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倫巴第人的語言和習俗以及奧薩裏斯的豪情(584—643 A.D.)(第2/2頁)

從這件事實以及其他類似的狀況[177],可以知道倫巴第人擁有選舉君王的自由,而且不會經常運用這項危險的特權。公共收入不斷增加,源於土地產出和正義帶來的利潤。獨立的公爵們同意奧薩裏斯登上他父親遺留的王座,他們把各自的二分之一領地呈獻給國君,驕傲的貴族渴望獲得在君主身邊服行賤役的榮譽。他對忠心的諸侯所賜予的報酬,是恩俸和采邑這些並不穩定的禮物,並且用修道院和教堂富裕的基金,作為戰爭受害者的補償。平時的法官就是戰爭時的領袖,他從未篡奪所有的權力,要成為唯一和絕對的立法者。意大利國王在帕維亞的宮殿召集全民大會,有時會在附近的原野舉行,國務會議由家世和地位最崇高的人員組成,下達的敕令如果想得到合法地執行,就要依賴忠誠人民的認可,以及倫巴第人幸運的軍隊給予支持。

意大利的征服過了80年以後,傳統的習慣法改用條頓族拉丁文書寫,獲得君主和人民的同意後頒行,為了適應當時的情況,采用一些新的條例。羅薩裏斯的案例(647 A.D.)讓賢明的繼承人視為規範,倫巴第人的法律被視為缺點最少的蠻族法典。擁有勇氣可以保證自由,這些舉止粗俗和行事倉促的立法者,沒有足夠的才具平衡國家和憲法的權力,或是討論政治體系較為深奧的原則。只有威脅到國君生命和國家安全的罪行,才值得定讞判處死刑,但他們主要的注意力還是放在保護臣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上。按照那個時代非常奇特的法學理論,殺人的罪行可以用罰金來抵贖,然而付出的代價很高,一個普通市民是900個金幣。次等的傷害像是殺傷、骨折、重擊或是諷刺嘲笑的言辭,這種認定的方式很慎重,有時會反復核查到非常荒謬的程度。立法者的明智在於鼓勵接受比較羞辱的條件,用金錢的賠償來交換榮譽和復仇,免得冤冤相報永不停息。

無知的倫巴第人不論信奉異教還是基督教,對於巫術和魔法能夠帶來噩運和不幸還是深信不疑。17世紀的法官可以從睿智的羅薩裏斯那兒獲得教導,但心中還是有所疑惑。羅薩裏斯譏笑荒謬的迷信行為,從殘酷的民眾或法庭的迫害下,保護那些被當作犧牲品的可憐人,他們被指控使用魔法。[178]勒特普朗德具有立法者的精神,超越那個時代和國家的標準,他帶著寬恕的態度指責決鬥的泛濫,這不僅是邪惡的行為,而且積習已深。他提到自己的體驗,不斷的暴力使得社會毫無正義可言。無論從倫巴第人的法律中發現哪些優點,都是蠻族重視理性所獲致的成果,他們從來不允許意大利的主教參加立法會議。國王的傳承看重德行和能力,他們的編年史記載了很多不幸的事件,其中有很長一段和平、守法和幸福的歲月,在西部帝國衰亡以後所出現的王國之中,意大利人享受到最溫和與最公平的政府的治理。[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