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真正的海瑞(第2/2頁)

從這一條裏面,朱翊鈞看到了幾個點,甚至都想為海瑞拍手叫好了。

如果訂立了這種契約,那麽就會解決高利貸、賣兒賣女等等問題,甚至連土地投現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解決。沒有得到衙門公證的契約,那就是無效的。

不但會建立秩序,而且還能夠使的很多事情更加的規範。

比如佃農與地主之間的租地契約,可以明碼標價的寫在契約上,杜絕地方豪強打壓百姓。

不過朱翊鈞也知道,這條政策一出,估計地方上的豪強都要罵海瑞的祖宗了。朱翊鈞看著卻松了一口氣,果然,海瑞沒讓自己失望,這條政策很好。

朱翊鈞是看的意猶未盡,伸手又拿起了海瑞寫的《興革條例》。

這本冊子是他做知縣的時候寫的,這上面就寫了很多具體的東西,也著重的介紹了他的“與其冤屈兄長,寧願冤屈弟弟;與其冤屈叔伯,寧願冤屈侄子;與其冤屈貧民,寧願冤屈富民;與其冤屈愚直,寧願冤屈刁頑”的斷案策略。

這個朱翊鈞看著就直搖頭了,不過朱翊鈞也知道,這個策略不光是海瑞一個人這麽幹。

在這個時代,這叫禮教綱常,很多人都這麽幹,而且在這個時候這麽幹,也沒那麽罪惡滔天。這不過是有心人給海瑞潑的臟水,還說貧戶詐騙於富戶。

說這話的人,肯定是富戶,歷來都是富人欺壓窮人,窮人詐騙於富戶,何其難也?

這不過有人想挑起富戶對海瑞的厭惡,富戶是什麽人,士紳啊!

朱翊鈞不得不感嘆一句,海瑞當官,真是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