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嶽飛之死與暴力均衡

附錄

嶽飛之死與暴力均衡——讀《帝國政界往事》

吳思

“嶽飛必須死。”李亞平說。在《帝國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實錄》這本書裏,作者用五分之一的篇幅推演出這個結論。

這是一本堅持講故事的歷史書,讀來很有《萬歷十五年》的味道,娓娓道來,雋永通達,讓我們感應到古人的心跳。但在一連串的精彩故事中,我讀出了一道關於暴力均衡的殘酷方程式:自身暴力=異己暴力,這是維持既有秩序的常規條件。一個國家政權要維持既定的利益格局,必須擁有足夠強大的暴力,抵禦異己暴力的侵犯,讓侵犯者得不償失。在中國歷史上,只要別人的暴力比我們強大,別人就可以擴張利益邊界,就可以稱霸,就可以讓我們稱臣納貢,甚至可以踩著我們坐江山。反之亦然。嶽飛之死,便是由這道方程式決定的。秦檜等人的忠奸正邪,反倒可以忽略不計。

整個推算過程,正如該書的結構一樣,需要從宋朝的創建開始。這是一篇一波三折的故事。

一、內憂大於外患

宋太祖趙匡胤是篡位武將。在部屬的擁戴下,他取代了他負責保衛的皇帝。這件事讓大家看到了“太阿倒持”的結果:武裝力量本來是皇帝用來削平外患、鎮壓內亂的寶劍,不過,這柄利劍握在部下手裏,極易形成“太阿倒持”之勢,反過來威脅皇帝自身。趙匡胤篡位並非特例。從安史之亂開始,一個又一個君王倒在了自身保衛者的劍下。於是,生活在宋初的人們,難免在前朝興亡中得出結論:內憂大於外患,內部的異己力量比外部的異己力量更危險。

宋朝的軍事制度就是在這種歷史經驗的背景下建立的,其主題便是抑制內部的異己力量。至於具體方法,我們可以想象一個武將,他的持劍之臂與另外兩位銬在一起,形成三方掣肘之勢。同時,這位武將的脖子上騎著文官或宦官,轉動腦袋必須事先請示。這還不算完。武將平時不準碰那柄劍,不知其輕重利鈍,劍也不大跟手。此外,這位武將身邊還有其他武將,構成彼此防範之勢。最後,在所有武將之上,還有一支皇帝直接控制的禦林軍,就好比皇帝親手持劍,雖然不那麽膀大腰圓,但足以對付小漏洞和小兵變,至少可以拖延時間,等待眾劍趕來勤王。

這套制度,可以保證稍微大點的軍事行動都在皇帝的控制之下,保證每個將領反叛的勝算很低,確保槍杆子永遠聽皇帝指揮。但是,這樣的軍隊還能打勝仗嗎?《孫子兵法》之《謀攻篇》談到預測勝負的五條標準,其中一條說:“將能而君不禦者勝”。且不論才能如何,僅憑這套駕禦體系,就可以猜到宋朝的將領不能真正負責,容易推卸責任,進而還可以預測宋朝對外的戰績不佳。《孫子兵法》名列宋朝匯編的《武經七書》之首,屬於軍事教育的必讀書,宋代君臣不會不懂這個道理。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斷言:宋朝對遼、金、西夏和蒙元的弱勢,其實是自找的。更準確地說,這是皇帝深思熟慮後的選擇——在內憂大於外患的基本判斷之下,兩害相權取其輕。外患,即遼金之類的異國暴力集團。內憂,指帝國內部的大小軍閥或暴力集團的高級代理人。

如果把皇帝比作官軍這個合法暴力集團的老板,他委托了一些將領代他管理軍隊,在監督不力的情況下,代理人很可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實行內部人控制,甚至變成軍閥,推翻皇帝。監督力度不同,這些代理人便擁有不同濃度的異己色彩。一旦異己的濃度與敵國近似了,內部與外部之間的界限也就模糊不清了。李亞平說,宋朝傳統的軍事體制以降低效率的代價換取內部安全。這是可以理解的。對皇帝來說,被遼金推翻與被部下推翻是一樣的,他只管避害,不分內外。

事後看來,宋朝皇帝的掌握分寸似乎有點問題。他們對武將的重重節制,固然防止了軍閥的產生,但自身的軍事力量被過度削弱,破壞了與遼國、西夏和金國的暴力均勢,結果不得不每年向“夷狄”進貢,以歲幣補償對手的強勢。這未免有點虧,至少有些丟臉。當然,李亞平說,以宋朝每年六七千萬兩銀子的財政收入而論,這筆七十五點五萬兩銀匹絹的歲幣不算沉重,比軍費便宜多了。更何況這筆銀子最終出在老百姓身上,並不是皇帝和大臣的血汗。

總之,以歲幣補償強者之後,宋朝與遼國和西夏的暴力均衡便達成了。這種甘居人下的均衡就是整個故事的起點。

二、外患大於內憂

經過一百多年的潛移默化,局勢漸變,忽然間均衡大壞。

按照歷史常規,宋朝的軍政官僚體系將日漸腐敗,原來的弱勢將越變越弱。同樣,根據官僚體制欺下瞞上的老傳統,宋朝君臣對自身的弱勢也缺乏自知之明。事實上,他們甚至感到自己很強大。看到新崛起的金國把遼國打得落花流水,宋朝君臣覺得自己比遼國強,便做出錯誤決定:本來應該聯弱抗強,他們卻聯強滅弱,聯金滅遼。留下一個弱宋,面對一個比遼國更強大的金國。在這個過程中,自以為強大的宋朝軍隊又被衰敗的遼國打得落花流水,宋朝的軍事實力在更強大的對手面前露餡,引發了金國的覬覦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