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刀狩令與帶刀狀(下)

“刀狩令”,顧名思義,就是強令那些不具備正規武士的身份的人交出武器,禁止殺傷性器具的民間流通。

扶桑史上第一次刀狩,可以追溯到鐮倉時期。當時的幕府執權北條家,看到高野山的和尚蓄養僧兵自重,便下發禦書,要求住持們將所有刀劍上交,鑄成高大的鐵佛像。後來禁令的範圍還擴大到了弓矢。

後來鐮倉幕府倒台,執權北條家的嫡流絕了後,“刀狩令”便自然失效了。直到數百年後,柴田勝家在北陸收拾一向一揆留下的廢墟,急需短期內強化治安,才又祭出這個手段。進而發展成為桃山時期的基本國策,是豐臣關白政權頒布“總無事令”和“海賊禁止令”的前置條件。

不需要什麽高深理論知識,用常識就能想得到,收繳了民間武器之後,治安肯定會顯著好轉的。但同時,領內農兵的戰鬥力,也會大幅度地下降。所以那些財政能力不足以支撐常備兵的勢力,是無論如何不會實行刀狩的。

另外,這也跟所有的改革措施一樣,會遭遇一定的反對。百年亂世至今,很多人已經習慣靠武力維護自身安全與利益,要他們立即放下刀劍,相信領主的治安機構,那也是強人所難了。

所以平手汎秀沒有指望一蹴而就。

他環顧了一下神色各異的眾家臣,佯作思考狀,緩緩道:

“刀狩令,確實是有效的手段。只是佩刀乃武士家族的象征,不可輕易禁廢。寺社又有‘守護使不入’之權,也不好直接插手。”

說到這裏,他著重注意了一下沼間任世入道和寺田安大夫的神情,繼續說到:

“故而,我準備實行另一項政策,便是向領內國人和寺社,發放‘帶刀狀’。從此領內除本家的武士之外,凡持有‘帶刀狀’者,方可攜帶武具。無此狀者,需要將武具上交,否則視作圖謀不軌。不知各位以為這樣如何呢?”

汎秀講完之後,便示意眾人表態。不出所料,河田長親最能了解主君心思,當即便下拜稱:“主公思慮深遠,果然勝我等百倍!”

玉越三十郎也馬上全然贊同。以前他作為武具商人,一向覺得亂世更好做生意,但現在隨著平手汎秀多年,眼界大有提示,不再局限於賣些刀劍盔甲了。

接著本多正信淡然說:“主公此舉十分高明。”但他神色中藏著些微不以為然的意思。因為正信始終覺得柔性的權術比死硬的法規更有效。

而後愛較真的沼田佑光發問了:“請恕臣下愚鈍,不知這‘帶刀狀’是發給個人的嗎?那豈非要頒發數以萬計的書狀?”

汎秀搖搖頭說:“當然不用,已記錄在冊的百余家豪族,全族共享一狀。其他人可以立即來報備,亦可以村為單位,推舉代表。町民則以商屋或町為單位。寺社自然也是每寺每社各自持一狀。”

“那……萬一有人掛名在其他家族或寺社之下呢?”

“所以‘帶刀狀’每年要重新鑒定,寫明數目。”

“這個數目,需要奉行去統計嗎?”

“各家自己申報,本家再統一審核。若日後查到有瞞報,皆當治罪。”

“積極上交多余武具者,是否可得到獎勵?”

“這個提議不錯。肯主動配合的人,便以銀錢嘉獎吧!”

“對於外來武士,該如何處置呢?”

“友軍來客自然帶著身份證明。敵國來者……那還用問嗎?”

“那如果是流浪過來的浪人呢?”

“督促其到本家奉行處報備。若拒絕報備,或長期無故逗留,則需追究情由。”

“懇請再問主公,此事是否交由本家奉行管理呢?”

“國人豪族和町民,皆有奉行審核後給予書狀,是否違法持械,則以本家‘警視廳’監督。寺社嘛,便交由他們自治管理吧。”

汎秀耐心解答了他的疑慮之後,沼田佑光稍微想了想,覺得自己在這方面沒什麽太多見地,為免露怯也就不多說了,同前面的人一樣伏身恭維了幾句。

而這時候巖成友通方才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以心悅誠服的語氣說說:“主公胸中韜略,遠勝我等。”

以他的見識,經過這半刻鐘思索,便想明白了前因後果。平手大人入和泉後,先檢地,而後又有“軍役免除稅”,再加上今日的“帶刀狀”,這是一連串的軟刀子。

之前出台“軍役免除稅”的時候,和泉國內只有不到二十家豪族願意承擔全額軍役,其他的或多或少都選擇以稅代役。按檢地結果,原本是三千一百的兵員,而實際上平手汎秀得到的是一千七百兵,和每年八千石糧食的收入。

其中有一部分人是確實有特殊情況,無力承擔兵役,但更多的卻是明明有足夠兵丁,就是不願意脫離土地,想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待天下有變,再起來鬧騰一番。所以寧願出錢出糧也不肯出兵。和泉商業發達,許多豪族是有一些見不得人的外快的,可不只依靠土地生存,多交一些稅對他們來說還不至於負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