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埋伏 第3節

文體幹事李兵是阿今不大害怕的。不大害怕不等於不害怕。阿今同樣怕他,只是比較大小老王而言,怕的程度淺些而已。

李兵今年27歲,是個足球迷,他原先在軍區體工隊踢過足球,因為踢不出名堂,所以才下放到部隊來。這類人到哪個部隊都是個負擔,他們往往自我感覺良好,不服管,但落來的目的卻很明白,就是要提幹。一般部隊只要他們稍為有個樣子,基本上會成全他們,以便圖個上下安靜。不看僧面看佛面嘛。可是李兵實在太沒個樣子,平時光稀稀啦啦透頂,當兵十多年連個共產黨員都勿是。講他當兵的時光,那可早著:1974年,當時他才13歲呢。當初,組織上看他太不成樣子,是塊“抱勿上樹”的料,本來已經打算讓他過年退伍的,沒想到這小子七勾八勾,把省委組織部長的閨女勾上了手。這話講的難聽,其實人家女的可是愛他得很,小夥子相貌堂堂,能說會道,當真惹人歡喜。當初他一不是幹部,二沒有入黨,要啥沒啥,人家部長女人愛他,正是愛他這個好模樣。人各有志是否是?

就是。

再講人家部長和這邊政委是老戰友,情深篤厚。這下李兵小子自然得了仙道了,有活路了。1984年,又是提幹又是入黨,真是讓他發紅了。提幹沒一年,又調進機關。不過調他到宣傳科當文體幹事可是歪打正著,他抓這攤子,還當真有本事。眼下由他一手創建的足球隊可是名揚軍區內外,當中他自然立下汗馬功勞。

阿今所以不大怕李兵,是因為李兵求他辦過一件難事。或者講阿今幫過他一回忙。自然不是小忙。事情是這樣的,兩年前,也就是1986年,部裏根據形勢和要求,想賺點錢給大夥改善下福利,於是司政後三家聯合成立了一個經濟發財辦。考慮到李兵老丈人的腿腳能夠派上用場,便叫他當主任。這小子憑著組織部長的關系,發財果真有道,門路暢暢通,一年下來,輕而易舉地給部裏賺了一大筆鈔票,同時自個也占了不少便宜,光家裏頭現代化不講,還在鬧市區買下一間私房,雇人做起了時裝買賣營生,從中牟利。結果弄得全機關人都眼紅心亂,紛紛告他狀,懷疑他賬目不清爽。部裏根據群眾意見,決定清查他賬目。清查組由兩個人組成,其中一人就是阿今。當時光,阿今剛剛來機關,並沒明確職責,反正是哪邊要人塞哪邊,哪邊要人啃骨頭,就去哪邊。

清查沒正式開始,李兵找上阿今門,送來六張合計8000多元的借條,張張借條有借方也有領導批示的意見。對此,阿今心領神會。只要有領導簽名,阿今覺得這個好人還是劃算一做的,就答應了他,幫助他“化險”。清查過程中,賬目當真是破綻百出,阿今照李兵的意思,小賬能抹的抹,大賬不能抹的就拿借條擋架。

就這樣,清查結果,除部分借款外,收支基本平衡,其中借款總數達20000多元,可見另一位老兄幫忙比阿今還幫得大。不過,大小都是幫忙,再小的忙,捅出去了都是大事。一個秘密由兩個人掌握,兩個人的價值是同等的,兩人在李兵心中的地位也是同等的。同樣的大,同樣的要緊。這樣,李兵害怕阿今是不要講的。當然哦。

阿今本來還是蠻害怕李兵的,這樣一來倒也好得多,有些原先可怕的東西——諸如怕他蠻不講理、怕他跟政委的關系——一下子變得不大可怕了。他知道,以後李兵一般是不敢和自個過不去的,手上有他黑色的底牌呢。可是因此產生了新的害怕點,就是:現在阿今怕李兵跟自個過分親密。

真是有得也有失!

原來,那件事體(清查賬目)過後,李兵經常格外又格外地地親近阿今,親近程度令人有目共睹。本來這無疑是個好事,辦公室裏有個人情願同自個親近總是有益無害的。可問題是李兵同其他幾位同事,特別是老王,關系不是一般的僵硬,他們都覺得李兵這小子仗勢欺人,太放肆,太不把他們看在眼裏。李兵平時當真有這個感覺,他經常很驕橫,自以為是,待人處事盛氣淩人,咄咄逼人,時光一長,得罪的人很多。現在,他在科裏的人際關系幾乎和老王一樣糟糕。如果講大家討厭老王更多的是因為他人做得太陰,那麽討厭李兵倒大半是因為他太陽。或者講,太鋒芒畢露。就是這樣的。

鑒於李兵糟糕的人事關系,阿今擔心自個如果跟他搞得太熱火,其他同事沒準會看不順眼,而且很可能因此對他產生敵意。他這樣擔心著,便經常有意冷淡李兵。但冷淡又不能太露骨,否則得罪李兵也不是上策。頂好是兩頭照顧,恰到好處。可要當真做出這樣的高尖水平,實際上也不是容易的。經常是顧念了這頭,擔心了另一頭。阿今深感無所適從呢。至於事體到底有沒有像阿今想象一樣復雜可怕,那又另外一碼事。也許更可怕,也許一點兒也不可怕。是這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