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邊境之南 12(第2/3頁)

  “嗯?”

  “你認為昨晚橋上出來什麽事?”

  他翹起椅子往後仰。“很高興你問我,肯奇先生。很高興你問我。”他從襯衫口袋抽出一包口香糖,遞給我。我搖頭,他聳聳肩,拆開一片,扔進嘴裏,嚼了大約三十秒。

  “你和你的搭档不知用什麽方法找到傑·貝克,也不告訴任何人。你們決定偷了特雷弗·斯通的錢開溜,但他給你們的二十萬還不夠。”

  “二十萬,”我說,“他告訴你他付給我們這個數目?”

  他點頭。“於是你們找到傑·貝克,但他起了疑心,想甩掉你們。你們追他追上擎天橋,兩部車子正在橋上追逐,來了一對無辜商人擋了你們的路。天雨路滑,天又黑,計劃出了差錯。三輛車子撞在一起。貝克的車子沖下橋。這不是問題,但現在你有兩個旁觀者的問題要解決。於是你開槍打死他們,在他們手上各塞一把槍,從他們的後車窗射出去,布置成他們從車裏開槍的樣子,如此而已,你大功告成。”

  “你不信這個推論。”我說。

  “為什麽不?”

  “因為那是我生平所聽過最愚蠢的推論。而你又不笨。”

  “啊,再多奉承我一點,肯奇先生。拜托。”

  “我們想拿傑·貝克的錢,是嗎?”

  “我們在賽利卡的行李箱找到十萬塊錢,上面全是他的指紋,是的,我說的就是那筆錢。”

  “但我們才花了十萬保他出獄。”我說。“我們幹嗎那麽做?為了用一疊十萬元鈔票換另一疊?”

  他用他的鯊魚眼睛注視我,不吭一聲。

  “如果我們把槍塞到庫辛和克裏夫頓手中,為什麽克裏夫頓手上有火藥燒過的痕跡?我說,他手上有,不是嗎?”

  沒有反應。他虎視眈眈看著我,伺機等候。

  “如果我們把傑·貝克撞下橋,為什麽他的車子撞壞的地方全是淩志造成的?”

  “繼續說。”他說。

  “你知道我尋找失蹤人口收費多少?”

  他搖頭。

  我告訴他。“比二十萬差遠了,你說是嗎?”

  “我說是。”

  “為什麽特雷弗·斯通總共花了四十萬,至少,給兩個不同的私家偵探找他女兒?”

  “他急壞了。他快死了。他想看到他女兒。”

  “但將近五十萬元?那是很大一筆錢。”

  他翻轉右手,掌心朝上,對著我的方向。“請,”他說,“繼續說。”

  “去他的。”我說。

  他的椅子前腳落地。“你說什麽?”

  “你聽到了。去他的,去你的。你的推論是一堆狗屎。你我都知道。你我也都知道在法庭上絕對站不住腳。大陪審團會笑得滿地找牙。”

  “是這樣嗎?”

  “是這樣。”我瞪著他,然後瞪他肩膀後面的單向透明玻璃鏡,讓鏡子後面他的上司或不管是誰也看清楚我的眼睛。“你有三具死屍,一座損壞的橋,我猜,還有頭版頭條。唯一合理解釋是我和我的搭档過去十二小時告訴你的。但你無法證實。”我鎖住他的眼睛,“或那是你說的。”

  “那是我說的?什麽意思,肯奇先生?噯,別含糊其辭。”

  “橋另一邊有個家夥。看樣子是沖浪小子。你到場之後,我看到警察問他話。他看到事情經過。至少一部分。”

  他微笑。咧開大嘴。露出一嘴牙齒。

  “你說的這位先生,”他說,看看筆記,“有七次前科,包括酒醉駕駛、持有大麻、持有古柯堿、持有搖頭丸、持有——”

  “你說他持有東西,督察。我懂啦。跟他在橋上看到什麽有啥關系?”

  “你媽沒告訴過你打斷別人說話不禮貌嗎?”

  他對我搖搖手指頭。“這位先生無照駕駛,駕照已經吊銷了,他沒有通過酒測,還被查出身上帶了大麻煙。肯奇先生,你的所謂‘證人’,至少吃了兩種會改變心智的藥物。我們離開橋後幾分鐘他就被逮捕了。”他向我湊過來。“所以,告訴我橋上究竟發生什麽事?”

  我湊過去。迎向他故意目不轉睛看我的兩道目光。相信我,這不是容易的事。“你什麽證據都沒有,只有我和我的搭档手上拿著冒煙的槍,還有一個你拒絕相信的證人。所以你不放我們走。是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