便走起路來悄無聲息。

“這是阿洛伊修斯修士。”會長介紹,接著說完祝福語之後離開,比起看門人的表現會長顯得更富有詩意。

“我是厄爾斯金·史麥斯先生派來的,厄爾斯金是坦普爾的律師。”格蘭特說,“你是赫伯特·哥特貝德。”

“我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你曾經是赫伯特·哥特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