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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不是他殺的,對吧?”羅賓問道,試圖回憶維基百科上的說法。

“她死了一個月才被人發現,我想驗屍恐怕並不容易。”斯特萊克說。尚克爾所謂的“難看”的臉色又回來了。“要我說,我打賭是他殺的。一個人要有多走運,才會有兩任女友都猝死在家,而他是無辜的,只是袖手旁觀了?

“惠特克熱愛死亡,熱愛屍體。他說他年輕時當過挖墓工。他對屍體有種特殊的癖好。世人把他當成狂熱的哥特信徒,裝模作樣的江湖騙子——那些奸屍幻想歌詞,《撒旦聖經》,亞裏斯特·克勞利之流——但他其實是個毫無道德可言的邪惡混蛋,而且他對所有人都是這麽說的:他是個毫無道德的邪惡混蛋。結果怎麽著?女人都搶著要他。

“我得點杯酒喝。”斯特萊克說,起身走向吧台。

羅賓看著他的背影,意外於他會這樣突然爆發。他認為惠特克殺過兩次人,但法庭不這麽認為。據她所知,警方的證據也不足以支持這一觀點。她已經習慣看斯特萊克堅持一絲不苟地收集並記錄事實,聽他不斷重申直覺和個人好惡只能作為參考,決不能影響調查方向。當然,死者畢竟是他的母親……

斯特萊克回來了,端著一杯尼克爾森淡啤酒,還拿著兩份菜單。

“抱歉,”他坐下喝了一大口啤酒後,低聲喃喃,“我想起很多已經很久沒想起的事。那堆該死的歌詞。”

“嗯。”羅賓說。

“老天在上,不可能是挖掘工,”斯特萊克沮喪地說,伸手捋了濃密的鬈發一下,結果完全沒能改變它的走向,“他是個職業匪徒!他如果發現是我作的證,想報復,絕對會一槍打死我。他可不會費心思砍人腿,寫歌詞,這只會讓警察找他的麻煩。他是個生意人。”

“沃德爾仍然認為是他?”

“是啊,”斯特萊克說,“他應該很清楚,匿名作證是絕對保密的,不可能走漏風聲。否則城裏到處都是警察的屍體。”

他控制住自己,沒再繼續批評沃德爾。沃德爾現在處於這樣的位置,完全可以給斯特萊克找麻煩,但他表現得又體貼又熱情。斯特萊克沒忘記自己上次跟警察廳打交道時,因為某些警察心存怨恨,他被關在審問室裏整整五個小時。

“你在軍隊裏認識的那兩個人呢?”羅賓壓低聲音。一群女白領坐到他們附近。“布羅克班克和萊恩。他們殺過人嗎?我是說——”她補充,“我知道他們都當過兵。在戰場之外呢?”

“萊恩如果殺過人,我不會吃驚,”斯特萊克說,“但據我所知他入獄前沒殺過人。他後來入獄了。我只知道,他沖自己老婆動了刀子——把她綁起來,刺傷了她。他為此蹲了十年牢,但我不認為監獄能讓他改邪歸正。他已經出獄四年多,犯下殺人罪也不奇怪。

“我還沒來得及告訴你——我在梅爾羅斯見到他的前任嶽母。她說萊恩出獄後去了蓋茨黑德,我們還知道他二〇〇八年可能在科比……不過,”斯特萊克說,“她還說萊恩病了。”

“什麽病?”

“關節炎什麽的。她不知道詳情。身體有毛病的人能做出照片上的那些事嗎?”斯特萊克拿起菜單,“好了。我餓得要命,你這兩天除了薯片什麽也沒吃。”

斯特萊克點了炸鱈魚和薯條,羅賓點了農夫套餐。然後斯特萊克改變話題。

“你覺得受害者看起來像二十四歲嗎?”

“我——我不知道,”羅賓說,不想回想照片上光滑豐潤的臉頰,結滿冰霜的眼睛,但徒勞無功,“不,”她沉默頃刻後說,“我覺得它——她——看起來不到二十四歲。”

“我也覺得。”

“我可能……洗手間。”羅賓說,站起來。

“沒事吧?”

“我去上個廁所——喝了太多茶。”

斯特萊克看著她走遠,喝光啤酒,思考起他沒告訴羅賓,也沒告訴過任何人的另一條線索。

德國的一個女警官給他看了女孩的作文。斯特萊克記得作文的最後一段。那篇作文寫在淡粉色的紙上,是小女孩的秀氣筆跡。

小姐把名字改成阿納斯塔西亞,染了頭發,沒人知道她去了哪裏。她消失了。

錄像帶裏,警官問道:“這是你的願望嗎,布裏塔妮?你想逃走,消失?”

“這只是個故事!”布裏塔妮堅持這個說法,發出生硬的不屑笑聲,纖細的手指絞成一團,一條腿盤在另一條腿上。她的金發稀疏,從長滿雀斑的白皙臉頰兩側垂下來,眼鏡在臉上搖搖欲墜。她讓斯特萊克想起黃色的虎皮鸚鵡。“是我編的!”

DNA測試會證明冰箱裏的那個女人是誰。警方會繼續順藤摸瓜,查明奧克薩娜·沃洛什納的真實身份——如果那是她的真名。但斯特萊克仍然憂心忡忡,擔心死者是布裏塔妮·布羅克班克。他不知道這是妄想,還是正確的直覺。為什麽寄來的第一封信署名是“凱爾西”?為什麽那顆頭顱顯得如此年輕,嬰兒肥的臉頰如此光潔而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