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8章 王爺快跑,我掩護(第2/2頁)

“我,我,我……我是郡王啊!”朱慈煥心一橫,牙一咬,“我就不還,他們能拿我怎麽樣?我三哥當年就不還錢,那些債主也沒拿他怎麽樣!”

“你……”羅直臣那個著急啊,這個王爺傻了!他能和“貸王”相比?“貸王”有軍隊的,而且那些債主壓根就不催債,那是名債實股。只要朱慈炯能打出一個局面,那些債主就成了功臣,還怕賺不回來?

“什麽都別說,”羅直臣也不和朱慈煥廢話了,“趕緊收拾一下,馬上就走吧!再不走……魯王殿下就要來拿人了!”

魯王朱以海並沒有和唐王朱聿鍵一樣成為方鎮之主,但是朱慈烺也沒虧他,給了他“克難”功臣號,還讓他接替病故的朱由崧當了宗人令,掌管大宗正院。

而這個大宗正院是有司法職權的,凡是列籍宗室者犯罪,都由大宗正院收押批捕,並且參與審理。

當然了,在朱慈烺改革宗室制度後,宗室的規模大大縮減,並不是所有名列玉牒者都是宗室,只有本人或父輩擁有爵位,才可以列籍宗譜,算是大明宗室成員。否則只能列玉牒(家譜)而無宗籍,只能算是皇帝的遠親,基本沒有什麽特權了。

“魯王來抓我了?”朱慈煥一下就慌了,“為,為什麽呀?”

“為什麽?”羅直臣給氣樂了,“你把太上皇的養老錢都輸光了!”

他其實是在嚇唬朱慈煥,因為《崇禎律》(刑法)裏面沒有“坑爹罪”。兒子把老子的錢虧沒了,這個事兒衙門不管……但是欠債不還達到一定的數額是可以入刑責的!

重慶行一倒,朱慈煥的那些糊塗擔保就都是他的債務了!只要債權人一起訴,他就得負刑責了。而魯王朱以海奉了朱慈烺的旨意來上海,就是為了嚇唬朱慈煥。

沒錯,就是嚇唬……朱慈烺並不想把兄弟關起來,只是想把他嚇跑了事兒。

所以羅直臣也接到了他爸爸羅大公的“雞毛信”,讓他想辦法安排朱慈煥出走……

朱慈煥一想到崇禎皇帝的養老錢,整個人都顫抖起來了。

“我,我不孝,我不孝,我我……”

羅直臣這個時候已經將幾張合眾國股票遞上來了,“王爺,這是五張合眾國股票,可以換到5000畝土地……您拿著去美洲府吧!重慶行的事情,交給我來善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