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三得三失(第2/3頁)

陳頵倒也不兜圈子,當即直言道:“卑愚之輩,何有以教大司馬之言哪?唯見大司馬行台關中,忽忽數年,變更舊制,實有三得三失也,願奉芹獻。”

裴該心說古人真喜歡玩兒“三”字——“哦?卿可先言有何三得?”

陳頵豎起一指道:“大司馬所得其一,不問門第,廣招人才……”

其實關中群僚,也不是全都不問門第而仕的,其中有不少都是舊日高門出身,甚至與裴氏有親眷關系,裴該皆錄用之。這一來是因為初起步的時候人才少,又良莠難辨,只能先緊著熟人用;二則高門子弟,尤其是舊日官僚,起碼比那些寒門士子經驗要來得豐富一些吧,授職任官,比較容易上手。

大司馬三軍當中,自然多是從卒伍中簡拔的寒門乃至庶民,主要行政官員則仍以高門世家為多。但即便如此,亦有徐渝、路德等在,且裴該還曾經打算任用郁翎來負責商部,則其用人不問門第,唯才是舉,已然可見端倪了。

至於更次一級的官吏,則多數通過上回考試而征得,其中的寒門庶族不在少數。

陳頵說了一通任人唯賢,不看出身的好處,隨即又豎起二指來:“所得其二,行台制度,仿之朝廷,分部任事……”

原本的行台,只是臨時機構而已,體系粗陋,職能殘缺,實話說很難統籌方面之政。裴該既更舊制,又新設十二部,職權明確析分,使得結構嚴謹,減少部門間推諉和扯皮的可能性,確實是讓陳延思擊節贊嘆的。

因為從漢代直到魏晉的台省,與後世的尚書省不同,尚書仆射與諸尚書品秩相等,且諸尚書雖雲分曹理事,其實職權相互交叉,很不明晰。好比後世的國務院,唯尚書令可比總理,仆射則是常務副總理,諸尚書都是副總理,雖然各有分管,卻還並不能算是各部委的首長。

只有確定國務院以下,是各部委,各有其主官,職權才能明析,責任才能分明。

陳頵說的第三條,是:“興文教,培育士人;定考試,選用官吏。”前七個字是普天下全都是認同的善舉,後七個字則符合陳延思個人的政治理想。

這所謂“三得”,句句搔在裴該的癢處,他不禁遍體通泰,若飲醇醪。但是隨即就說到“三失”了,陳頵道:“第一失,重工商。”

當時普遍認為,農業是國家第一要務,工商則只是末業而已——當然就社會發展水平來說,這是有一定道理的。裴該為了盡快恢復生產力,繁榮經濟,獎勵工商業,陳延思也認為並無不妥,但問題是——你不能把工商放到跟農業齊平的位置上來啊!

主要就是裴該解除了一系列對商賈、工匠的禁令,甚至於工、商之家,也能出仕為官——雖然就目前而言,多為小吏——這使陳延思很難接受。

陳頵道:“工匠習末業,若誠能造器械,有利於農,加以獎掖,還則罷了。商賈逐利,不知仁義,是故歷代皆限其服用、居宅,以使人鹹知商為賤業,雖一時富有,但朝廷頒詔,頃刻間其家可破。

“今大司馬除其禁令,使商賈皆能著綾羅、居廣廈、食膏腴,甚至養賓客,則人必慕之,倘若皆風從為商,田土必荒,是大不利於國家也!”

這也是老生常談了,裴該在解除禁令之前,便曾經跟裴嶷等人就這個問題辯論過很久,對此早有應對之策。於是他笑笑說:“卿言商賈逐利而不知仁,我以為未必。如鄭之弦高,犒秦師而救國,彼乃不知仁義,且有害於國家麽?”

陳頵反駁道:“敗穢之中,偶有芝蘭,不足為憑。”

裴該便道:“則若舍敗穢而不顧,即生芝蘭,其誰知之啊?我今唯用芝蘭耳。”

陳頵說芝蘭你當然可以用啊——“既雲考試不問門第,則可馳商賈之家不得為吏之禁,若有才俊,試之可用,即授品秩。唯其它舊禁,不可廢弛。”

裴該正色道:“延思,譬若貧瘠之土,不可為農,唯生稗草,那我是一火焚之,使其拋荒好呢,還是任由稗草生長,可以偶獲芝蘭好呢?若其滋蔓,自當剪除,使不為害;但若天然設限,過高者鋤,恐怕芝蘭永不會生啊。

“歷朝所設禁令,是使富者不能貴,然而貴者獨能富,卓氏、程鄭,終不能與官商比類,由是遂生石崇……”

市場就這麽大,民間資本起不來,官僚資本就會進入,結果是催生出了石崇之類的官商,其對整個商業的破壞相當之大。

“如卓、程等,終不如石季倫(石崇)害國之甚也。且農耕之家,若止力田,不過小康,凡阡陌縱橫者,莫不因侵吞起家。於彼等而無商賈之禁,人不以為賤,難道百姓都會仿效,去侵占他人田產不成麽?”

——封建時代,等級制度森嚴,是什麽等級的人,就相應什麽等級的衣食住行,否則便是逾制。不過對待大地主,卻沒有象對待商賈那樣,有特殊的禁令頒布——雖然也不能跟官吏等同就是了——而且一般情況下,管理得也不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