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護民官裏恩齊的家世出身、行事風格和政治活動(1347 A.D.)(第2/2頁)

舉事的時機選得非常正確,態度強硬的斯蒂芬·科隆納剛好不在城內。他一聽到風聲就趕回府邸,裝出對這場平民暴亂不以為意的樣子,並且向裏恩齊派來的信使輕描淡寫地提到,等他哪天空閑無事,就會把這個瘋子從卡皮托神廟的窗子裏扔出去。突然之間大鐘響起警報之聲,暴亂的浪潮是如此的洶湧,巨大的危險迫在眉睫。科隆納在倉促中逃往聖勞倫斯的郊區,經過片刻的休息之後繼續匆忙的行程,直到安全抵達帕勒斯特裏納的城堡,對自己的處置不當感到悔恨,沒有在釀成燎原大火之前先將它撲滅。卡皮托發出全面而專斷的命令,要求所有貴族和平撤回自己的府邸。他們聽命離去,確保羅馬自由且順從的人民得以享有安靜的生活。

然而像這樣自願順從和最早出現的狂熱情緒,很快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裏恩齊認為一種正常的形式和一個合法的頭銜,可以使篡奪的過程合於正義的要求。按照他自己的看法,羅馬人民為了表示追隨的誠意以及對他權威的服從,會毫不吝嗇地把元老院議員或執政官、國王或皇帝的稱號加在他的頭上。他倒是願意接受更為古老和謙恭的護民官職位,這個神聖的職務主要是保護平民。但是他們並不知道,這個職務從來不曾被賦予任何共和國的立法權和行政權。根據當時的情況以及羅馬人民的同意,這位護民官制定了很多有益的法令,有助於恢復和維持美好的社會架構。第一項法令使得生性誠實和缺乏經驗的人滿足了他們的意願,規定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不得超過15天。當時經常出現的偽證危及公正的審判,因而宣布應對誣告者處以按照假證詞對被告所判處的量刑同等的懲罰。混亂的時代逼得立法者對殺人犯處以死刑,同時用相等的報復處罰傷害罪,但是在他廢除貴族的暴政之前,要想達成公平公正的施政要求是毫無希望的事。

法律明文規定,除了最高行政官員,任何人不得據有或控制國家的城門、橋梁或塔樓;任何私人守備部隊不得進入羅馬領域之內的市鎮或城堡;無論是在城市還是鄉村,任何人不得攜帶武器或者擅自將房屋改造成工事;貴族有責任維護公路的安全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自由運輸;窩藏罪犯和強盜將被處以1000個銀馬克的罰鍰。要不是那些目無法紀的貴族對當局的制裁力量懷有畏懼之心,一切法律規定都會成為一紙空文。卡皮托神廟突然發出警報的鐘聲,仍舊可以召集2萬名志願軍投效到他的旗幟之下,然而要真正保住護民官和他的法令,需要一支常備的正規軍。每個港口的岸邊整備一艘船只,用來維護商業和貿易的安全,一支常備民兵部隊擁有360名騎兵和1300名步卒,已經在城市的13區部完成征召,發給服裝和薪餉。通過每個為國捐軀的士兵的繼承人都可以得到100個弗羅林或英鎊的優厚撫恤來看,倒是真正能夠表現出共和國的精神。

裏恩齊為了支付國家的防務、建立糧倉以及救濟孤兒寡婦和貧窮的修女,根本不畏懼從事褻瀆神聖的行為,竟然動用“使徒會所”的收入:主要的三項是爐捐、鹽稅和關稅,每年每項的收入都在10萬個弗羅林[373]左右,采用他所主張的明智辦法,不過四五個月的工夫鹽稅就可以增加3倍,可見原來的貪瀆是何等的驚人。重建共和國的軍備和財政以後,護民官召回處於自主狀況而又孤獨無依的貴族,要求他們親自前來卡皮托神廟,對新政府宣誓效忠,遵守美好社會架構的法律。王侯和貴族考慮到自身的安全,同時更要顧慮在拒絕以後可能會產生的危險,都穿著簡樸的平民服裝返回在羅馬的住處。科隆納、烏爾西尼、薩維利和弗朗吉帕尼這些顯赫的家族,都在一個平民的法庭前感到不知所措。這個人在過去像小醜那樣受到他們的嘲笑,現在則要極力掩飾那按捺不住的憤怒情緒,在大家的眼中顯得更為羞辱可恥。

各種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士,像是教士、鄉紳、法官、律師、商人和工匠,相繼宣讀同樣的誓詞,宣誓人的地位逐漸向下延伸,然而表現的誠意和熱情更為高昂激烈。他們誓與共和國和教會同生死共存亡,教皇的代表奧爾維耶托主教雖然只是給予名義上的協助,但經過他巧妙的運作,將他們的利益與護民官的職務緊密結合在一起。裏恩齊過分吹噓,竟然說他從背叛的貴族政體手中拯救了聖彼得的寶座和產業。克雷芒六世對於貴族的垮台極為高興,假裝相信這位可靠仆從的說法,為他的勝利大聲喝彩,認可他自封的頭銜。護民官對純真的信念保持衷心的關懷,因而使他的言行和思想都受到鼓舞。他暗示曾經從聖靈那裏接受超自然的使命;強制信徒每年要懺悔和領聖餐,否則處以高額的罰金;嚴格保衛忠誠的人民在宗教和世俗方面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