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曹錕賄選

國會和議員擔當了總統選舉的主角,因此在總統未產生前,議員便奇貨可居,自高身價。而擁曹派為了要完成選舉曹錕為大總統,自然需要拉攏國會,於是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就成為當時的關鍵人物。

吳景濂有他個人的打算,他有意包辦大選,同時爭取在曹錕政府中任國務總理;退一步說,做不到國務總理,曹錕也會給予相當的酬報。不過擁曹派認為吳有借機勒索的企圖,所提條件是瞞天喊價,難於答應,可是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因為在大選工作上非依賴吳不可。

在大選問題短兵相接時,有許多議員真是醜態畢露。自從所謂議員任期延長後,加上大選又逼於眉睫,因此個個興高采烈,眉飛色舞。而當時所注意和關心的問題就集中於選票的票價。和票價有連帶關系的是付款的辦法,因為賣票的怕投了票拿不到錢,買票的則怕付了錢議員們不投曹錕的票;而票價的多寡也因人因事而異,同樣是一個議員,同樣是一張票,可是喊價不同,賣價不同,成交也不同。至於付款是現款抑支票?支票是即期還是遠期?出票人是誰?銀行是哪一家?都是爭論的問題。

9月12日第一次選舉會召開,由於人數不足而流產。因此津派保派和國會中的大選派都慌了手腳,忙做一團,不知如何是好。13日晚小麻線胡同一所講究的住宅中,大選派議員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如何促成大選問題,當時商訂了幾個辦法:

(一)遣人分頭疏通議員,由常會再定選舉日期;

(二)電請各省督長,推定各該省國會議員一二人為代表,負責拉攏各該省代表出席;

(三)決定出席才發給出席費;

(四)津保兩派所分別接洽的各政團,應采取剛柔相濟的手腕;

(五)分派代表秘密南下,運動反直派中堅人物,予以特別待遇之條件,除了金錢上的承諾外,還答應政治上的優缺;

(六)如果以上各點進行無效,則準備出最後一途,修改《大總統選舉法》。

同時,津保派還在甘石橋114號俱樂部舉行秘密會議,討論投票議員付給票價方法。大多數主張在出席大選會的上午付款,議員收到票款後即麇集在一處,午後同乘汽車徑赴國會投票。

賄選投票,票價初步確定5000元一張,所以付款辦法如何是很重要的。投票者怕白投這一張“神聖”的選票,而付款人又怕議員拿了錢不投選票。這個問題可以說很小,亦可以說很大。據12年9月20日《北京報》專訊報導內幕說:

“各報連日記載甘石橋博物館日夜集議情形,多有出入。記者昨特走訪中立派某參議員,所得答述一一從耳聞目睹中來者,洵屬至確至近之真象。爰照錄以供眾覽:

某參議員之言曰:外間所說某日某處會議,某等實無所見聞。甘石橋梁宅每夕均有百數十議員,車馬全集,所謂籌備主任王、熊、邊等,亦每夕必到。惟若輩除吞雲吐霧,呼盧喝雉外,(甘石橋梁宅供客煙具共有二十余盤,麻雀撲克等賭具更多至不可勝數,每夕輸贏多在一萬金以上,可謂豪賭矣。)並無其他協議事件之可言。有之則自十六、七兩日晚餐於袁家花園始。此兩日所延請者,皆保派所認為可以幫忙之議員,每夕分邀四五十人。而余適於次夕與會,是晚供具極菲陋,座客幾不能下箸,且有蹙額者問有余菜否?庖人則以菜罄對,眾遂一哄而起。聚談時,熊炳琦首發言謂今夕商榷之事有二:

(一)則請大家分擔責任。(二)則我輩辦事人盡酬報之力是也。關於第一項應請各省負責,諸君實行聯絡能出席大選分子,事前開列名單,臨時勸告如約出席。至報酬一節,不妨推開後壁說亮說,每人贈送五千元。其手績則擬用銀行存折,由受款人用一圖章作為存款取款之據。惟該印鑒不存於銀行,而存於我輩辦事人手中,待選舉有結果,辦事人將各印鑒送與銀行,各人存折上再蓋同一之圖章,即可赴行取款。現請先由各省負責,諸君分頭約集同情者,分組聯合,每組將印鑒匯齊送來,則事畢矣。

言至此,王孝伯乃起為補充之言曰:外間謂弟輩辦事內部意見參差,皆系反對者挑撥作用,請諸君不必誤信流言。惟熊省長所述辦法,其中有應補充者,第一大選日應由各組首領邀集該組分子午餐,餐後即同乘汽車入場出席投票。各組首領所用之飲食車馬等費,自當如數撥付,斷不令負責人虧累。第二存款擬指定直隸省銀行,照銀行慣例,本系先付印鑒,現將印鑒暫存辦事人手中者,因期在成功後照付,萬一初次未得結果,不得徑取故也。至各組人數,並不必限定多少皆可。至此王蘭亭又起而言曰:時機緊迫,希望於中秋節前開選,請於二十日晚再集會於此,匯報各組名單印鑒,以便進行。