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大明官場亂鬥之一:嚴嵩死磕徐階(第5/18頁)

從後面的專門章節裏,我們可以知道,嘉靖皇帝一生高度以自我為中心,從他對皇後、妃嬪、兒子、臣僚絕無體諒的行事風格判斷,上述推斷可能是能夠成立的。

夏言的第三次被逐,發生在半年以後,嘉靖二十一年閏五月。翻檢史料,在這次事件中,夏言不但沒錯,反而稱得上是令人尊敬的。這是一些古代的學者們,對夏言頗有敬意的原因之一。讓人特別無法理解的,反倒是有今天的學者,對此頗有煩言,令人完全無法知道是出於何種肚腸。

事情的大體經過是:按照帝國制度,皇帝日常戴的帽子是烏紗折上巾,就是唐代所謂的翼善冠。當此時,嘉靖皇帝正在崇道修玄的興頭上。他不但自己喜歡戴道家一種叫香葉冠的道士帽,還讓人制作了五頂道士帽五雙道士鞋,分別賜給夏言、嚴嵩等五人。

一般說來,中國歷史上,從秦始皇開始,大凡崇信道教方術的皇帝,都要耗費大量民脂民膏,且迄今為止,尚無導致良好結局的事例。不要說行多年惡政,把國家和人民糟蹋得一塌糊塗的漢武帝,就連英武如李世民的早死,可能都和服食道家丹藥有關。北宋皇帝宋徽宗趙佶,將崇道推向登峰造極,後來亡國滅家。由此,形成一種較為普遍的心態,對皇家崇道不以為然。

結果,其他人都領賞謝恩,行禮如儀,只有夏言拒絕了。他的理由是:“這不是國家規定的大臣服裝,我不敢接受和穿戴。”又說,“現在人們都在盯著我,穿上這玩意兒不是更授人以柄嗎?”

嘉靖皇帝聞聽之下,勃然震怒,令夏言退出宮苑。六十一歲的夏言,仿佛吃錯了藥一般倔頭倔腦,他說:“須有旨,乃可行。”“下旨乃可去耳。”——必須皇帝下旨,我才能走!

這使嘉靖皇帝切齒痛恨。此後數年,直到誅殺夏言,仍念念不忘,一再提起此事。因此,明代歷史學家認為,夏言被殺“由不戴香冠始”。

此時,嚴嵩的表現則大異其趣。他不但欣然穿戴上了道士鞋帽,還小心翼翼地在帽子上籠罩以輕紗,透出一派朦朧美感。嘉靖皇帝問他:這是典出何故?他莊重地告訴皇帝:天子所賜,不敢輕慢,恐灰塵玷汙耳。其結果完全可以想見——帝心大悅。

可能就是在這一次,嚴嵩老淚縱橫地向皇帝訴說了夏言對自己和百官肆意欺淩的情狀。皇帝憐惜而且震怒,遂頒上諭,列舉夏言四大罪狀。聽上去,居然有四大罪狀,挺嚇人,實際讀起來,卻相當牽強。譬如,不戴道士帽也是一項,等等。但是,在皇帝看起來是大罪狀,這就夠了。

七月一日,以“臣欺淩君上,作威作福”之罪,將夏言罷官。同時,皇帝指斥監察官員失職,不早做糾舉,一口氣處分了七十三名言官。一個半個月以後,公元1542年,即嘉靖二十一年八月十五日,嚴嵩以禮部尚書為武英殿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機務,仍掌部事,為次輔。八個月後,首輔的兒子可能在科舉考試中作弊,事發,首輔被削籍,就是被開除公職。嚴嵩成為帝國首輔。史書記載說:在此期間,內外百官但凡要做什麽事情,都要先取得嚴嵩同意,然後才能到達皇帝耳邊。於是,“副封苞苴,輻輳其戶外”。古人文雅,喜歡掉書袋。所謂苞苴者,蒲草編的草包也。《荀子》:“苞苴行與?”楊倞注曰:“貨賄必以物包裹,故總謂之苞苴。”說白了吧,就是行賄的紅包。輻輳,是車軲轆。就是說,四面八方前來送禮行賄的車子轎子,停滿了嚴嵩他們家門外的街道。公元1545年,即嘉靖二十四年,夏言被召回到朝廷,第四次擔任首輔。

原因是,這些年來,嚴嵩和他那雖然長得不好看,但卻聰明絕頂的兒子嚴世蕃貪瀆之聲大起。至少有十個以上臣子,揭發彈劾這父子倆貪橫不法之情事。前面曾經提到,那位因為考試題被廷杖八十,當場打死的葉經,就是彈劾過嚴嵩的禦史大夫。當時的人們相信,他的真正死因,是得罪了嚴嵩。

事實上,差不多在十年前,嚴嵩從南京來到北京後不久,父子倆就已經開始有了“貪”名,皇帝並不在意。在史料上看,他甚至一度認為是夏言在背後支使的這些彈劾。因此,彈劾越多,皇帝對嚴嵩越加憐愛,覺得他為了忠於王事而受委屈了。後來,嚴嵩的“橫”名一出,甚至一度成為了“獨輔”——就是唯一的內閣成員時,皇帝方才覺得有些不是滋味,於是,將嚴嵩的克星夏言召了回來,放到嚴嵩的腦袋上。

如果說,以前夏言對嚴嵩只是不假以辭色,還不能說是欺淩的話,這一次,他倒是真的算得上欺淩嚴嵩了。

他把票擬之權全部拿過來,眼睛裏仿佛就沒有嚴嵩這麽個人。然後,三下五除二,把嚴嵩這些年提拔起來的官員,抓的抓,貶的貶,流放的流放,開除的開除,弄得嚴嵩好不容易搭起來的班底,一時間七零八落。此時的嚴嵩,唯唯而已,很少表示什麽。就連他最親近的人被撤職,他也幾乎不施以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