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7章 不一樣的《南京條約》(第3/3頁)

第四款對於發動戰爭的巴麥尊爵士,大英國有義務協助中華帝國進行抓捕,並交於中華帝國進行審判。

第五款其他葡萄牙、荷蘭、奧斯曼帝國均與中華帝國自此停戰,雙方合意修好。荷蘭所占之東印度群島上的蘇門答臘島,以多巴湖的湖中心島與東北面的先達鎮連線為界,以西部分歸屬保持不變,以東部分全部劃歸中華帝國管轄。葡萄牙與奧斯曼兩國應賠償中華帝國各10萬英鎊,共計20萬,直接交由荷蘭,作為蘇門答臘島以東領地之補償。中華帝國將葡萄牙、荷蘭、奧斯曼三國所俘之士兵,均交由英國一並歸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