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欽差

安排劉萬去彰德府,其實是早就安排好的。

他在年後的時候,就跟朱瞻基請假,想要回鄉去尋找一下妹妹。

自八歲離鄉,如今已經有快二十年,他都沒有回過家鄉。

自見到蔡玉蘅之後,他就經常回憶年幼時候的一切,死去的父親,被沉豬籠的母親,還有那不到三歲就被抱走的妹妹。

朱瞻基在知道劉萬的心思之後,卻讓他不要心急,因為自他知道趙王朱高燧如今變成一個財迷之後,就有心敲打他一番。

特別是他竟然還敢參與進山東糧食大案之中,朱瞻基怎會輕易放過他。

所以他讓劉萬等到處理銀行事務的時候,去彰德府,而林州,就是彰德府的下面的一個縣。

劉萬請假歸鄉,還不算真正的衣錦還鄉,身為欽差歸鄉,就連當地的知府,也要對他以禮相待。

劉萬對這種安排當然沒有異議,所以今日在朝堂上,就大聲應下。“奴婢定當用心辦事,將趙王所欠銀兩,一文不少地追回來。”

朱瞻基這才又轉向群臣說道:“禮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主官出列。”

眾人都不知道朱瞻基要幹什麽,但是呂震他們不敢馬虎,直接站了出來。

朱瞻基說道:“孤記得小時候聽解師講古,說過漢代最重誠信,即便是親王,欠債也要加倍賠償,否則就會被削職除爵。孤對這些不甚了解,卻也知道誠信的重要。孤要你們聯合起來,起草一份律令,今後大明以誠信為本,凡有欠債五千枚銀幣以上,不管是公侯伯子男爵,一律削爵一等,超過五萬,即便是公爵,也給我削為平民。文官欠銀,同樣照例處理,另抄家還債。”

大明只有限制百姓的法律,卻沒有針對勛貴和官員的法律,朱瞻基這樣一說,所有人都人心惶惶,恨不得現在趕快把欠債還上。

銀子事小,爵位才是傳家之本啊!

勛貴們能夠想象的到,文官們巴不得將這份律法制定的越嚴越好,今後想要欠銀不還,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爵位夠幾次削的。

不過朱瞻基又說道:“此律法之針對有錢不還之人,對於正常的借貸,還是應該鼓勵。否則的話,那些民間高利貸又要興起了。”

以呂震為首,四為主官皆斷然應是。

朱瞻基又說:“另,制定大明現金,現銀交易律法,從今往後,超過一萬枚銀幣,嚴禁出府交易。若要出府,必須通過銀行承兌。”

這又是一個大招,甚至比剛才針對勛貴們的律法更加讓人震驚。不過這一次,開心的是那些勛貴們,反對的變成文官們了。

因為朱瞻基限制大額金銀流通,主要的承受者就是各地的商戶。以往的時候,他們最多只是到銀行將銀錠兌換成銀幣或者金幣。

一萬枚銀幣,不過一千枚金幣,那些商戶基本上不會通過銀行來走賬,而是直接現金交易,這樣可以避免商稅。

大明的商稅非常地,三十稅一,跟後世超過百分之二十,甚至生產廠家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稅收比例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即便是這樣,依舊沒有人願意主動繳稅。

但是現在,朱瞻基禁止了金銀的流通,他們就只能通過銀行交易了。這個時候,想逃稅就難了。

其實朱瞻基雖然是為了稅收,但是更多的是為了金銀的流通。

前世他可是很清楚明末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富人鑄就上千公斤的銀墩子埋在地下,窮人們連一個銀角子都見不到。

那個時代可不是如今,整整兩百年,全世界的黃金有超過百分之六十流入大明,全世界的白銀有超過百分之九十流入大明。

可是呢?大明的官庫裏空的可以跑老鼠……

崇禎皇帝讓大臣募捐,連一萬兩銀子都收不到,李闖進了北平,直接收繳了超過千萬白銀。

而這還不是全部,因為在隨後的滿清入關之後,他們從那些“兩袖清風”的大臣那裏,撈的銀子更多。

這種財富的隱匿對社會的發展是相當不利的,政府缺少調節力量,只會讓財富分配不均的趨勢越來越嚴重,所以必須要從一開始發展商業,就必須規範起來。

以前的時候,朱棣還在大明,他還不好動手,但是現在,真正的第一把火要燒起來了。

向勛貴要賬其實是一件小事,因為在如今這個時代,他們就是耍賴皮,也不敢真的耍到皇家面前。

朱瞻基要是當真了,強硬地去要,沒有人敢說不還。

限制金銀的流通,才是朱瞻基真正的目的。

只有將社會財富掌握在朝廷的手裏,才能讓這些金錢真正發揮作用,要不然,再多的金銀就是死物。

但是,這裏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皇家的伸手問題。

大臣們,百姓們才不敢相信皇帝的品德。百姓,官員,商人都把銀子放進了銀行,要是一個明君還好,要是遇到昏君,把銀行的銀子看做是自己的銀子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