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今蘇武(第2/3頁)

裴嶷、裴粹等人因此都說:“魯將德陷胡經年,其志不屈,理當旌表,以彰顯其忠節啊。”

裴該手撚胡須,沉吟不語。

他在琢磨什麽呢?原本歷史上的魯憑,曾在劉曜攻陷長安後,即投身而入胡營,擔任前趙大將呼延實的長史,其後陳安謀反,殺呼延實,他復歸陳安,卻又反對陳安徹底背反劉曜,終為陳安所殺。劉曜因此還悲慟慨嘆,說:“賢人者,天下之望也,害賢人,是塞天下之情……陳安今於招賢采哲之秋,而害君子,絕當時之望,吾知其無能為也。”

某些人的人生軌跡,起碼所屬陣營,並沒有因為裴該的穿越而變更,比如說範隆、韋忠等,但魯憑則徹徹底底地改變了。若說魯憑是忠臣,則他在原本歷史上,先背晉,復降陳,即便不算三姓家奴,兩姓總有了;若說他不是忠臣,在這條時間線上,卻為劉曜拘禁經年,始終不屈,仿佛小號的蘇武……何以如此啊?

一切都因天下大勢而變。當晉已無望中原,胡勢一時熾烈之時,那些並不識何為民族大義之輩,自然會陸續投入胡、羯的懷抱,甚至於魯憑還會勸告陳安,勿與劉曜作對;但當晉帙復張之際,則以魯憑這種執著於傳統儒家道德,多少還要點兒臉的士人,就必不肯二三其德了。

如此看來,魯憑確實是一個值得宣傳的好榜樣,但效用正不在教人以忠,而是宣告天下,中國今已復振矣!

裴嶷、裴粹等見裴該沒有第一時間表態,反倒在沉吟,不禁疑惑。好在裴該想的時間並不長,便即笑笑:“卿等所言是也,我當親往城外,迎候魯將德。”同時命郭璞將魯憑的事跡寫成上奏,請求朝廷封其子、男之爵。

秦以軍功授爵,自公士而至徹侯,總計二十級;漢代則分封諸王,並將徹侯(後避武帝劉徹諱而改列侯)獨列於二十等爵之外。則王、侯為封爵,有食邑,受租稅,可世襲;關內侯以下為賜爵,不可世襲,但增其祿、免賦稅而已。到東漢末年,賜爵逐漸消亡,唯保留關內侯一級(建安時更加關中侯和關外侯),同時列侯亦有縣、鄉、亭之分。

曹魏末期,司馬昭秉政,自稱沿用周禮,設置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由此晉代的爵位系統就沿襲前朝,被分割為三個部分:其一為宗室,封王,有親王、郡王之別;其二為異姓五等封爵,亦有郡公、縣公,郡侯、縣侯之別,且多加“開國”二字;其三為鄉、亭侯和關內侯。

其實伯爵以下,雖有其名,賜封人數卻並不多,大概因為基於傳統,唯公、侯二字榮顯,為伯、為子、為男,受的人也未必能有多樂意吧。郡縣公多於開國時冊封,新爵則多數封侯——司馬亮、司馬倫等執政時,濫封侯爵,乃有“亮侯數千,倫侯數千”之語。

所以此前裴該為其麾下將吏向朝廷求得的爵位,基本上都是縣侯。如今他打算用封爵來嘉獎魯憑,但若仍封其為侯,就怕諸將異言——我們浴血奮戰,始得封侯,怎麽養一年馬也能封侯了?乃請朝廷下賜子爵或男爵給魯憑。至於鄉亭侯、關內侯等,不可世襲,恐怕無人以之為貴啊。

奏至洛陽,朝廷不日便即下詔,冊封魯憑為褒信子。至於行台方面,裴該在親迎並嘉勉魯憑之後,以其熟悉高奴之事,乃命其為高奴縣令。

恢復漢代極盛時期的疆域,乃是裴該的宿志,故此才在劉曜主力離開高奴之後,仍然不遺余力地支持陶侃的北進策略,終於收復了高奴城。此城在秦代便是關中名邑,項羽曾封董翳為翟王,使都高奴,等到劉邦“暗渡陳倉”,攻滅三秦後,即設高奴縣。魏、晉以來,上郡逐漸淪陷於氐、羌之手,其縣乃不復置。

裴該此前上奏,請求重置上郡,得到了朝廷的允可,隨即便任命虛除權渠為上郡太守,都督上郡戎部諸軍事。則上郡雖復其名,不過等同於後世的羈縻州,朝廷是根本管不到尺土寸地的。因而如今既得高奴,便須由行台直接命吏管理了——高奴小縣,漢代也不過任命縣長而已,裴該則直命魯將德擔任縣令。

根據莫懷忠的稟報,高奴城池雖小,劉曜既然在彼處經營了將近兩年的時間,自然會加以修繕,城防頗為嚴整——實話說若是胡心不亂,彭氏不走,則莫懷忠欲以一營之兵而遽下高奴,他自己心裏也沒有太大把握——周邊可以輻射、控制的耕地,也有數千頃之多。只是人口太少,城內、城外,估算著總數也不過五六百戶、兩三千人罷了……

裴該乃與屯部掾辛明商議,即下令將高奴縣內農戶全都降為屯民,於其城東、西、北總設民屯十座,復從馮翊、京兆遷軍屯五、民屯三北上,別置於高奴城南。同時命工部召集民眾,整修從梁山前往高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