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獨立空軍(第4/5頁)

在空中戰鬥中決定勝利的是火力,速度只能用來抓住敵人或者逃離敵人。一架速度較慢而帶有重型武器的飛機,可以用自己攜帶的武器打開通路,戰勝速度快的驅逐機。一支由速度較慢而帶有較強武器的飛機組成的空戰隊,頂住敵人驅逐機的火力,就能成功地完成自己的任務。這裏還要重復地說一下,空戰隊的任務不是去尋找空中的敵人,也不是去躲避它,它的首要職能是為轟炸隊排除空中的抗擊。

這裏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闡述下我的觀點。一支轟炸隊要離開A點去轟炸B點,空戰隊在這次作戰中並沒有別的任務,它負責為轟炸隊掃除敵人在A點至B點的道路上設計的一切空中障礙,而敵人的目標是要盡力阻止轟炸隊對B點的轟炸。如果我方發起攻擊,那就能很安全地完成轟炸。如果敵人進攻,則由空戰隊負責將其擊退。因此,戰鬥機並不需要用最大速度尋找敵人,逼近它們交戰,它的任務就是保護轟炸隊,當敵人阻擊轟炸隊時進行戰鬥就可以了。

顯然,空戰隊的速度應比轟炸隊要快些,戰鬥機的活動半徑和升限也應大於它所護送的轟炸隊。總之,戰鬥機的主要特性為:速度、活動半徑和升限均大於轟炸機。

由此看出,總體來說,這兩種飛機之間的區別應當很少。這就是說,戰鬥機應和轟炸機一樣,除攜帶充足的燃料外,還應有一定的運載能力。這個附加的運載能力對空戰隊來說應當主要用於加強火力,也可以用於安裝防護裝備。這裏就提出一個問題:怎樣在增強飛機上武器的同時又能向任何一方集中發射火力。飛機的重要部位是采用輕金屬合金制成的裝甲板,有一定的防護作用,如果想用裝甲板來抵抗所有的射擊是不可能的,但是用它來擋開許多子彈是沒有問題的。

這樣設計、制造出來的飛機在火力密度上占有很大優勢,能夠超過現有的任何驅逐機。既然能造出一架帶彈2噸的轟炸機,那當然也可以造出載彈1噸、速度快、活動半徑升限稍大的飛機。如果把這1噸炸彈換成槍炮,那這種飛機就是一種火力大大超過現有驅逐機的空戰武器。

空戰隊的任務是要能在任何方向上集中最大的火力擊退敵人的進攻,至少要使敵人難以接近,所以空戰隊應當盡可能多地組織能作戰的飛機。這樣的空戰隊在速度和機動方面都很占優勢,相比之下武器不足的驅逐機就沒有什麽長處了,要攻擊這樣的空戰隊需要用武器更好、數量更多、裝甲防護更強的飛機組成的機隊才能成功。

只有擁有實際的經驗,我們才能確定空戰隊恰當的組織細節,這些細節即是:飛機數量、隊形和戰術。這裏也只是提出了一個大概的但又現實的設想來表明空戰隊應當是什麽樣的。

軍備的穩定性

前面已經了解到,一支獨立空軍應如何組成。為了取得勝利,必須準備充分,它應包括轟炸隊和空戰隊,還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飛機,如用來觀察、報告目標方位以及在各司令部間擔任聯絡員的快速飛機,但軍隊裝備的穩定性也注定了它的主要組成永遠是轟炸機和戰鬥機。

空軍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就是軍備的穩定性。人們常認為,軍用飛機的設計和構造每三個月就要更新一次,這完全是由於航空技術穩固發展帶來的。按空軍目前的編制觀念來看,這是正確的,正如現在我們看到的大家對驅逐機的重視。由於現代航天技術的發展非常迅速,所以今天技術可能還是最新的成果,明天可能就會過時,因為這類飛機的能力來自於速度的優勢,而速度紀錄每天都在被更新和打破,驅逐機顯然是不夠穩定的。

這不僅是對驅逐機如此,有一種叫“晝間轟炸機”的飛機就力求高速度和大載彈力的充分結合。按現在流行叫法,這種飛機叫作晝間轟炸機,因為它只能在白天進行轟炸,同時能利用它的高速度逃離敵人的驅逐機。這種轟炸機被當作是對中速的“夜間轟炸機”的補充,因為後者是利用黑暗掩護進行活動的。兩種飛機都受同一思想指導,就是盡量避開敵人飛機的攻擊去完成任務。這種思想是需要改正的,這是不正確的,因為不管是在陸地、海洋還是空中,就算有敵人的抗擊,軍隊也仍要進行作戰。這種晝間轟炸機的效能完全依靠速度,速度又永遠在進步,所以這種轟炸機顯然是不穩定的。

我對構成獨立空軍主體的飛機確實有著不同的看法,不論戰鬥機還是轟炸機,它們只需要中等速度,不需要特別重視速度。在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完全有能力很快地制成一種轟炸機或戰鬥機,使其在保持基本性能不變的條件下,速度每小時提高10~20英裏[1]。這點並不是特別重要,重要的是關注武器本身的不斷改進,能跟上武器技術的飛速發展。追求理論上的盡善盡美很容易走向極端,我們應該采用合乎理論和實用的中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