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拾遺(第2/3頁)

這是主動用制度來約束自己的權力,起碼打開一個下情上達的通道,自定會因此而產生不少的麻煩,但同時,制度的完善,能夠將更多可能的失誤都扼殺在搖籃中,這未必是一樁壞事啊。唯使我不得襯心順意而已,但所謂“治大國如烹小鮮”,為政者又豈能想望諸事盡皆襯心順意呢?!

再者說來,即便不監督自己,也應該設職監督行台政府。此前一是人才稀缺,二是為了行政方便,大司馬以下唯長史、司馬統管文武,對於政令缺乏中書、門下那類審核機構。雖然從事中郎掌監察之任,但主要是面對官吏個體的,而非督責整個政府部門的運行,且裴詵、王貢的絕大部分精力其實都撲在對外情報上面,要他們再加監督政府,未免強人所難。

裴該從前就討厭“噴子”、“鍵盤俠”,但具體到諫官,仔細想想,倒也未必有那麽煩人。因為面對其他朝臣也就罷了,倘若面對的是主君,誰又敢以話術來混淆視聽,甚至於撒潑打滾、扣帽子耍賴啊?只要確實是在講道理,即便道理不通,我又有何可懼?

想到這裏,他便擺擺手,阻止了熊遠繼續反駁陳頵,隨即面向陳延思,一字一頓地問道:“卿此言確實有理,是我疏忽了。然而,我若於行台設諍諫之官,卿可願為麽?可敢言麽?”

陳頵倒沒想到裴該那麽輕易就認同了自己的建言,他原本以為還要勸說半天才可能見成效——終究誰都不樂意在身邊常伴一個提意見的呀,此乃人之常情。但他的打算是將來裴該還朝之後,把關中行台更為嚴謹的政治架構,直接套用於朝廷的,則若預先不設諫官,將來再硬塞進去就難了,故而做好了苦諫的準備。

不禁暗道:“大司馬倒確實從善如流啊……”便即拱手:“若大司馬不以頵卑陋,假我以諍諫之任,自然知無不言。”

裴該笑笑:“若卿進諫,而我不聽,奈何啊?”

陳頵道:“自當再諫。”

“憑卿再諫、三諫,我皆不從,又如何?”

陳頵聞言,不禁微微一愕,隨即囁嚅一下,回復道:“聽不聽在裴公,而言不言在陳某。”

裴該笑問:“難道不是‘道不行,乘桴浮於海’麽?”

陳頵正色回復道:“道與言未必契合,一言不聽,未必其道不行。倘若諫臣所言,君主必聽,則是以臣挾君也;倘若一言不聽,即掛冠而去,是偽為龍逄、比幹,而擬君為桀、紂也——此非諍臣,而是要名之妄人。大司馬若有缺失、疏漏,頵自當直言進諫,若其事小,不聽也可,但請更咨於眾;若其事大,乃當固諫,即不我聽,也不至於逃去……”

他陳延思在洛陽的時候,三天兩頭上奏,就朝政發表意見,大佬們多數都是不肯聽從的,也沒見他因此而辭職啊,他最終是被人轟走的……就陳頵的認知,即便諫官也不能說自己的想法全都正確,否則直接以諫官為宰相甚至人君好了,豈有此理啊?既然如此,怎麽可能要求凡諫言而人君必從?

裴該頷首:“延思能明此意,我心甚慰。”我別招來個牛脾氣,一定揪著衣襟要我聽他的話,不聽就或者辭職,或者去撞柱子,那不是白給自己找麻煩,卻未必能產生好效果嗎?再如明清之際,大群言官(還不能算是諫官)純為要名而放嘴炮,細過必究,搞得都沒人敢認真做事了——因為凡做事必有疏漏,唯不做才不會犯錯——那種“鍵盤俠”,不要也罷。

於是裴該就對陳頵說:“我即授卿諍諫之職,望卿毋負我望。如今日所言三失,我盡知矣,卿不必復言,我及行台別有疏漏、差錯,卿當直言不諱。”

即命書記胡飛制文,於行台新設諍諫之職,起名叫做“拾遺”——這個詞兒當時就有,乃匡正過失之意,至於用作官名,則是直接抄了武則天的“後”智——直屬大司馬,列第五品上大夫,任命陳頵陳延思擔任其職。制文即送長史裴嶷、司馬陶侃傳閱,若是沒有反對意見,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事兒就算定了。

就理論上而言,裴、陶二人對此事不大可能堅決反對,因而陳頵便再次向裴該行禮,改口尊稱“明公”,而自稱“臣”——上下級之間,尤其某官及其自辟的僚屬,依秦漢之風即等同於君臣,起碼禮數上如此,逮魏晉而俗不變,大概要到南北朝和隋唐以後,所面非人君而以“臣”自稱的習慣才逐漸消亡。

裴該接受了陳頵的再次行禮,然後雙手攙扶他起來,順便就說點兒別的——實話說陳延思口舌甚利,裴該不打算同一天再聽他發表兩次意見了——“聞有二少年隨卿等前來,然否?”

熊遠點頭,說確實,乃是王家的王羲之和庾家的庾翼,這會兒大概正在拜會李茂約,兼求教於衛夫人呢。裴該便問:“卿等觀二少年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