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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床上起來,又從掛在門後的上衣口袋裏掏出煙來。

洛丁向他提出建議的時候,他為什麽沒有大驚失色呢?

難道是他猜到洛丁會提個什麽建議?還是因為洛丁的臉讓他足夠警覺,將此人不可告人的利益糾葛泄露了出來?抑或是這事本就跟他八竿子打不著,他根本不屑為之?

他沒有在他面前擺出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也沒有說“你這狼心狗肺的家夥,竟然妄想欺瞞親友去騙人遺產”或者類似的話語。可是,當時他這麽做是因為自己對他人毫不在意:別人有罪與否,悲傷受苦也好,幸福快樂也罷,他都不在乎。再怎麽說,吃別人的嘴軟,他又如何能夠義正詞嚴呢?

他走到窗戶旁邊,站在那兒看著遠處的煙囪上,由於薄霧的映襯,泛起了黯淡的絨光。他雖然還沒到囊空如洗的地步,可好歹也得找一份工作了,但是這都是他一廂情願,結果總是令人灰心喪氣。似乎在英國,想在馬廄攬份工作的人要比能夠容納他們的馬廄要多得多。愛馬的人越多,馴馬師這一行就越來越難做。在騎兵這一兵種退出歷史舞台之後,雖然有人就此失去了對生活的興趣,可仍保持著健壯的體魄、好動的性格,因此,哪怕是在馬廄裏嗅到了一丁點兒閑余職位的味道,他們準能人潮洶湧地圍在競聘入口的周圍。

此外,他也不想“當一天和尚念一天經”。畢竟,就算道路工程讓你感興趣,你也不會只滿足於日復一日地鋪設柏油路吧!

他也試過接洽幾個工作,可沒有一個地方對他這麽個瘸腿的陌生人感興趣,何況他還沒有別人的引薦。他們何必對他感興趣呢?要想,他們把全英國最優秀的人才都給瓜分了嘛!當他說自己的馴馬經驗是在美國習得的時候,似乎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為他們會說:“哦,那種牛脾氣的馬嘛!”說的時候倒還挺和善、客氣的——直到他回國以前,他甚至都忘記了自己家鄉父老的這種客套勁兒了——只是,他們還是千方百計地暗示他,美國西部那種“不成材便成餐”的馴馬方式在他們這裏是沒有用武之地的。既然他們說得隱晦,他也沒機會解釋自己其實對美國式的馴馬也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怎麽樣,反正多說總無益。在英國,人們要想錄用你,首先就得把你的底細摸清楚。而在美國,由於人們習慣了奔奔走走,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在英國,一份工作可以幹一輩子,你的價值往往體現在你有多大的本事。

解決之道想必又是要離開這個國家。但是,有一個難以逾越的問題擺在他的面前:他並不想走。既然回來了,他就意識到,當初漫無目的地浪跡天涯,不過是為重回祖國埋下了伏筆。他好歹是回來了,不過不是途經迪耶普,而是經由拉斯克魯斯一路向東;就是這樣。當他看見馬的時候,感覺自己得償所願;可在新墨西哥州和在文法學校一樣,他全然找不到一種“歸屬感”。不過是在兩相比較時,他更喜歡新墨西哥州罷了,只此而已。

現在,當他眺望窗外,心裏還是覺得自己更喜歡英國。他想在英國鋪青疊翠的草地上,找到一份打理英國馬匹的工作。

不管怎麽說,相比於來到這個國家來說,離開她可是難上加難——何況你還囊空如洗。他曾在考文垂大街的萊昂飯店裏跟另一個人同桌吃飯,那人十八個月以來東奔西走,到過許多地方。“工卡!”這個小個子怒罵道,“他們就只會說這個。你的工卡呢?如果你碰巧不是什麽‘餐館侍者聯合工會’的成員,那你就連個跑堂的工作也攬不到。我倒要看看,如果船上沒有一個人有修船工工卡的話,他們會不會眼睜睜地看著船只沉沒!”

他注視著這個英國人怒氣沖沖的藍眼睛,想起了勒阿弗爾港的那個男人——“你還得有個身份證件啊。”沒錯,這個世界就是各式證件滿天飛。

可惜的是,洛丁的建議又充斥著罪惡。

要是洛丁早點兒提到馬兒的話,會不會更能提起他的興致呢?

不,當然不會;那樣太唐突了。說到底都是犯罪,而他根本就不想沾邊兒。

“你知道的,這可是滴水不漏的事,”他內心中有個聲音對他講道,“就算他們識破了,也不會起訴你,因為那會成為一樁醜聞。洛丁就這麽說過。”

“閉嘴,”他說道,“這可是犯罪!”

也許哪天晚上去看看洛丁的表演會是件很好玩的事。他以前從未接觸過演員。坐在台下看一個你知根知底的家夥表演一定會很新鮮。洛丁跟其他人聯袂演戲的時候會是怎樣的一番景象呢?

心中那個聲音又說道:“只怕會是個非常聰明的搭档,相信我吧。”

“我倒覺得糟透了,”他說,“我可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