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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有著“鍍金色”頭發的無可挑剔的賢淑佳人已經被與世隔絕。

為什麽是鍍金呢?他第一次見到這個詞很是驚訝。或許是鍍了銀的金色吧,淺色的頭發熠熠生輝,金發女郎一詞美中不足,已經退化到幾乎有引申義的地步。

她在監禁中度過了余生,對任何人都不會是麻煩。麻煩的旋渦貫穿了她的一生。她和愛德華的婚事震驚了英國。她被動地成為促成沃裏克毀滅的元兇。她對家族的關照已經在英格蘭創建了一個全新的伍德維爾黨,且阻止理查無法和平地繼位。在北安普頓郡的荒野,她成為愛德華的妻子。她與愛德華那場吝嗇而小型的婚禮暗示了博斯沃思之役。不過似乎並沒人對她心懷惡意,甚至她得罪的理查都寬恕了她親戚們的彌天大罪。

沒人——直到亨利出現。

她默默無聞地消失了。伊麗莎白·伍德維爾。孀居的王後,英國女王的母親,塔中王子們的母親,在理查三世統治時期,還自由而幸福地活著的女人。

那是既有模式的一個醜陋的改變,不是嗎?

他把心思從個人的履歷移開,開始以警察的風格思考。到了整理案情的時間了。他把資料井井有條地呈現出來。這會對那孩子寫書有幫助,而更好的是,他能整理整理自己的思路。白紙黑字地記下來。這可以讓他的心頭雪亮。

他伸手去拿書寫紙和筆,然後列了一個簡潔的條目:

案件:1485年左右,兩名男孩(威爾士王子愛德華;約克公爵理查)從倫敦塔失蹤。

他不知道寫兩名嫌疑犯時,並列寫較好還是依次寫較好。也許先完成理查較好。因此他又寫了個簡潔的標題,並且開始記錄結案陳詞:

理查三世

先前記錄:

良好。在公共服務方面有優秀記錄,在私生活中有良好聲譽。行為表現的顯著特征:良好的判斷力。

就假定的罪名而論:

(1)他不能繼續受益。約克家族有九名其他繼承人,包括三名男性。

(2)沒有同時代的指控。

(3)直到他去世,男孩們的母親持續和他和睦相處,她的女兒們還參加宮廷慶典。

(4)他並未對其他的約克家族的繼承人表現出恐懼,且慷慨地給他們提供生活費,賜予他們中的所有人王室領地。

(5)他個人的王位繼承權無可反駁,已經議會法案及公示批準;男孩們已退出了王位的繼承,對他構不成威脅。

(6)如果他一直為背叛而不安,那麽他要除掉的人不是這兩個男孩,而是下一個順位的王位繼承人:小沃裏克。在自己的兒子死後,理查公開冊封的繼承人。

亨利七世

先前記錄:

一名投機者,住在外國。一位野心勃勃的母親之子。私生活一無所知。未曾擔任公職或無業。

行為表現的顯著特征:陰險。

就假定的罪名而論:

(1)對他來說,男孩們不應該繼續活著。這極其重要。通過廢止那份承認男孩們為私生子的法案,他使年長的男孩成為英王,而年幼的男孩成為下一位繼承人。

(2)他提交給議會褫奪理查公權的法案中,因循守舊地指控理查的專制和殘忍,但對兩名王子卻只字未提。結論顯然是:當時兩名男孩仍然活著且並非下落不明。

(3)在他繼位十八個月後,男孩們的母親被剝奪了財產,被放逐到女修道院。

(4)他立即采取措施監禁所有其他的王位繼承人,並嚴密監禁,直到他能用最低限度的醜聞除掉他們。

(5)他沒有任何王位繼承權。自從理查死後,根據法律,小沃裏克是英國的國王。

當格蘭特全部寫出時,他第一次想到理查完全有權立他的私生子約翰為王位繼承人,並把他強加給全國。以前並非沒有先例。畢竟,整支博福特宗族(包括亨利的母親)不僅都是非法結合,而且還是雙重通奸的後裔。

沒有什麽能夠阻止理查合法地冊封那個“活潑而性情溫和”“與他生活在一起、得到家族承認”的兒子為繼承人。顯然理查從沒想過這件事。即使在他自己悲痛欲絕時,他仍然任命他哥哥的兒子為繼承人。他仍然保有良好的判斷力和家族的情感。

出身下賤的兒子,不論他多活潑且性情多好,都不能坐上金雀花王朝的寶座,而在那裏占據寶座的是他哥哥的兒子。

值得注意的是,家族情感的氛圍彌漫在整個故事中。

從西塞莉陪伴丈夫四處奔波,到他兒子自動認定他哥哥的兒子為王位繼承人。

而他也是第一次想到,家庭氛圍完全有效地增加了本案中理查無辜的藝術效果。這兩個被認為是他像殺孿生馬駒一樣殺掉的男孩,是愛德華的兒子,是他直接認識且熟悉的孩子。但是,對亨利來說,他們只是符號,是絆腳石。他可能甚至看都不會看他們一眼。撇開所有的性格問題,單獨這一點也能決定兩位嫌疑者的入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