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三帝國的生活:一九三三-一九三七年(第2/25頁)

然而,在這種外表的下面,在柏林舉行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那些興高采烈的夏末日子裏,為遊客們所看不到的,而且確實為大多數德國人所忽視或者以一種令人驚奇的默默服從的態度來接受的,似乎存在著德國生活的退化過程,至少在一個外國人看來是如此。

當然,關於希特勒所頒布的對付猶太人的法律,或者關於政府所發起的對這些不幸的人的迫害,是沒有什麽隱瞞的。所謂一九三五年九月十五日的紐倫堡法律,剝奪了猶太人的德國公民籍,使他們淪為「屬民」的地位。這個法律還禁止猶太人和亞利安人通婚,禁止他們有婚姻以外的性關系,並且禁止猶太人雇用三十五歲以下的亞利安女仆。在以後幾年裏,補充紐倫堡法律的大約十三項法令,使猶太人遭到完全的取締。但是到一九三六年夏天,也就是德國充當奧林匹克運動會東道主使西方遊客們十分愜意的時候,猶太人由於法律或者納粹的恐怖手段——後者往往先於前者——而不能得到公私就業機會已到了至少其中有一半人生計無著的程度。在第三帝國的第一年即一九三三年,他們不得競選公職,不得擔任文官職務,不得在新聞界、廣播業、農業、教育界、戲劇界、電影界工作;一九三四年他們被攆出交易所,雖然直到一九三八年才頒布禁令,不準他們當律師,從事醫藥業和商業,但是,實際上在納粹統治頭四年結束以前,他們就從這些行業中被排除出來了。

此外,他們不僅得不到大部分生活上的享受,而且常常得不到日用必需品。在許多地方,猶太人要買食物都感到困難,如果說不是不可能的話。在副食雜貨鋪、肉鋪、面包鋪和牛奶站的門上,掛著「猶太人不得入內」的牌子。在許多地方,猶太人甚至不能為他們的孩子購買牛奶。藥房不賣藥給他們。旅館不讓他們投宿。常常是,不論他們到哪裏,總有「本市嚴禁猶太人入境」或者「猶太人進入此處安全自行負責」的侮辱性牌子。在路德維希港附近公路上的一個急轉彎處,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小心駕駛!急轉彎!猶太人每小時七十五英裏!」

這就是大約在德國舉行奧林匹克運動會前後猶太人所處的困境。而這不過是一條很快就會導致他們遭到屠殺滅種的道路的開端。



一 對基督教會的迫害

納粹對基督教會的戰爭開始得較為溫和。希特勒名義上是一個天主教徒,雖然他曾在《我的奮鬥》中痛罵天主教過問政治,並且因兩個基督教會條要求給予「國內一切宗教派別的自由,只要它們對——德國民族的道德感情沒有危險。黨贊成積極性的基督教信仰」。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國會把自己的作為立法機構的職權讓給這位獨裁者那天,希特勒對這個德國立法機構發表講演,贊揚基督教信仰是「保障德國民族靈魂的要素」,答應尊重這些信仰的權利,宣稱他的政府的「志向是謀求教會和國家之間的融洽協調」,而且說「我們希望改善我們和羅馬教廷的友好關系」——最後這一句話顯然是為了要獲得天主教中央黨的選票,結果如願以償。

過了差不多四個月不到,在七月二十日,納粹政府和梵蒂岡簽訂了一個契約,保證天主教的自由和該教會「管理它自己事務」的權利。這個協定由巴本代表德國,由當時的羅馬教皇國務大臣巴西利主教,就是後來的羅馬教皇庇護十二世,代表羅馬教廷簽署。這個契約墨汁未幹,就被納粹政府破壞了。但是,由於這個契約簽訂的時候正是這個新政權在德國的初期放肆行為引起全世界強烈反感的時候,它無疑使希特勒政府獲得了非常需要的威望。

七月二十五比也就是批準這個契約後五天,德國政府頒布了一個凈化法令,特別使天主教會感到憤怒。五天後,開始采取了步驟來解散天主教青年聯盟。在以後幾年裏,數以千計的天主教教士、修女和教徒中的著名人士遭到逮捕,其中許多人是由於「不道德」或者「外幣走私」等等捏造出來的罪名而被捕的。我們已經談到,天主教行動組織的領導人埃裏希·克勞斯納是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三十日的清洗中被殺害的。數十種天主教出版物被禁止發行,甚至懺悔室的神聖性也遭到秘密警察人員的破壞。德國天主教的各級教士,像大多數基督新教牧師一樣,起先曾力圖和新政權合作,但是到了一九三七年春天,他們的幻想完全破滅了。在一九三七年三月十四日,羅馬教皇庇護十一世發出了一個通諭《MitBrennenderSorge》(《痛心已極》),指責納粹政府「規避」和「破壞」契約,播種「懷疑、不睦、仇恨、中傷的莠草,播種公開和秘密的根本敵視基督和基督教會的莠草」。這位羅馬教皇在「德國的天際」看到了「摧殘性宗教戰爭的險惡烏雲——這種戰爭除了——滅絕人類以外沒有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