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夜之精靈(第2/13頁)

沒有一個教訓是輕易取得的

參謀軍士多明戈?查韋斯就是這些人中的一個。他今年二十六歲,班裏的戰士都喊他“丁”。他是一位具有九年經驗的老兵——原先是洛杉磯幫派組織中的一個小兄弟,他的基本常識幫助他克服了因毫無成效的教育帶來的問題——在他的一位好友死於一場他始終不解其緣由的汽車槍戰後,他認定在黑窩裏毫無前途可言。在海軍陸戰隊拒絕了他的參軍要求後,他就在隨後的那個星期一早上搭車來到附近的陸軍征兵辦公室。盡管他幾乎目不識丁,那個招兵的中士卻立即登錄了他的姓名——他的部隊招兵不足,而這位小夥子表示願意當步兵,因此就填滿了軍士月報表上的兩個空白點。更重要的是這個年輕人希望立即入伍,這對那位招兵的人來說是正中下懷的事。

查韋斯原先對當兵是怎麽回事知之甚少,而且事實證明,他的大部分想象也是錯誤的。他在剃掉頭發和老鼠臉胡子後才認識到,倘若沒有紀律,頑強便一文不值,而且軍隊不能容忍蠻橫無理的行為。這個教訓來自白色墻壁的軍營裏一位臉黑得像莽林夜色的操練軍士。但在查韋斯的生活中從來沒有一個教訓是輕易取得的,因此他也從未因為教訓的沉痛而忿忿不平。他發現軍隊也是個等級森嚴的集團,他就生活在這些清規戒律之中,逐步成為一位出類拔萃的新兵。由於他原來是個幫派成員,所以深諳友誼與合作的重要,輕而易舉便把這些品質用到正道上來。到基礎訓練結束時,他那小小的骨架變得又瘦又結實,活像一根鋼纜。他的體型使他感到非凡的自豪。他對各種步兵武器漸漸入門。他每天都要問一下自己:除了在軍隊裏,還有什麽地方會有人給你一挺機槍並且替你支付射擊費用?

但是,軍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從摸爬滾打中成長起來的。查韋斯先是被派往韓國,在那兒熟悉了崇山峻嶺,了解到敵人的仇恨有多麽的不共戴天,因為在非軍事區值勤從來就沒有什麽安全感。在那兒他對紀律有其實際意義的說法終於大徹大悟。紀律能使人免於一死。一小股北朝鮮滲透人員出於只有他們的指揮官才知道的目的,選擇一個雨夜穿過他所在部隊的防線。他們在路上偶然發現了一個未做標記的監聽哨所。那個哨所中的兩名美國人打算好好地睡一宿,結果卻永遠沒再醒過來。後來,韓國的部隊攔截並消滅了這群入侵者。然而正是查韋斯發現了他排裏的這兩個人,他們的喉嚨被割斷,就像他曾在自己的街區所看見的情況一樣。他當場做出結論:當兵不是兒戲,而是一件他要牢牢掌握的本領。副排長首先發現了這一點,隨後是連長。查韋斯聽講十分專心,甚至還努力做筆記。副排長看見查韋斯除了事先認真熟記的事情外,既不會讀、也不能寫時,便讓一位年輕的上等兵幫助他。查韋斯在業余時間勤奮學習,到當年年底便通過了高中同等學力考試——第一次嘗試便取得成功!那天晚上,他把這件事告訴了每個願意聽他說話的人——並且成為四級技術士官,這使他每月收入增加了58.5美元。那一連串的事情合在一起,使多明戈?查韋斯開始脫胎換骨。他的連長不完全明白,但排長對此十分清楚。盡管他內心深處總是懷有拉丁美洲人的自豪感,這位十八歲的士兵現在已部分懂得,自己確實做了值得引以為榮的事情。他把這一切都歸功於軍隊生活——他具有強烈的個人榮譽感,這也是他文化傳統的一部分——他將在今後的工作中作出回報。

有些東西是永遠不會消失的。他練就了一副吃苦耐勞的體魄。這部分是由於他個子矮小精幹的緣故——身高只有五英尺八英寸——但他也開始明白,現實世界可不是足球場:那些堅韌頑強、能進行長時間沖殺的往往是瘦小結實的戰士。查韋斯開始愛上跑步,喜歡跑出一身大汗。由於這一切,他被分配到第七輕步兵師幾乎是必然的。盡管第七師的大本營在加利福尼亞沿海蒙特雷附近的奧德堡,它的訓練範圍卻往南遠達亨特利格特軍事區的海岸。那地方原先是赫斯特家族的一個遼闊的牧場。在潮濕的冬天,這兒的群山一片翠綠,蔚為壯觀,但是當加利福尼亞的夏天來到時,亨特利格特就變得像凹凸不平的月球表面一樣,陡峭的山巒禿了頂,多節的樹木長不成形,地上的野草用靴子一踩便化為塵土。對查韋斯來說,這就是他的家。他作為一名新任命的中士來到這兒,立即被送進師裏舉辦的為期兩周的戰鬥指揮員訓練班。這是一所培養班長的預備學校,在這裏學習後使他又得以進入位於佐治亞州本寧堡的突擊隊員學校。當他結束陸軍中最嚴格的訓練課程返回駐地時,他變得更瘦削,但也更自信了。他回奧德堡時剛好碰上一隊新兵來到他們營。丁?查韋斯受命指揮一班剛受過高級步兵訓練的、由毛頭小夥子組成的新兵。對於年輕的中士來說,這是第一個報恩的機會。陸軍在他身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進行了大量的培訓。現在該是他把這些技能傳授給九名初出茅廬的新兵的時候了——同時這也是陸軍檢驗查韋斯是否具備被造就成指揮員素質的時刻。查韋斯對待他的士兵就像在一個桀驁不馴的大家庭中的繼父面對一群剛歸到他名下的孩子。他要他們一個個長大成材,因為他們是屬於他的,正因為他們是屬於他的,所以他要確保他們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