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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去跟蹤銀發了。”羅賓坐回桌邊,看了手表一眼,遺憾地說。旁邊那桌白領似乎在慶祝某位同事的生日:在眾人的高亢笑聲中,主角拆開禮物,拿出一件紅黑相間的緊身胸衣。

“別管她了。”斯特萊克心不在焉地說。炸魚薯條和羅賓的農夫套餐上了桌。他安靜地吃了兩分鐘,突然放下刀叉,掏出筆記本,查找在哈德亞克位於愛丁堡的辦公室裏做的筆記,然後拿起手機。羅賓看著他敲手機鍵盤,不知道他要幹什麽。

“好了,”斯特萊克讀完搜查結果說,“我明天去巴羅因弗內斯。”

“你去——什麽?”羅賓無法理解,“為什麽?”

“布羅克班克在那兒——應該在那兒吧。”

“你是怎麽知道的?”

“我在愛丁堡時,發現他的養老金都寄到了巴羅因弗內斯。我剛才查了查他以前的家庭住址。有個名叫霍莉·布羅克班克的人在那兒生活,這人顯然是他的親戚。她應該知道他在哪兒。我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他過去幾周都待在坎布裏亞,那他肯定就沒法在倫敦寄人腿或者跟蹤你,不是嗎?”

“關於布羅克班克,你還有什麽事瞞著我?”羅賓問道,灰藍色的眼睛眯起來。

斯特萊克假裝沒聽見。

“我不在時,你好好在家待著。別管‘第二次’了。銀發如果真的跟其他賭客跑了,那只能怪他自己。沒他的那份報酬,我們一樣能活。”

“那我們可就只剩下一位客戶了。”羅賓一針見血地說。

“要我說,如果抓不住這個瘋子,我們會連一位客戶都不剩,”斯特萊克說,“沒人會雇我們。”

“你要怎麽去巴羅?”羅賓問。

計劃在她的眼前逐漸成形。她不是早就預見到這個可能性了嗎?

“搭火車,”他說,“你也知道,我現在可沒錢租車。”

“不如這樣,”羅賓得意地說,“讓我開著我的新車送你去——嗯,其實很老了,不過開起來沒問題,是輛路虎!”

“你什麽時候有了路虎?”

“從上周日起。是我父母的舊車。”

“哦,”他說,“嗯,聽起來不錯——”

“可是?”

“沒有可是,你等於幫了我大忙——”

“可是?”羅賓重復。她看得出斯特萊克心存顧慮。

“我不知道會去多久。”

“無所謂。你剛才說過了,反正我得老實待在家裏。”

斯特萊克仍然猶豫不決。他不禁想到,羅賓如此主動,有幾分是為了傷害馬修。他完全可以想象會計會如何看待這趟北行:沒有確定的歸期,只有他們兩個人,還要在外面過夜。單純的同事關系不該包括利用彼此,傷害伴侶。

“壞了。”他突然說,在口袋裏翻找手機。

“怎麽了?”羅賓瞬間警覺起來。

“我剛想起來——我和埃琳約好昨晚見面。操——我徹底忘了。等我一會兒。”

他走到街上打電話,留下羅賓一人吃飯。羅賓看著他龐大的身軀在落地窗外踱來踱去,把電話緊按在耳朵上,不禁好奇埃琳為什麽不打電話或發短信,問問斯特萊克在哪兒。她隨即想象起馬修接下來的反應——不管斯特萊克心裏是怎麽猜測的,這是她第一次想到馬修的反應——她好不容易回了家,結果只是拿上夠換七天的衣服,開著路虎再次消失。

他沒資格抱怨,羅賓有些挑釁地想,我和他已經沒關系了。

但是她想到會見到馬修,雖然只是打個照面,仍然覺得緊張不安。

斯特萊克翻著白眼回來了。

“麻煩大了,”他言簡意賅地說,“我今晚去見她。”

羅賓不知道斯特萊克去見埃琳為什麽會讓她心情低落。她想自己應該是累了。在過去三十六小時中積攢的壓力和震驚不可能因為她在酒吧吃頓飯就煙消雲散。旁邊的白領們大笑著歡呼起來:這回主角拆開的禮物是一副毛茸茸的手銬。

她不是在過生日,羅賓恍然大悟,她要結婚了。

“嘿,到底要不要我送你?”她單刀直入地問道。

“要,”斯特萊克說,似乎又覺得這主意不錯(也許是與埃琳約會讓他很開心?)“老實說,那樣再好不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