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寺社自治

原本,和泉國內的住持和宮司們,已經達成協議一齊進退。向織田家稍加讓步是沒辦法的,但對方若獅子大開口,逼得急了,大家就聯合舉事,號稱信徒們起來反對。

然而新任守護代平手汎秀表示出無意染指寺產社產的態度,這個盟約的存在基礎就蕩然無存了。

更進一步,平手汎秀又說出,讓大家自行選舉出一個機構來,一應管理和泉國內所有寺社。

這個方案,顯然很容易接受。

甚至不止是容易接受,簡直可以說求之不得啊!

大小寺社這麽多家,顯然不可能全部平等。強弱的區別,那也是涇渭分明的。一百四十寺社裏,有話語權的也無非是十來個,余者都是附庸其上。

幾個實力較強的人物,比如福德寺的了凈和尚,大鳥神社的田代神官,心下覺得自己肯定能被選出來做代表,於是紛紛覺得平手汎秀的提議很好。

這世上,總是沒有人嫌自己身上權力太多的了。

小勢力當然不情願被納入管轄,但這個政策是由掌握武力的守護代所提出,又得到大寺社的擁護,那麽他們就只能被迫服從。

“有了這個機構存在,鄙人也可以對織田彈正和公方大人回復說,已經對寺社達成了有效管理,不用再做什麽多余的事了。”

汎秀這一番話,給了這個“自治組織”很好的名分。而且從反面看,他的話也可以理解為:如果寺社們連這個要求都無法滿足,那織田信長就會被惹惱,就可能要做“多余的事”。

石山的一向宗,奈良的東山高僧,比起和泉國這些人高明到不知道哪裏去了,一樣被信長強迫著獻上資金表示臣服。面前這點人,除非被逼到死路,否則實在生不起對抗的念頭。

平手汎秀安坐於上,看著眼前一百多位宗教人士的諸生百態,不由得微微一笑,心下也不禁產生一點不屑。

根本沒用上預想中的其他各套方案,只拋出這麽一個名分來,便一舉兩得,既打破了寺社們的默契,又取得了一個集中管理的口實。

說是聯合自治,但松散的機構其實無力完成行政職能,只會變成內鬥的工具。選出來的代表,必須要向外力求助才可以真正立足。到時候就能主動扮演這個“外力”,用“指導”或“調研”之類名義,來控制風向,將之納入本家政權的體制之內。

現在唯一還剩下一點問題,就是這個聯合自治組織的規劃。所以平手汎秀繼續補充說:

“鄙人建議,可以從各位住持和宮司當中,選舉出十名處事公明,德高望重的長者,作為‘十人眾’來代表和泉國內的眾僧人神官。而我也會任命一位‘寺社奉行’,但這寺社奉行並不會侵犯既有的‘不輸不入’之權,只負責與‘十人眾’的聯絡。”

十個名額,正好差不多囊括了最上層的勢力。聽眾們於是紛紛暗地估算,究竟哪些人能夠當選,一時倒無人對這個數字提出質疑。

反倒是平手汎秀又縮進口風說:“到底是十人,還是十五人,七人,八人,都是由各位自行決定的,鄙人絕不會幹涉。只需將最後的結果告知即可。對於寺社內部人員,這個組織有自行審判的權力。不過——若要動用武力討伐不法者,那就還請要提前通知於我一聲。否則,無論是織田彈正,還是公方大人,顏面上未免都會難看。”

這一番話仍然沒引起太強反應。畢竟汎秀都給予了這麽多自治權了,只要求動武前提前告知,這點限制實在微不足道。

以心思細致的了凈和尚為首,眾人關心的倒是另外的問題。

這了凈便在汎秀說完話之後開口問到:“請問監物大人,這‘十人眾’究竟如何選出呢?是只限各寺社住持宮司推選,疑惑是其他僧人神官也可參與,還是和泉國內所有信眾共同推選呢?”

汎秀微笑著回應道:“鄙人已經說過,這是各位的自家事務,我不便插手。究竟如何選舉,哪些人有候選資格,皆有諸君自己商量決定。”

一旁的田代宮司又問:“不知這‘十人眾’幾年一換?若是有人不幸仙逝在任上,又該讓誰去頂替呢?”

汎秀依舊是耐心地笑著答復:“此事同樣由爾等自行商議。”

接著下面座次稍低的人也開始紛紛提問了。

“若是‘十人眾’的立場與您不同,該如何是好呢?”

“若是寺社內部的事情,只要不是謀逆之類駭聞,我便不會插手。”

“監物大人,這個‘十人眾’會向我們征收賦稅嗎?”

“既然是聯合,肯定有必要開支。但我相信大家選出來的人,總不會是中飽私囊之輩吧?”

“如果是自願的話,可否不參與這聯合自治之事呢?”

“可以。但不參與聯合自治,就必須接受本家的檢地和搜查了。這樣我才好在織田彈正和公方大人那裏有交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