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塢堡(第2/2頁)

陳劍挺高興,手捏著公文對哥哥說:“這官是個曉事的,先打招呼,而非止遣小吏下鄉來收稅。誠如兄長所言,若是意止收稅,便將彼等打將出去。這召我等共商,或許能夠撈些好處——兄長須盡快動身,勿落人後。”

陳奮問他:“有何好處?”陳劍就說了:“一縣長吏盡皆跑散,刺史、太守雖至,想必身旁也缺人輔佐,倘若開口求資糧米,我等老實供奉,或能講講條件,撈得個吏做啊!”

陳奮連連搖頭:“興國不識人心險惡,想得太簡單啦。從來會無好會,宴無好宴,我若放心前去,那幾個官卻需索無度,無可供應下,說不定會將我扣押起來,到時候汝傾家蕩產,也未必能夠救得我的性命!官吏從來都是世家子做,我等寒門,哪裏能夠撈得到?除非是投了漢國,彼等連皇帝都是胡人,想必不會看重門戶高低……”

陳劍肅然道:“我寧死,絕不為逆!兄長勿再多言。”隨即拍拍胸脯:“若兄長畏懼時,弟願代兄走這一遭!”

陳奮擺擺手:“我非膽怯,但不可無謀地自蹈死地——非止我不去,興國亦不可去。”

陳劍反駁道:“大兄以為去必罹難,是以不肯行,弟以為必無所憂,故乃敢行。若彼等真扣押我,大兄也不必費錢贖我,可聯絡各家塢堡,共逐狗官,救弟出於生天。但若我兄弟都不肯行,則曲在我,各家塢堡也不能齊心,反易為狗官逐一擊破……還請大兄三思。”

陳奮想了老半天,覺得兄弟所言有理,這才答應陳劍代替自己走這一遭,但是反復叮嚀,千萬謹慎,狗官若是獅子大開口,你就假裝應承下來,等平安回來後咱們再閉塢自守,一粒米糧都不能交出去!

……

淮泗的塢堡距離縣城最近,所以陳劍收拾行裝,當日便即動身,帶著三名勇悍的從人,騎馬進入淮陰城的時候,距離公文上限定的會商日期,早了整整四天。他到縣署前投了名刺,時候不大,有個奴仆——而非小吏——出來,召喚他進去。

陳劍認定新刺史也好,新郡守也罷,初來乍到,未必敢孟浪從事,自己此行必然無虞,因此大大方方地把從人留在署外,就連佩刀也解下來,孤身一人,昂然而入。四外打量,就見有不少穿著類似流民的家夥正在灑掃庭院,重砌圍墻——這郡署真是破得可以啊,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物資,才能整修一新。不過若止要我等助修衙署的話,各家分攤,想必也不至於有多肉痛。

關鍵是,咱得先講講條件,就算得不著吏做,也給我們點甜頭吃——比如說秋後減稅——否則誰肯白出錢呢?

進了正堂,就見上首是一位頭戴梁官的中年人,正在伏案寫字。陳劍大禮參見,探問道:“未知貴人是……”雖然認不清冠、綬,但看穿著,應該不是刺史就是郡守了吧?

對方繼續寫字,也不理他。陳劍是曾經見過官的,知道這是所謂的“官威”,也不敢催促,只好繼續跪著等。約摸數十息後,那官才停了筆,擡起頭來,略略打量他一眼:“我乃徐州別駕——汝來得倒快。”

原來這還不是刺史或者郡守啊,是別駕……這回一共來了多少官哪?陳劍趕緊拱手回答道:“既是上官召喚,我等庶民又焉敢拖延?自然早早便來縣中領命了。”

“汝是陳奮?”

“家兄名奮,小人陳劍,字……”

對方既雲徐州別駕,自然就是卞壸卞望之了,他直接打斷了陳劍的話——一小老百姓的字,我聽來幹嘛?誰會用字來稱呼你——“使君行文,召汝兄陳奮前來,因何不至?”

陳劍隨口編瞎話說:“家兄偶感風寒,臥病難行,是以命小人替代——上官有何差遣,吩咐小人也是一樣的。”

“哦?”卞壸微微一撇嘴,“汝兄才是家長,倘若縣中有所征發,汝可能作主呢?”

“小人可以作主,家兄絕不會背棄小人之諾。”

卞壸點點頭:“如此甚好。且在城中覓地住下,待各方賢達匯集後,再召喚汝。”

三言兩語,就把陳劍給打發出來了,但陳劍卻並沒有什麽不滿的——官民殊途,一天一地,本來對自己就該是這種態度啊,沒有拍案責罵,甚至下令責打,已經算是位很和藹的官員啦。他心裏倒更多的是艷羨:有朝一日,我若能為官為宰,自然也可同樣的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