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馬其頓王朝(867—1057 A.D.)(第3/8頁)

然而利奧六世一再舉行婚禮,家庭的風流韻事傷害到哲學和宗教的名譽。獨身不婚不僅有很多好處而且是神聖的行為,這種觀念的建立最早來自僧侶的教誨,希臘人很高興地予以接受。婚姻只是人類傳宗接代的工具,有一方過世以後,在世者可以尋求第二次的結合,這就顯示出人類肉體的軟弱,要是說它很堅強也沒有錯;但是第三次的婚姻會受到指責,被當成是合法的私通;第四次就是罪孽或醜聞,東方的基督徒到現在還不敢以身試法。利奧六世在統治的初期,禁止娶妾也不能給予名分,對於第三次的婚姻並沒有禁止只是加以譴責。但是他求得子嗣的愛國情操和忠於家庭的愛情生活,迫得他要違犯自己頒布的法律,在宗教方面還要遭受贖罪的懲處,過去在同樣的案件中他把這些規定強加在臣民身上。他在前面三次的結縭中都沒有獲得成果,皇帝需要一位女性的伴侶而帝國需要一位合法的繼承人。美麗的佐伊進宮作為侍妾,經過驗證她具備產子的能力,等到君士坦丁出生後,她的愛人公開宣布要舉行第四次婚禮,意圖使他們成為合法的母親和子嗣。但是教長尼古拉拒絕給予婚禮的祝福,要同意分居才能讓年輕王子得到洗禮,佐伊的丈夫抗拒不從而受到教會排斥,被禁止他參加信徒領聖體的儀式。堅持己見的僧侶絲毫不肯讓步,不怕受到流放也不在乎教友的背離,對於拉丁教會的權威置之不理,即使是帝國的繼承一旦發生問題帶來危險,尼古拉也全都不放在心上。等到利奧六世逝世以後,新皇帝將尼古拉從流放地召回,讓他負責政府和教會的行政管理事務,並用君士坦丁七世的名義頒布雙方認同的詔書規定,爾後再有第四次婚姻要視為醜聞加以定罪,像是心照不宣地斥責自己的出身不正。

(三)亞歷山大(912—913 A.D.)、君士坦丁七世波菲洛吉尼圖斯(911—959 A.D.)、羅馬努斯一世勒卡佩努斯(919—944 A.D.)

在希臘語中,“紫色”和“斑巖”是同一個詞,這種色彩有一種特性就是持久不變,根據我們的了解,提爾紫是很深的暗紅色,可以染成古代的紫色。拜占庭皇宮有一個房間四壁用紫色的斑巖裝飾,通常保留供懷孕的皇後使用,在這裏出生的皇家小孩可以稱為“porphyrogenite”,含義是“生而為帝者”。有幾位羅馬君王有幸獲得繼承人的福分,但是這個特別的綽號“波菲洛吉尼圖斯”首先用於君士坦丁七世(公元911年5月11日)。他的壽命和名義上的統治時間完全一致,一共有54年之久,但在他的父親逝世時他才6歲。利奧六世的兒子對於有些人而言,無論他情願還是不情願,都是他們的傀儡,可以任由他們欺侮他的軟弱或濫用他的信任。叔父亞歷山大長久以來一直被授予奧古斯都的頭銜,是幼主的第一位共治者和總督,他已經勝過米凱爾三世的聲望,很快要經歷邪惡和愚蠢,因為他的心裏存有一個計劃想要將他的侄兒閹割,好把帝國留給一個毫無價值的嬖幸,幸而他適時死亡才使這個陰謀胎死腹中。君士坦丁七世在後來的未成年統治期間全由他的母親佐伊做主,7個攝政大臣組成會議或接連從旁協助,這些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滿足個人的欲望,根本不考慮國家的前途和民眾的需要,相互之間排擠和爭執,無法發揮整體的力量,直到有位軍官出面幹預,他們全部土崩瓦解化為烏有。

羅馬努斯·勒卡佩努斯從清寒的家世晉升到高階的軍職,負責指揮海上武力,雖然處於社會秩序混亂的時代,但是他獲得了全國民眾的尊敬。他率領一支常勝而又受到民眾愛戴的艦隊,從多瑙河河口駛向君士坦丁堡的港灣,被當作人民的解救者和君王的保護人,受到大眾的歡迎。他據有最高職稱可以視為皇帝的長輩,但羅馬努斯很快對於身居大臣卻僅能擁有下屬的職權表示藐視,於是僭用愷撒和奧古斯都的頭銜(公元919年12月24日),以及整個皇家體制獨立主權,保持的時間長達25年。羅馬努斯的3個兒子是克裏斯托弗、斯蒂芬和君士坦丁,他們都陸續獲得同樣的高位。合法的皇帝在這5位君王之中的位階排名從首位降為末位,然而能夠保住性命和皇冠,使他不斷地誇耀自己的氣運也頌揚篡奪者的仁慈。羅馬努斯可以從古今的歷史中找到範例來為自己的野心辯白,證明他的作為公正無私:像是帝國的實權和執法都在他的手裏;還有就是君士坦丁七世的私生子還能獨享帝位,因為按照以往的慣例,侍妾所生的兒子不是被處死就是進入修道院。

從羅馬努斯的表現來看,他並不具備僭主的德性或惡行。他在登極以後振奮圖強可以公而忘私,等到沉溺於逸樂之中,竟然忘記要兼顧共和國和家庭的安全。他的個性溫和而且信仰虔誠,尊重誓言的神聖不可侵犯、年輕君王的清白無辜、他父母的功業和人民對他們的懷念。君士坦丁七世好學和謙讓的習性,不會使人產生猜忌之心,更不會被誤以為喜愛權力而嚴加防範。書本、音樂和寫作是他獲得歡愉的泉源,要是他能用賣畫來改善供應不足的生活津貼,要是作品因藝術家的名字而提高售價,那是因為他具有這方面的才能,很少有君王像他一樣在遭遇逆境時能夠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