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皇選舉制度的建立及被迫離開羅馬的始末(1179—1303 A.D.)

野心是在基督的葡萄園裏早已存在而又生長迅速的莠草。在早期基督教君王的統治之下,對於聖彼得寶座的爭奪是經由全民選舉制度下的投票、收買和暴力進行的,羅馬的聖殿為流出的鮮血所汙染。從公元3世紀到12世紀,頻繁發生的分裂活動給教會帶來無窮的困擾。當最後的審判權掌握在行政官員手裏的時候,這種災禍還只是短暫的局部現象,它的優點已經經過公正或民眾偏愛的考驗,失敗的競爭者不可能長期幹擾對手的勝利。等到皇帝的特權被剝奪,以及基督的代理人不受世間法庭約束的這個原則建立以後,每次神聖教區的空位期,都可能將基督教世界卷入一場爭論和戰事。紅衣主教、下級教士、貴族和人民的主張非常模糊,只會引起爭議。選擇的自由被一個城市的動亂操控,這個城市不再有最高領導者,即使有也無人服從。在一位教皇逝世時,兩個黨派到不同的教堂進行雙重選舉,選票的數目和分量、時間的優先級、候選人的優點長處,相互之間可能產生平衡的作用。最受尊敬的教士也會有不同的看法,相距遙遠的君王對教宗的寶座一直畢恭畢敬,從這些合法的偶像中無法分辨出真假。皇帝通常是分裂活動的始作俑者,完全出於政治的動機,支持和他關系好的教皇來對抗懷有敵意的對手。每位競爭者不得不忍受敵人所施加的侮辱,這些敵人根本不畏懼良心的制裁,用金錢從他的擁護者那裏買到支持,這些擁護者完全被野心和貪婪所控制。

亞歷山大三世[316]最後廢除教士和人民混亂的選舉(1179 A.D.)[317],把推選的權利全部移交給唯一的樞機主教團[318],和平與持續的繼承法則才得以確立。通過這一重要的特權,主教、教士和輔祭三個層級完全融為一體。羅馬的教區教士在聖秩制度中列為第一位階,他們是從基督教世界的各民族中毫無差別地選擇出來的。他們擁有最富有的教區,獲得最重要的主教地位,倒是與他們的頭銜和職務非常相稱。這些如同元老院議員的正統教會元老,他們是至高無上教皇的助理和使節,身上穿著象征殉教者或皇權的紫袍,非常自負地認為與國王處於同等的地位,接受的尊榮因成員的稀少顯得特別突出。直到利奧十世[319]在位,他們的人數都很少超過20或25人。這樣一種明智的安排可以根絕一切懷疑和醜聞,徹底消除教會分裂的根源,在600年的時間內只有一次雙重選舉,破壞了樞機主教團的精誠團結。但由於通過的票數要在三分之二以上,整個選舉常因紅衣主教的個人利益和情緒產生議而不決的現象,使得他們各行其是的統治一直拖延下去,基督教世界出現無人領導的狀況。

格列高利十世當選之前,曾經出現長達3年的教皇空位期,因此他決心要防止未來再產生類似的濫權行為。他發布的諭令排除一些阻力後,正式成為教規,列入神聖的法典之中(1274 A.D.)。有9天的時間為去世的教皇安排葬禮,等待不在教廷的紅衣主教到達。第10天每人帶著一個仆從被關入一個普通的大廳,或者稱為秘密會議室。這個廳堂沒有墻壁和布幔加以隔間,必需的物品從一扇小窗送進去,除此以外所有的門戶全部緊鎖,由城市的行政官員把守,不容許他們與外面世界有任何聯系。如果選舉沒有在3天之內完成,原來豐盛的飲食會減少到午餐和晚餐只有一道菜,8天以後只供應面包、水和酒。紅衣主教在教宗的空位期不得動用教會的歲入,除非遇到緊急情況,不得擅自行使管理的職權。選舉人之間任何協議和承諾都正式宣布為無效。他們的忠誠要用莊嚴的誓言和正統教會的祈禱來加強,有些不易執行或更為苛刻的條款已經逐漸放松,但是禁閉的原則始終被嚴格執行,沒有改變。他們還受到催促要考慮個人的健康和自由,盡快選出教皇。使用選票或無記名投票的改進辦法,能夠用仁慈和禮貌的絲質面紗,掩蓋秘密會議[320]的激烈競爭。

在推行這些制度以後,羅馬人被排除在選舉他們的君王和主教的活動之外,他們正好處於粗野和不穩的自由所帶來的狂熱之中,對於失去珍貴無比的特權似乎沒有什麽感覺。巴伐利亞的劉易斯皇帝恢復了奧托大帝的先例。在與行政官員進行協商後,羅馬人民全部聚集在聖彼得大教堂前面的廣場上,阿維尼翁教皇若望二十二世被罷黜,繼承人選出以後,經過全民的同意和歡呼加以批準。他們自由投票通過一項新的法規,教皇在一年之中外出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離開羅馬的距離在兩天行程之內,要是他經過3次召喚沒有返回,這位公仆便會受到降級或免職的處分。[321]但是劉易斯忘記了他的實力很虛弱以及那個時代的偏見,只要超過日耳曼營區的影響範圍,他這位有名無實的權勢人物不能發揮任何作用。羅馬人瞧不起自己扶持起來的人物,這位僭用教皇名號的人向合法的君王求饒,而紅衣主教的權威也因這種時機不對的攻擊而更加牢固地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