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亞特蘭大之旅(第4/6頁)



  卡朋笑了,調侃道:“是的,我當然是在講笑話。我預付給你整整一千美元,讓你從遙遠的芝加哥趕到亞特蘭大,我這麽做就是為了向你講講自己的生平。”

  我仔細地考慮了一會兒,若有所思地說:“我曾經到醫院裏去看過奈蒂,看起來他的確對合邁克恨之入骨,我想他在一怒之下很可能這麽做,可是這樣的做法……”

  卡朋接著說道:“太過瘋狂了?你說得對,黑勒,奈蒂這一舉動無異於自取滅亡。現在形勢對我十分不利,我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系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可是,如果我派去維護安全的人殺了芝加哥的市長,這件事實在是讓人……”

  我打斷了他的話,“難道奈蒂想親手殺了他?”

  “不,雖然他已經瘋了,可是他並不傻。”

  “那麽,他打算怎麽辦呢?”

  “我不清楚,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線,所以我能搜集到許多情況,不過還不是全部。我知道時間、地點,甚至還清楚誰是殺手。”

  “噢?”

  “舍邁克要去佛羅裏達,”說到這兒,卡朋幽默地評論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兒的是我,而不是他,這樣所有的人都不會有麻煩了。舍邁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尋求上層的庇護。你知道的,他在最後的一分鐘擊敗了對手艾爾·史密斯,這使得他聲名大振,不過他卻在國會的選舉中失利了,因為在白宮看來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這次總統換屆之機,親赴邁阿密尋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邁克打算在那裏停留一周左右,弗蘭克選擇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制造血腥新聞,這表明他還沒喪失全部的理智。”

  “你說你知道派去的殺手是誰。”

  “我只是知道計劃中的人選,不過計劃可能會隨時更改,我們以後再說這個。黑勒,我之所以選中了你,首先是因為你是,或者說曾經是警察,你一定能處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跟蹤舍邁克,萬一被他們發現了,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會分子,只是一個誠實的、去佛羅裏達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時候,你還可以用槍。別擔心,你會得到那裏的持槍許可證的,你可以以私家偵探的身份去那裏,我在邁阿密也有內應。”

  我尋根究底地問道:“艾爾,許多人和我有同樣的能力辦這件事,你為什麽偏偏選中了我?”

  “殺手的名字並不重要。我可以告訴你他是一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金發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見過他的。”卡朋向我詭秘地一笑,“現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為突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曾經幫過卡朋一個什麽樣的忙了。雖然在我那麽做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會對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爾弗雷德·傑克·林格爾正獨自一人走在密執安大街通往伊利諾中心車站的地下隧道裏,當時他正要去乘坐通往華盛頓公園的三十二次專列。那天他戴著一頂草帽,一邊洋洋自得地走著,一邊悠閑地吸著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車時刻表前查看開車時間的時候,一把點三八式的無聲手槍抵住了他的後衣領,一顆子彈無聲無息地射進了林格爾的腦袋。當他的身體頹然倒下的時候,手裏的雪茄仍然冒著煙。

  那名兇手也戴著一頂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裝,金發碧眼,身高大約在六英尺左右,體重約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歲。他戴著手套,左手持槍,在林格爾無聲無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槍扔在旁邊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鉆進了驚恐萬狀的人群中。

  他一路飛奔,跑過了密執安大街,又向西轉到了魯道夫街上。當時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聽見有人大喊“抓住那個人”時,就猛撲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兇手揮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轉了一個彎拐進了一條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個出口在繁華的鬧市區,兇手就在那裏不見了。

  “正義的”新聞記者林格爾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槍殺了,整個芝加哥,尤其是他的報社老板麥考米克對此大為震驚。實際上,這名表面廉潔公正的記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會賄賂,也因此知道了許多黑社會的內幕,結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樣被幹掉了。在他死後,社會各界集資五萬多美元用以懸賞捉拿兇手,人們一心一意地要為這名“站在懲治罪惡鬥爭最前沿的英雄”報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