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給上杉家的三個條件(第2/2頁)

看了這番話,河田長親頗為猶豫,停下兵鋒,遣人快馬加鞭,回京都報告。

十日後傳來消息,平手汎秀已經舉兵數萬,起身前往駿河,親自指揮關東之事,武田勝賴、德川家康。織田信忠等人隨行。

而少主義光將率領二萬人沿北陸道前來越中坐鎮,全盤負責對上杉家的處理方案。

大軍行動緩慢,先讓小西行長過來打前站。

他所帶來的命令,首先是否定上杉景勝提出的那幾條所謂“降伏條件”。

“獻出黃金一萬兩作為禮儀”這個內府大人表示看不上,用不著。咱平手家以和泉為核心,商業網絡遍布近畿,每年進項不可計數,你這辛辛苦苦存的一點零花錢算個什麽東西。

“割讓越中、能登全境”完全是開玩笑。兩國本來就已經差不多被北陸軍團打下來了,也就差一個魚津城而已,用得著割讓嗎?拿已經守不住的地盤當條件給出去是把人當傻子?

“稱臣效力,譴親為質”這一點倒還有些價值,說的算是個人話。但是這不是必然的嗎?不是廢話嗎?倘若你連稱臣都不肯,那平手家怎麽可能幫你的忙?怎麽可能承認你的地位?

小西行長帶來的新條件,除了保留“稱臣效力,譴親為質”之外,另加三條。

其一,“上杉”跟“長尾”需要剝離開來,以後繼承上杉家名號的一脈需要去京都,以一個空頭高門的身份存續,而繼續當大名的一脈只能采用“長尾”的苗字。

其二,必須無條件地接手轉封他國的安排,並且好好執行遷徙計劃,不得有任何小動作。越後之地屬於北陸道上的要沖,關系重大,將會另有布置。

其三,要求上杉景勝——如果答應了條件以後就是長尾景勝,迎娶平手家譜代家臣之女為正室。明確表示,內府不會將其收為義女,只以家臣之女身份出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