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高蛋白食品

蝗蟲是能吃的,這點裴該自然清楚,前世也見過不少餐廳提供各種蟲類食品,說是無汙染、高蛋白,絕對有利於健康……當然他從來也沒敢嘗試過。今日白天為了打消百姓們的顧慮,咬著牙嚼了一只蝗蟲,就感覺滿是土腥氣和渣滓,這玩意兒有啥好吃的?

可是黑夜時分,他卻發現一個半大孩子逡巡於田壟之上,竟然撿拾燒焦的蝗蟲來吃,不禁大感詫異,先是好言撫慰,隨即仔細打問起來。

這孩子來自嶧山,姓曾,年方十五,沒有大號,小名喚做阿牛。據他所說,是被火燒蝗蟲的焦臭味勾引過來的,想到白天裴使君吃過一只蟲子,就嘗試著撿拾來填填肚子……

曾阿牛正是發育長身體的時候,對於食糧的要求量很大,民間有句俗話,說“半大孩子,吃窮老子”,就是指的他這個年齡段。不過窮人家的孩子能夠勉強半飽都是奢望了,怎麽有福氣攝取到足夠的營養?尤其在屯墾地,兵法部勒,各家食糧全都定量——不是按需——分配,曾阿牛是被歸類為孩童的,每日只能得到相當於半個成年男丁的口糧,因此無論白天黑夜,始終都處在半饑餓狀態。

這年月的窮苦百姓普遍身材矮小,很多人竟然連一米五都難以達到,正是因為發育長身體的時候未能獲得足夠的食糧和營養所致。這也使得百姓們看那些身高馬大的富貴人家子弟,動不動七尺甚至八尺(一米七甚至以上),會覺得果然跟自己不是同一物種啊,你瞧那堂堂相貌,天生就該是人上人,我等就只有受窮吃苦的命……

他們領會不到,事實恰好倒轉過來:人窮所以才矮小,而不是矮小所以才窮。

拉回來說曾阿牛,因為口糧不足,運動量卻不小——他也得幫忙家人農作啊——實在餓得慌,所以才會嘗試撿拾蝗蟲屍體來吃——既然裴使君白天吃過,想必是能夠用來填肚子的吧。

裴該聽了曾阿牛的講述,不禁笑著問他:“滋味如何?”

曾阿牛要等說完那一大段話,才終於把嘴裏咀嚼著的蝗蟲全都給咽了,但仍然忍不住吐出舌頭來舔舔嘴唇,結結巴巴地回答說:“脆……香……只是有渣。”他一開始隨便撿蟲屍吃,雖感腥臭,倒也不是完全入不得口,但偶爾撿到被徹底烤熟,幾乎燒焦了的,這一吃,竟然就再也停不下嘴來啦。

裴該聞言,不禁微微一愕,隨即就說:“撿一只來我嘗嘗。”曾阿牛趕緊就著火光在田壟上翻撿——終究是蝗神嘛,使君可以不怕,百姓不能不敬,所以此前他不敢讓長輩們知道,只能憑雙手在黑暗中摸索——挑選了一只又大又熟的,手指捏捏,貌似挺脆,便即跪在地上,雙手高舉,進獻給裴使君。

裴該接過來,用袖子擦了擦,揪掉頭、翅和六肢,試著放入口中嚼了幾下——嗯,還是渣,但沒有那麽腥了,這玩意兒果然能吃啊……雖然對於我來說,仍然不覺得有啥好吃的,但老百姓們應該能夠接受得了吧。

特麽的汝等吃了我的糧食,那便以自身充作糧食來償還吧!

事實上歷代食蝗之事並不罕見,不是西南某些民族的特產,也不是進入二十一世紀才開發出來的新食品。往往蝗群過後,禾苗食盡,滿地還都是蝗蟲的屍體——有些是壽命到了,有些是被同伴撞傷,墮地而死的。蝗蟲來時,百姓愚昧,以之為神,不敢捕殺,可是等蝗蟲把糧食吃盡了,餓急了的人別說神,就連佛爺我也生吃給你看!災後百姓,便往往以蝗蟲的屍體來充饑,只可惜一畝麥苗都未必能換來半升蟲子,最終還是得被迫拋棄祖源地,流亡他鄉……

裴該本打算效仿姚崇,在田邊挖渠,把捕殺的蝗蟲全都填入渠中掩埋了,如今既然知道這玩意兒也能吃,幹脆下令,讓百姓們把蟲屍全都搜集起來,烤熟了充作食糧——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百姓們對“蝗神”的迷信恐懼。

翌晨出發前,裴該特意關照媯昇,要他增加十三歲以上孩童的口糧定額:十三歲到十五歲多加三成,十五歲以上等若成人。隨即快馬加鞭趕回淮陰縣城,等找到卞壸一打問,還好,卞望之終究是個明白人啊。

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理論上讀書人的迷信思想都要比老百姓來得淡薄一些,即便迷信,也大多信那些風雨雷電之類難以捉摸的自然現象,認為乃上天的警示,至於蟲豸,看得見、摸得著,伸出兩枚手指來就能輕松掐死,怎麽可能以之為神?當然,盧懷慎之流腦袋裏有屎的另說。

因此在接到裴丙傳來的急信後,卞壸也急了,當即分派小吏們前往各鄉,去督促百姓捕殺蝗蟲。他還特意把裴丙所說的裴使君食蝗之事遣人在縣內大肆散播,以打消自耕農們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