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邊(第7/9頁)

彭妮·戴維森躺在浴室裏,一絲不掛,一雙藍眼睛睜得老大,喉嚨被割開,從左耳一直到右耳,維系整個身體所需要的鮮血淹沒了她平平的小胸和浴缸的邊緣。她的脖子被砍得如此殘暴,裂開的口子活像是第二張嘴。

奇怪的是,卡盧索對此居然毫無反應。他的眼睛匆匆將這一情景記錄下來,這當兒他想的就是兇手還活著,而且就在幾英尺之外。

三發子彈全部直穿心臟

他發覺他聽到的聲響來自左上方,在起居室。電視機。疑犯一定就在那。那裏會有第二個受害者嗎?他沒時間想那麽多,那當兒他也沒有特別在意這些。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他的心像錘子一樣不停地敲打著,他側著身挪動步子,朝墻角那兒偷偷張望。他就在那兒,四十歲不到,白種男子,頭發很少,正全神貫注地看著電視——是部恐怖片,尖叫聲大概就是從那裏發出的——一邊從易拉罐裏一口一口地抿著米勒·萊特啤酒。他的神情頗為怡然,一點兒也沒覺察到什麽。他一定是看入迷了,多米尼克想。在他的右前方——老天——有一把屠刀,血淋淋的,就放在茶幾上。他的T恤衫上還有血,像是濺上去的。從一個小女孩的喉嚨裏。

“難辦的是這些雜種從不反抗,”聯邦調查局學院有個教員在班上這麽講過。“哦,得了,當他們手上有小孩子做人質的時候,他們就是一副約翰·韋恩John Wayne(1907—79),美國電影演員,以長於扮演“西部英雄”著稱。的做派,但他們從不抗拒帶槍的警察——從不。那麽,要知道,這真他媽的是恥辱,”教員總結道。

今天你進不了牢房了。卡盧索的腦子裏不由自主地冒出了這個念頭。他的右手拇指打開了槍的保險,雙手立即像充滿了電。他感覺到自己的手冰冷。

就在墻角處,也就是朝左轉進入房間的地方,有一張破舊的八角形茶幾,上面放著一只透明的藍色玻璃花瓶,很廉價的那種,八成是從當地的跳蚤市場買來的,可能是打算用來裝花的,但現在裏面什麽也沒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卡盧索曲起腿,接著,踢倒了那茶幾。花瓶在木地板上摔碎了,發出很大的聲響。

疑犯猛一下跳起來,回頭看見了屋子裏的不速之客,他的防禦反應與其說是有準備的,不如說是出於本能——他一把抓起茶幾上的屠刀,卡盧索甚至來不及笑,他知道疑犯已經犯了他一生中最後一個錯。距離不到二十一英尺的一個手持利刃的家夥必是一種迅即、致命的威脅,美國警察將此視作絕對真理。他甚至擡起腳要沖過來。

但是他再也做不到了。

卡盧索的手指扣動了手槍的扳機,第一發就射穿了疑犯的胸膛。不到一秒鐘的功夫,又補了好幾槍,他的白T恤紅紅地開了花。他低頭看看自己的前胸,又擡眼看看卡盧索,一臉的驚異,接著,他朝後倒去,既沒有說出一個字,也沒有痛苦地叫出聲來。

下一步,卡盧索要轉個方向搜查這所房子惟一的一間臥室。空蕩蕩的。廚房也是,後門依然從裏面反鎖著。他稍稍松了口氣。這房子裏沒別的人了。他又看了看那個綁架者,眼睛依然睜著。多米尼克射得很準,他先解除了這個死人的武裝並給他上了手銬,因為他就是這樣被訓練的。接下去是查看頸部脈搏,不過這是白費力氣。除了地獄之門,這家夥什麽也看不到了。卡盧索掏出手機,又一次飛快地撥了總部的號碼。

“多米?”埃利斯一接起電話便問道。

“收到,桑迪,是我。我把他放倒了。”

“什麽?你什麽意思?”桑迪·埃利斯急切地問。

“小女孩,就在這兒,已經死了,喉嚨被割了。我進了屋,那家夥拿著刀沖我撲來。我放倒了他,老兄。他死了,滾到地獄裏去了。”

“天哪,多米尼克!縣治安官才出來幾分鐘。待命。”

“明白,待命,桑迪。”

旋即,他聽見了警笛聲。卡盧索走出去站在門廊上,他收起自動手槍,把它放回槍套裏,隨後從外衣口袋裏取出他的聯邦調查局證件拿在左手上,治安官走過來的時候,便向他出示了一下,治安官還拿著他的軍用左輪手槍。

“局面已經控制了,”卡盧索努力用一種平靜的口氣說道。他現在已是精疲力竭。他揮手示意治安官特納進入那所房子;不過地方警察進去的時候,他自己只待在外頭。一兩分鐘後,警察出來了,他自己的那支槍也放回到槍套裏去了。

特納一如好萊塢電影中的那種南方警察的形象,高大,魁梧,肌肉發達,武裝帶緊緊地束在腰間。不過他是個黑人,這點與電影中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