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晉戎不兩立!(第3/3頁)

此前裴該也和卞壸商討過這個問題,卞望之不解地問道:“絹、谷皆可易物,何必鑄錢?”

裴該笑一笑,伸手拍拍面前的幾案:“卞君以為,此一案值多少錢?”

卞壸瞥了一眼,那是張舊幾案,有好幾處漆都磨掉了——話說裴該雖然曾經一度假裝紈絝,其實對於日常生活方面倒還真沒有什麽太過奢侈的需求——隨口答道:“百錢可得。”

“若絹或者谷呢,值得幾何?”

“今當亂世,物資騰貴,或須一鬥糙谷、一尺細絹乃可換購。”

裴該點頭說:“大致如此。然我今儲一鬥谷,兩年後此案壞損當易,若物價不變,則尚可換得到否?君今儲一匹絹,裁下一尺以易此案,然我得尺絹,何所用也?”

卞壸愣了一下,隨即笑道:“使君之意,我知之矣。”

貨幣為什麽會作為一般等價物出現?為什麽不方便用人人都需要的糧食和布匹來替代?糧食最大的問題是不耐久藏,即便不黴變,陳米和新米也不是一個價錢;布匹最大的問題是不支持小額交易,你裁下一尺絹來只能做手帕,還能是可以做衣服的一丈絹的十分之一價值嗎?

作為傳統地主士大夫,卞壸其實是不大瞧得起商賈的,對於商業活動也覺得可有可無。但問題他現在位處裴該的小集團之中,站在裴該的立場來考慮問題,一切應用之物都沒有朝廷調配,得靠自己去掙,那麽對於淮陰乃至徐州不出產的資源該怎麽辦?你肯定得去別州、別郡購買啊,交換乃至交易,那都是無可避免之事。

當下沉吟少頃,又問裴該:“鑄錢可得大利,壸固然知道,然而……私鑄銅錢,恐有違國法……”鑄幣權從來都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肯下放,私人才能鑄幣,事實上此後的東晉南朝因為“錢荒”,就曾經數次發布過允許私人鑄幣的政策,但因為持續時間都不長,故此效果不彰。

裴該笑笑:“本朝亦無禁鑄之法……”因為這是常識,所以西晉政府並沒有明令嚴禁私鑄貨幣,所以他才能鉆這個空子——“且為恢復大計,何必在意小節?”

卞壸撇撇嘴,心說這位裴使君就是這樣不注意小節,很明顯不算一位仁人君子。但裴該此前說過的話也沒錯,身在亂世之中,為了生存進而致君堯舜、恢復太平世道,很多事情也只能暫且從權了。而且自己曾經想下船的,結果失敗了,這種事情可一不可再,否則也有損自己的名聲……既然同船而渡,說不得,有些事也只好睜一眼閉一眼,假裝沒瞧見啦。

於是裴該此番率軍去刷經驗值,就一直跑到了彭城國,在泗水北岸的呂縣打了場規模略大的仗,一千對七百,殺得當地幾家塢堡主大敗虧輸。終究是祖逖訓練出來的老底子,劉夜堂、甄隨武勇能戰,裴該經過這段時間的鍛煉,也已非吳下阿蒙了,要是連數量不足己方的塢堡武裝都打不贏,那還是趁早買塊豆腐撞死算啦。

就此控制了附近的銅、鐵礦藏,當即搜捕礦工和鐵匠,開始打造兵器和澆鑄錢幣。錢幣式樣還跟從前一樣,是“五銖”,一月可造七千緡,此外還鑄了少量的當十大錢。

相信這些錢,將是從江東套取物資的最佳特產吧,比什麽淮山甚至於食鹽都好用多啦——象中原這種動亂之地,錢幣未必能夠行銷得出去,但有一兩片還算安穩的地方,便自有使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