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狄奧多西頒布詔書迫害異端教派(380—394 A.D.)(第2/2頁)

我們很樂意看到那些最著名的聖徒和主教的人性矛盾,米蘭的安布羅斯和圖爾的馬丁,[41]認為這種情況要運用宗教的寬容原則。他們同情這些在特裏夫遭到處決的不幸的人,拒絕與那些謀殺主教的人士保持同教的團契之情。馬丁過於激動,以致背離一般的處理方式,他的動機值得贊美,他的懺悔更可以作為我們的表率。圖爾和米蘭的主教毫不猶豫地公開宣稱,異端教派的作為是永恒的罪孽,但是仍為他們在世俗的死亡中鮮血淋漓的情景感到震驚。人類誠摯的本性要抗拒神學的偏見,批判對普裏西利安和他的追隨者可恥而違法的審判程序,肯定安布羅斯和馬丁的人道精神。政府和教會的負責官員逾越各自的職權界限,世俗的法官在有關信仰和主教管轄權這方面,竟能接受上訴以及宣布最後的判決。在罪惡的宗教迫害中,主教擔任控告人是可恥的行為,殘酷的伊薩西烏斯[42]坐看異端分子身受荼毒而無動於衷,同時還唆使法官判處死刑,這一行為激起了廣大群眾的義憤和不滿。這個行為不端的主教的惡行被視作下面這一觀點的證據,即宗教狂熱是由與利益相關的汙穢動機刺激而產生的。處死普裏西利安以後,粗糙的宗教迫害方式,發展為精純熟練而且條理分明的神聖職責,指派教會和世俗的權力分掌不同的業務。虔誠的受害者按照程序由教士解送給官吏,再由官吏交給劊子手。教會用憐憫和關懷的溫和語氣宣布冷酷無情的判決以及犯人靈魂和信仰上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